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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铭铭事件、新闻媒体与学术批评——兼与“梅林”先生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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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7:4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从2002年1月10日《社会科学报》发表晓声(王晓生)先生的文章——《北大博导剽窃  叫人如何不失望——王铭铭<想象的异邦>抄袭哈维兰<当代人类学>》[1]以来,围绕北大王铭铭教授的学术剽窃问题的热烈讨论与激烈争论,半年多以来,就一直没有停止过。

                                         一

在这些讨论和争论中,新闻媒体对学术批评给予了极大的关注。自2002年1月14日《北京晚报》率先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对王铭铭教授学术剽窃事件作出反应后,有关主流媒体(包括《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纷纷加以追踪报道,连美国的主流媒体(如《华盛顿邮报》、《科学》等)也不惜篇幅给予关注。完全可以说,王铭铭事件是继1997年胡黎明学术剽窃事件后引起学界内外反响最强烈、最持久的一次学术事件。

在有关王铭铭教授抄袭美国学者哈维兰《当代人类学》这一学术剽窃事件的讨论中,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即从一开始就有许多人为王铭铭教授喊冤叫屈、鸣不平,从王教授的四位博士生联名致北大校领导的公开信到北大BBS上成百上千的帖子,从北大研究生为王教授向校领导“请愿”到王教授教过的本科生讨论如何“向铭铭教授献花”,从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的博士生导师呼吁“保护王铭铭”到包括北师大在内的十几位校外民族学民俗学教授上书北大校长为王教授说情,从《北京青年报》“能不能一棍子打死”的焦虑到《南方周末》“这样对待王铭铭过了”的抱怨,这种中国特色的
滑稽剧就从未消停过。

现在,连一向严肃认真的《学术界》也开始发表文章为王教授“讨个说法”了——该刊2002年第2期(2002年8月出版)发表武汉大学人文学部教授“梅林”的文章《媒介舆论与学术个体——王铭铭事件前后》:该文篇幅不是很大,但“拉拉杂杂”,其中心意思包括:

第一,王铭铭事件发生后,据“梅林”教授(作者介绍称该教授乃武大“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说,借助现代传媒,人们“发泄着对学术腐败的愤恨”,“一切都已变形,失控的舆论之潮……早已卷走了任何理性的声音和可能仅存的些许道德良知。”(第196页)

第二,按照“梅林”教授的观察,“在铺天盖地的讨论声浪里”,对王铭铭教授进行的是“对个体残暴侵害的一幕,与**大批判的非人性效果何其相似乃尔”,这位武大的教授还耸人听闻地引用“北大的网上消息”来“称这种媒介舆论为‘绞肉机’”。(第196页)

第三,据“梅林”教授总结,自王铭铭事件曝光后,“还有一批法官般庄严的从事学术打假的正义者们,更是意气风发,义正辞严,必欲置于死地而后快。他们有维护真理的金字招牌,更有媒介威势的凭借……。”(第196页)

第四,王铭铭教授剽窃之所以成为事件,据“梅林”教授说,就在于“首都师大中文系一位博士生在上海社会科学院的《社会科学报》上发表了一篇揭发式的文章。……而惯于热炒热卖的南方某报提供了发现‘热点新闻’之可能。……经这位记者的媒介化运作,这个本应限于文化圈内的学术事件迅速扩散于许多报刊,的确产生了意料之外的负面效应,无论给当事人王铭铭教授,还是亟待整肃和建构的学术文化无疑都带来了利少弊多的影响。”(第198页)

第五,按照这位武大“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的评价,王铭铭教授作为“曾经辉煌学界”、“确有实力”的北大教授、博士生导师,“应该属于当代中国人文社科界中颇有创造潜力的”“如此前沿的人物”,他的问题就出在“放弃自己的言说能力而让一个或许并不比自己高明多少的哈维兰先生替自己作学术发言”,云云(第198页)


                                            二

那么,上述“梅林”教授的观点是否讲得通?能否站得住呢?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与“梅林”教授“英雄所见略同”的还有不少。比如,有个化名Brainzhou的报纸编辑在世纪沙龙上的帖子《学术批评的学术规范问题》,即与此大同小异。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田畔先生已在其长篇评论《王铭铭事件与学术批评》中进行了详细反驳[2],兹不赘述。这里只简单辨析如下几点:

首先,学术界对王铭铭事件的讨论、新闻界对王铭铭事件的关注是“糟得很”还是“好得很”?

