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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富二代”骗女网友开房后盗走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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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11:3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富二代”钓网友开房 感觉“亏本”就要盗窃
昨日,当事男子因涉嫌盗窃罪和强奸罪被捕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庾琳 通讯员江真)年仅20岁的乐某家庭条件很好,他不愁吃喝玩乐,也不缺钱花,但他却屡屡自掏腰包将女网友骗去开房并强行实施性行为后,觉得亏本就盗窃女网友随身携带的钱财。当然,有时他也会放弃盗窃,虽然“赔本”但他也不觉得亏,他的供述令人啼笑皆非。据悉,8月31日,乐某因涉嫌盗窃罪、强奸罪已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帮网友出气 阿列失身了

         上思人阿列在湖北工作。今年7月16日,有一名女网友加她为好友,并发一张相片,问她是否认识相片中的男子,称男子骗了她的钱财,让她帮忙报复。
   
        阿列一看,男子正是她的网友乐某,而且乐某一直都想和她见面,于是约了乐某。7月18日下午3时50分,阿列赶到了南宁火车站,两人如约见面,阿列主动要求乐某帮她开房。两人发生关系后,乐某便一直打电话,自称投资3万元与朋友一起买车。朋友要汇钱给他,但他身上没有银行卡,让阿列借给他一张银行卡。阿列将一张银行卡给乐某后不久,乐某就让阿列打电话查询银行卡,看朋友是否汇钱。电话查询时,阿列将银行卡密码告知乐某。
   
        过了一会,乐某称朋友已在楼下,他要出去一下,结果乐某一去不返。没多久,阿列发现,她的银行卡上被盗取了1100元。

        吃饭可得钱 小香丢手机
   
       小香是宾阳人。7月11日,她在网上认识了乐某。乐某说想跟她交朋友,并发了几张类似于士兵证的证件照片给她看。小香聊天中提起,前段时间自己的包被抢。乐某一听就问她缺钱吗?他可以帮她开证明办信用卡,如果她能陪他吃饭,他还可以给她300元。小香心想只陪吃饭可以得钱,便同意了。
   
       7月12日上午,小香到南宁跟乐某吃饭。晚上10时许,两人再次见面,打车到了江南区一家酒店开房。发生性关系后,乐某趁小香洗澡时,偷走了她的苹果手机。

       7月19日凌晨1时许,小香通过QQ叫乐某还手机,但乐某称,手机已借给朋友。小香几次要求乐某归还手机,均未果。

       谎称拍裸照 青青被骗了

       “90后”的青青称,网友乐某一直在追她,但她已有男朋友,没答应。今年6月27日,乐某知道她放暑假了,又通过QQ联系到她,说可以帮她找暑假工。青青信以为真,答应和乐某见面。

        6月28日晚9时许,两人吃完饭后,乐某说要开个电脑房看她的照片,青青跟着乐某找到了一家酒店。两人进入房间后,一直聊天到晚上11时许。青青要回家,乐某不让她走,并要与其发生关系,青青害怕得哭了。乐某又说,只要在床上躺着再聊半个小时就让她回家,青青再次回到床上。
   
       可是,乐某开始对她动手动脚的,要青青做他的女朋友。青青用手推他,并说已经有男朋友了。结果,乐某威胁道,如果她不愿意,就用手机拍她的裸照,并放到网上去。之后乐某不顾青青反抗,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事后,青青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青青醒后,乐某自称趁她睡觉时拍了她的裸照,如果今后不理他的话,就把照片发到网上。
   
        这次,乐某与青青一起退房,同坐一部出租车到江南客运站后,乐某下车,给了青青100元钱,让出租车送其回家。

        “赚了”不偷窃 “亏本”就下手
   
        乐某被抓后向警方供述,之所以要盗取阿列银行卡里的钱,是因为他给了阿列400元路费,又花了300元开房,“投资”了700元,但是阿列长得太难看,他不想亏本。
   
        乐某称,他之所以拿走小香的手机,是因为他和小香在一起时感觉“不爽”,而他在小香身上花了近1300元,觉得自己亏本了,于是拿走她的手机。
   
        为什么这次不盗窃青青的财物呢?乐某称,他觉得和青青在一起很舒服,所以就没有偷她东西。实际上,他也没有拍青青的裸照,他只是想气气青青。
   
       今年6月至8月,小香、阿列、青青等4人向警方报案,称遭到乐某强奸,其中3人还称被其盗窃财物。7月21日,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并于昨日被逮捕。
   
       据透露,乐某于1992年出生,南宁市人,其父亲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家庭经济条件很好,乐某是典型的“富二代”。而据乐某供述,与他发生性关系的女网友还不止报案的这几人。
    (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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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 11:38:45 | 只看该作者
有钱了就胡作非为,女孩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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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9-1 11:39: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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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9-1 11:39:28 | 只看该作者
   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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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9-1 11:39: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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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9-1 11:39:42 | 只看该作者
说白了 这些女的也是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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