按照上引“梅林”教授的看法,显然是“糟得很”,因为“对个体残暴侵害的一幕,与**大批判的非人性效果何其相似乃尔”。可是,“梅林”教授如此断语,有实实在在的证据吗?我看他也不过是瞎说一气而已。因为如果对王铭铭事件的讨论真的是“对个体残暴侵害的一幕,与**大批判的非人性效果何其相似乃尔”的话,那么,这就不仅仅是道义的问题,而恐怕是应进入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的问题了。可是,受到“残暴侵害”的王教授为什么没有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呢?

显然,“梅林”教授是无视基本的事实,即首先是王教授大肆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由此而引起媒体对王教授的学术批评(也有反批评,即辩护)。这“与**大批判的非人性效果何其相似乃尔”,岂能混为一谈?如果“梅林”教授真的具备学术理性、尊重起码的事实的大学教授的话,哪怕有一点点知识产权、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的意识,怎么会如此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在一本32万字的书中就剽窃了人家10万字,受到一点点批评,就被认为是受到“残暴侵害”,请问,这像是一个武汉大学的教授应有的逻辑吗?

其次,“梅林”教授不但为王铭铭教授鸣不平,而且还搞笑式地为王教授的抄袭剽窃声辩,把王教授在一本书中就剽窃了人家10万字这一匪夷所思的严峻事实轻描淡写为“放弃自己的言说能力而让一个或许并不比自己高明多少的哈维兰先生替自己作学术发言”。“放弃自己的言说能力而让一个或许并不比自己高明多少的哈维兰先生替自己作学术发言”,这就是一个名牌大学(武汉大学)教授为另一所名牌大学(北京大学)教授的学术剽窃丑闻所作的辩解,岂不滑稽?要不是白纸黑字,谁会相信中国的名牌大学教授已经堕落到了如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地步?

我只是一个历史学者,对人类学是外行,更不是人类学家,但我知道哈维兰先生(William Haviland)是美国知名人类学家。就人类学的成就而言,哈维兰先生是不是不比王铭铭先生“高明多少”,这个问题王先生应当心知肚明,不然的话,他也就不会劳心费力地主持翻译哈维兰先生的《当代人类学》了[3]。但是,无论如何,作为武大的“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梅林”教授身为民族学外行而居然一口咬定王铭铭是“放弃自己的言说能力而让一个或许并不比自己高明多少的哈维兰先生替自己作学术发言”,如此强词夺理,确实令人瞠目结舌,无话可说。到目前为止,曾经有过各种各样的为王教授抄袭剽窃辩护的说辞,但最荒诞、最滑稽、也最经不起推敲的恐怕是非这位武大“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的上述“放弃自己的言说能力而让一个或许并不比自己高明多少的哈维兰先生替自己作学术发言”而莫属了。

再次,像其他的辩护者一样,“梅林”教授当然也是非常看不起、看不惯那些批评者的。因此,在他(她?)的言辞中,晓声(王晓生)先生的《北大博导剽窃  叫人如何不失望——王铭铭<想象的异邦>抄袭哈维兰<当代人类学>》这样一篇明明是摆事实、讲道理的学术批评文章,居然被歪曲成“一篇揭发式的文章”,从而轻而易举地抽掉了其学术性和严肃性。在这位武大教授的笔下,学术批评者不仅面目十分可憎,而且用心极其险恶:“还有一批法官般庄严的从事学术打假的正义者们,更是意气风发,义正辞严,必欲置于死地而后快。他们有维护真理的金字招牌,更有媒介威势的凭借……。”在这里,“法官般庄严”也好,“正义者们”也罢,无论是“意气风发,义正辞严”,还是“维护真理的金字招牌”等等,无不透露出“梅林”教授对“从事学术打假”者讽刺挖苦、咬牙切齿的心态。至于说“必欲置于死地而后快”,大约只能是这位“梅林”教授的虚言妄论了。

“梅林”教授还煞有其事地批评说,“惯于热炒热卖的南方某报提供了发现‘热点新闻’之可能。……经这位记者的媒介化运作,这个本应限于文化圈内的学术事件迅速扩散于许多报刊……”,这恐怕也只能说是无稽之谈。所谓“惯于热炒热卖的南方某报”,大概是指《南方周末》(如果我的猜测是错误的话,欢迎“梅林”教授批评)。假如这一猜测大致不差的话,那么,只能说这位武大的“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立论差矣!

《南方周末》确实曾在2002年1月24日就王铭铭事件在第17版、18版发表过相关记者访谈、学者评论与读者言论,其中包括北大教授陈平原先生的《谁来监督中国学界》(第18版)、该报驻京记者杨瑞春的报道《交叉火力中的“王铭铭剽窃事件”》(第17版)、该报记者朱强的《从“王铭铭事件”说起——访复旦大学教授、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主任葛剑雄教授、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第17版)、该报记者夏晨的《中国学术界:改革的真空地带?——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教授尹吉男访谈》(第18版)、李虎军的《西方学术腐败两个案例》(第18版)以及署名“杨冰”的《我为什么为王铭铭辩护及怎样辩护》(第18版)。这些报道或文章,可谓众说纷纭,包括公开“为王铭铭辩护”,这家报纸的立场基本上是述而不作,客观中立。可是,到了“梅林”教授这里,怎么就成了“经这位记者的媒介化运作,这个本应限于文化圈内的学术事件迅速扩散于许多报刊,的确产生了意料之外的负面效应,无论给当事人王铭铭教授,还是亟待整肃和建构的学术文化无疑都带来了利少弊多的影响”呢?

如果非要对“学术事件迅速扩散于许多报刊”这一现象加以追本溯源的话,恐怕还是《北京晚报》2002年1月14日发表的该报记者孙海东、丁肇文的新闻报道《博导剽窃了十万字——北大教授王铭铭受到处理》。尽管此前此后《社会科学报》、学术批评网、世纪中国网已经发表了相关评论之作[4],但在新闻界尚未引起足够的回应。正因为《北京晚报》在新闻界的特殊地位,结果一经见报即引起学界内外震惊,媒体舆论大哗。天津《今晚报》、《北京青年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等都在1月24日之前分别加以报道。也就是说,《南方周末》的报道虽以深度采访、不同声音并存为特色,但远远谈不上因此而“迅速扩散于许多报刊,的确产生了意料之外的负面效应,无论给当事人王铭铭教授,还是亟待整肃和建构的学术文化无疑都带来了利少弊多的影响”。

还有,对王铭铭教授学术剽窃问题的批评与讨论,究竟是不是像“梅林”教授所说的“利少弊多”?这只要看一看此后教育部在2002年2月27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北京大学2002年3月15日第451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和北京大学党委2002年3月19日作出的《关于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师德学风教育的通知》,答案就一清二楚、不言自明了。正如北大党委《关于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师德学风教育的通知》中已经明确指出的,“王铭铭事件在媒体披露以后,不仅在校内,而且在社会上都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表明社会各界和全国人民对北京大学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也显示人们对学术腐败现象的强烈不满。”因此,所谓的“负面效应”论、“利少弊多”论,都是无稽之谈、糊涂之论。

至于“当事人王铭铭教授”,按照北京大学2002年2月5日的决定,也只是被“停止招收博士研究生”。如果说学术剽窃事件败露之前王铭铭先生是“在批评声中不断晋升”(南开大学程同顺教授语)的话,那么王铭铭事件之后的王铭铭教授的地位、职称、待遇依然如故,他照样还是北大的教授,还是北大的博士生导师(只是暂时停止招生而已),他的书照样畅销(据《中华读书报》头版头条报道),他还是新出版的《论证》编委。“在许多人眼里王铭铭不但没有责任,反而成了受害的‘英雄’”[5]所以,对于“当事人王铭铭教授”,“梅林”教授大可不必瞎操心,更不必在《学术界》危言耸听,骇人听闻。


                                          三

“梅林”教授的观点之所以值得加以讨论,倒不在于其观点有何新奇性,而在于他以武汉大学教授的身份公然为学术剽窃的主角鸣冤叫屈;而且,这样一篇无理取闹的无聊文章居然能堂而皇之地发表在学术信誉极佳的《学术界》上。窃以为,这是不正常的。因为无论是作为学者、名牌大学的教授,还是作为颇负盛名的学术刊物,都不能回避其义不容辞的学术道义责任。

事实上,“不管自己如何认为以及是否能够做到,学者在公众心目中一直是社会良知的代表和正义的化身,是一个能够自律并有着高度责任感和牺牲精神的群体。而目前为腐败者摇旗呐喊以非为是的恶劣学风,使学者社会楷模的形象丧失殆尽,这不仅使学界本身遭受严重损害,更重要的是长此下去,势必造成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彻底崩溃。”[6]尤其令人忧虑和不安的是,“学术腐败,本为过街之鼠,见不得阳光。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些学人竟敢公然以非为是,明知不对,还强为之辞,有意混淆视听。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耻辱,也是中国学界的耻辱。”[7]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不得不讨论王铭铭事件的道理之所在,也是何以要对“梅林”教授不值一驳的观点不得不加以严正辩驳的原因之所在。岂不悲乎?

关于王铭铭事件,笔者除了发表过《学术剽窃现象:我们应有的关注与反思》等文章[8]外,还曾写过《学术长城的自我坍塌》和《“这样对待王铭铭过了”吗?》两篇短文,其中前者是当初应《中华读书报》“学术界”专版之约而写,但始终未见刊出;后者是向丁东先生请教的,但《社会科学报》发表时删削过多,面目皆非。

鉴于至今依然有武汉大学这样的名牌学府的教授还在搅和王铭铭事件这样是非如此分明的问题,也考虑到这两篇短文已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梅林”教授所提出的问题与质疑,所以,今将上述两文作为这篇短文的附录,一并在此正式发表。

注释:
[1]关于该文写作的来龙去脉,详见王晓生:《是学术问题还是道德问题——我揭露王铭铭抄袭事件的经过和感受》,《明报月刊》2002年3月号,第82-85页。
[2]详见田畔:《王铭铭事件与学术批评——评<学术批评的学术规范问题>》,《学术界》2002年第2期,第177-195页。
[3]据伦敦城市大学博士候选人常向群说《当代人类学》本名为Cultural Anthropology,因此应翻译为《文化人类学》。“我是在王铭铭成为教授后看到的《想象的异邦》,如果此书是为了评教授凑的数尚好理解——理解并不等于同意,如果是在评上教授后送交出版社的话问题则更为严重。不知此书是何时送交出版社的?为什么在英国留学7年并成为或即将成为北大教授的王要从的他10来年前在国内读硕士时参与翻译的书(W. A. Haviland ‘Cultural Anthropology’中译名《当代人类学》)中抄袭数达10万字?莫非他被自己的译名误导了?把Haviland ‘Cultural Anthropology’译为《当代人类学》在时间和空间上均有误导之嫌。‘当代’的英文为contemporary,其时段从哪里划分到何时为止,不同的学科或统一学科的不同学派均有不同的限定。此外,有一点人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人类学有许多分支,在美国称为‘Cultural Anthropology (文化人类学)’的在英国常称为‘Social Anthropology (社会人类学)’,如果把Haviland ‘Cultural Anthropology’直接翻译为‘文化人类学’有助于读者了解这是美国学派的人类学而非全球性的。”见《为什么要把Haviland “Cultural Anthropology”译成《当代人类学》?》,学术批评网2002年2月17日,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318&type=1001。  
[4]有关文章,参见曹树基:《就王铭铭抄袭一事谈建立学术道歉制度》,《社会科学报》2002年1月10日;周祥森:《北大与“学术警察”》,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10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873&type=1001;黄安年:《如何遏制学术腐败?——从北大王铭铭教授学术剽窃案谈起》,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12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904&type=1001;周祥森:《以德治学 任重道远——就王铭铭事件谈“北大现象”》,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13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909&type=1001;李一夫:《北大教授王铭铭抄袭哈维兰著作的再举例》,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13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912&type=1003;倪乐雄:《再谈“抄袭的一代”——答周祥森先生》,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13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907&type=1003;倪乐雄:《我们是“抄袭的一代”? 》,学术批评网 2002年1月13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906&type=1003;
周祥森:《也谈 “抄袭的一代”——兼与倪乐雄先生商榷》,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12日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903&type=1003;李一夫: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谈北大教授王铭铭抄袭案,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14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924&type=1003;任士英:《惩治学术腐败:北大应对考验——从王铭铭事件谈起》,学术批评网 2002年1月15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973&type=1003;李一夫:《王铭铭事件对北大的挑战》,学术批评网 2002年1月16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003&type=1003;常向群:王铭铭在伦敦城市大学的同事提出的十个问题,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21日,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112&type=1003;杨玉圣:学术剽窃现象:我们应有的关注与反思——“王铭铭事件”答问录 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23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142&type=1001。
[5]见田畔:《打假——中国学界当务之急》,学术批评网2002年3月8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501&type=1003。
[6]田畔:同上文.
[7]见田畔:《学界之耻——有感于某些学人为学术腐败强作辩护》,学术批评网2002年1月28日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213&type=1003。
[8]参见杨玉圣:《学术剽窃现象:我们应有的关注与反思》,《社会科学论坛》2002年第4期;杨玉圣:《学术腐败、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关于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问题》,《社会科学论坛》2002年第6期;杨春胜:《直面学术溃疡——李强、贺卫方、陈洪、杨玉圣访谈录》,《社会科学论坛》2002年第6期。


附录一

                                学术长城的自我坍塌  
                                      
                                      杨玉圣  

说起北大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年轻的博士生导师王铭铭教授,在人文社会科学界(特别是在社会学人类学界),论其知名度、学术地位和影响力,他恐怕是新生代学者中无可争议的佼佼者。生于1962年的王教授,当年尚未自厦门大学研究生毕业即被原国家教委公派英国伦敦大学读博士生。身为伦敦大学的博士以及伦敦城市大学、爱丁堡大学、北京大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然后是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据北大中国学术城的介绍,他自“1994年后任职于北京大学,现任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人类学研究室主任。1997年来兼任伦敦经济学院中国人类学项目成员, 1999年以来任云南民族学院兼职教授,2000年任芝加哥大学访问教授,并任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海外会员、北欧民俗学会名誉会员、《国际文化研究杂志》(英国)编委会中国编委、中国人类学会常务理事等学术社团职务。长期以来致力于中国人类学研究,在社会文化人类学理论、区域研究、宗教人类学、汉学人类学等方面有专长。” 作为改革开放新时代学术界的幸运儿、弄潮儿的化身,王教授的学术进阶可谓一路绿灯,一帆风顺。      


可是,自从9·11之后,世界上再也没有不可能发生的事了。比如,王铭铭教授在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代表作——《想象的异邦》,最近即被人公开指认为大量抄袭(详见《社会科学报》2002年1月10日)。于是,“北大博导剽窃,叫人如何不失望?”也就成为2002年叫人无法回避的第一问答题。      

不知道别人怎么看,作为王教授的同龄人,我的确是深感“失望”的:因为,按照常理和常识,无论是就留学英伦的学术背景而言还是从执教于名牌北大的学术经历来说,王教授居然也会走上抄袭剽窃这样一条令人所不齿的学术不归路,莫可思议;除了失望,也为北大感到痛心疾首:如此难堪的角色,何以偏偏是北大的教授、北大的博士生导师?      

我虽与王铭铭教授搞的不是一个行当,“隔行如隔山”,但也曾耳闻目睹过一些学界中人对他的论著的评论。比如,王教授的厦大校友倪乐雄教授在《中华读书报》上批评他主持翻译的书把孟子弄成“门修斯”。再比如,复旦大学曹树基教授曾在《文汇报》专门批评过王教授的《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三联书店版),认为该书“在学术上是不成功的”,书中“有关中国历史的言论充满了错误,”“信口开河”;“有时作者完全是为了适应某种西方的理论,以致不惜曲解中国社会和历史的真实。”“说实话,近年来,用西方理论来解释中国历史,没有比他更糟的了”。文章还开诚布公地抨击了该书体现的“浮华的伪学术、假学术”。还是曹树基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1期发表了引起很大关注的长篇评论文章,指出王教授《社区的历程》(天津人民出版社版)“对中国社会、历史的陌生以及对他人文本那种粗枝大叶的误读表明他对中国社会的陌生已到了令人吃惊的地步”,并认为该书的失误“可以为浮躁学风的追随者敲响警钟”。      

可是,面对上述学术批评,在我的印象中,王铭铭教授好像是巧妙地以答《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某记者问的方式,加以反击。而同样耐人寻味、异曲同工的是,王教授所在的北大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的所长也采取了“扬长护短”的立场(这也是原北大党委书记倡导的“保护人才法”),一再强调“对一些年轻学者,要有爱护和宽容的态度”,又强调“批评的时候根据充足、用词准确,尽可能做到全面、客观、准确,注意动机与效果的结合”等等,还重申“不希望见到‘学术警察’”之类[1]。所以,批评归批评,可是,既没有引起直接当事人(王铭铭教授)应有的重视,也没有得到有关方面认真的对待,结果北大依然当仁不让地将王教授升为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当是在北大推荐的基础上)也将王教授引人注目地评定为全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由此,曹树基教授不胜感慨:“显然,在北京大学校方及教育部的领导看来,我对王铭铭的批评是错误的。王铭铭理应有远大的学术前途。”      

可是,现在回过头来看看,“扬长护短”,除了“护短”卓有成效外,难道真的“扬长”了吗?蔑视批评,拒绝批评,究竟是帮了王教授呢还是适得其反?北大有这样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树立这样的“优秀青年教师”,是光荣还是败笔?其中,受最大损害的究竟是谁?难道不是堂堂的北京大学吗!“‘对异邦的剽窃’和‘对本土研究的粗制滥造’互为表里,构成今天王铭铭人类学研究的新特点。……如果对王铭铭的相关研究进行一番认真的清理,我们还可以找出类似的甚至更为触目惊心的剽窃来。”对于曹树基教授的这段愤懑之词,可能有些人不大愿意听(事实上也不可能听进去),可是冷静地想想,这又何尝不是“怒其不争、恨铁不成钢”呢?我一直瞎操心:多亏了老外认识汉字的人少,否则,假如汉语像英语一样作为学术工作语言而通行于国际学术界的话,那么,单是目前抄袭剽窃丑闻之不绝于耳这一可怕的现实,岂不就足以使中国学术界在全世界面前丢人现眼吗?道理很清楚:王铭铭教授《想象的异邦》大面积抄袭美国学者哈维兰《当代人类学》这一严重事件所体现的,绝不仅仅是“北大教授肮脏的抄袭”问题,也不仅仅是“北大博导剽窃,叫人如何不失望”的慨叹,而是北大及其所代表的中国学术共同体的良知与尊严的沦丧!      

据报道,由北京大学信息中心、北京大学信息网联合评选的2001年度北大十大新闻之一就是“北京大学大力加强师德和学风建设”:3月29日,新世纪北京大学的第一个大会——全校师德建设工作会议隆重召开,会议旨在探索加强师德建设的方法和途径,使教师的师德和业务相辅相成,为造就北大世界一流的师资队伍服务。4月27日,北大又举行“树立北大文科精品意识大会”,文科全体教师会聚一堂,凭着学术的良心,郑重向学术界、向全社会庄严宣告和承诺:北大是一座神圣的学术殿堂,在这里,恶劣学风没有容身之地;在这里,不出赝品。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韩启德在2001年12月的一个研讨会上也直斥急功近利与浮躁学风,“现在我们都痛感具有原始创新的研究成果太少,我认为目前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学风上存在的问题,是一个学术环境和学术土壤的问题。”就急功近利与浮躁之学风的问题,表现之一即违背道德规范,弄虚作假。韩院士认为,出现这些问题,有社会大环境问题,有政府与学校的政策导向问题,但也与学者本身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科学精神有密切的联系。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院士也在2001年岁末对新闻界表示:就像经济界的打假一样,学术界同样需要打假,要把严重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公之于众,这样才能进一步弘扬科技界的正气。[2]      

的确,北大不愧是北大。北大敢为天下先,在污泥浊水中,尽显出污泥而不染的学术本色。这也正是学界内外所寄厚望于北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北大不仅仅是北大人的北大,而且也是全中国人的北大。作为国家正在重点投资建设的全国仅有的两所所谓“世界一流大学”之一,北大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期望、学术梦想。像北京大学这样历经沧桑的世纪品牌,既是靠了数代学界志士仁人的无尽心血、无数莘莘学子的拼搏奋斗而闯出来的,也是与全中国纳税人的心血的浇灌分不开的。创一个品牌,难乎其难,但若不珍惜,却完全有可能前功尽弃,毁于一旦。王铭铭事件表明,正像“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一样,学术长城也最容易自我坍塌。一个学者是如此,一个大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俗话说得好,天助自助者。不然的话,国家投入的再多,又有何用?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根本性的挑战:在中国,除了国家财政特别倾斜支持外,支撑“世界一流大学”的基础究竟是什么?靠抄袭剽窃吗?靠弄虚作假吗?靠低水平重复吗?靠招揽影视明星作研究生吗?……      

在不久前刚刚结束的全国高校党的工作建设会议上,2001年12月29日,李岚清副总理曾语重心长地强调说:当前,特别要注意“防止和纠正少数教师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以及各种奖励、职称和学位评定中的弄虚作假问题,坚决维护高等学校的形象和声誉。”[3]对此,人们可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联想到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在我们身边这些匪夷所思的“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以及各种奖励、职称和学位评定中的弄虚作假问题”,为了中国学术共同体的尊严,现在确实已经到了考虑如何“坚决维护高等学校的形象和声誉”的时候了。     
(2002年1月10日)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第61页。
[2]见《文汇报》2001年12月26日。
[3]《光明日报》2001年12月31日。


附录二

                                 这样对待王铭铭过了吗?
                                    ——向丁东先生请教

                                      杨玉圣


《南方周末》2002年4月4日发表丁东先生的文章——《这样对待王铭铭过了》。首先要说明的是,丁东先生一直是我多年来相当敬重的学人和朋友,但朋友归朋友,敬重归敬重,我对他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有一些不同的意见,所以,姑且借用丁兄的标题,把自己的疑问写出来,向丁先生求教。

第一,王铭铭教授只是将哈维兰的书的“一章搬进自己的著作”吗?

丁先生的文章一上来就开门见山地说:“北京大学年轻教授王铭铭,翻译了一本外国人类学著作,出版以后,又将其中的一章搬进自己的著作,未加说明。……”我猜测丁先生可能没有看过晓声(王晓生)先生在《社会科学报》2002年1月10日发表的关于王铭铭教授《想象的异邦》抄袭《当代人类学》的书评,大概也不是很清楚王教授《想象的异邦》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1]所以才轻描淡写地说出了“将其中的一章搬进自己的著作”这样很轻率的话,而这句话又成为后来推导出“这样对待王铭铭过了”的结论的重要前提。

那么,王教授是不是只“搬进”了“一章”呢?晓声(王晓生)先生的《北大博导剽窃  叫人如何不失望——王铭铭<想象的异邦>抄袭哈维兰<当代人类学>》已明确指出:《想象的异邦》从《当代人类学》中“全篇搬运了10万字左右”,“最令人不可理解的是,在《想象的异邦》书末开列的‘参考文献’中,王铭铭列举了120位中外学者的论著,却没有列举哈维兰的著作。”这10万字涵盖了《想象的异邦》第二编“视野”中的第5-10篇(章),共148页。那么,这怎么能说只是“一章”呢?有谁见过中国人写的书的“一章”有如此之长?

虽说近年来媒体披露了不少学术剽窃案,但像《想象的异邦》这样无所顾忌的大面积剽窃,以前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而且,《想象的异邦》和被剽窃的著作《当代人类学》还是上海人民出版社这同一个出版社出版的。这些情况,说实在的,都完全不符合我们一般人的正常思维。王铭铭教授抄袭事件可以说是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痛心疾首的学案。[2]自1月15日以来,尽管在网上一直有不少人为之辩护,但还从未有人拿出所谓“搬进”了“一章”这样莫名其妙的“理由”。对如此恶劣的学术剽窃事件用“将其中的一章搬进自己的著作”来界定,除了误导读者外,这不是越描越黑吗?何况,退一步讲,即使只是“搬进”了“一章”,难道就可以正大光明、理直气壮吗?  

这一点,北京大学2002年3月19日在《关于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师德学风教育的通知》中已经指出,王铭铭教授“这件事情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暴露了在我校一些教师和学生中存在着学术道德观念淡漠、学术纪律界限不清的问题,显示了学校的学术评价机制和学术管理机制还有不符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规律的地方,也说明学校在学术纪律、学术规范方面的制度建设上仍需要做大量工作。王铭铭事件在媒体披露以后,不仅在校内,而且在社会上都引起了广泛关注。这表明社会各界和全国人民对北京大学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也显示人们对学术腐败现象的强烈不满。”王铭铭教授自己也在《我的检讨与致歉》(2002年1月23日)中承认:“《想象的异邦》……在书中介绍学科研究领域、概念和著名描述性案例的过程中,我确实大量录入了《当代人类学》一书中的有关内容。当我意识到这事实上已构成对他人著作的抄袭时,我对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感到震惊,并感到深深的痛悔。在引用他人的论述时,不注明出处,显然不符合学术活动规范。对这一错误,我正在深刻反省,并将终生为鉴。”在这种情况下,我真是纳闷:王铭铭教授在《想象的异邦》中名为“大量录入”而“事实上已构成对他人著作的抄袭”这一事实及其性质,难道还需要争论吗?这难道不是一个学术上的常识和底线伦理问题吗?为什么丁东兄这样有影响力的学者不去面对这些基本的事实而仍然找出这样那样的借口、进行似是而非的辩护呢?说句不恭敬的话,到目前为止,所有为王教授剽窃而辩护的种种说法,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从常识上讲,都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第二,“舆论监督”是否已“变形走样”?

丁先生说:“我们当然要反对抄袭行为,但我也不赞成把抄袭称为学术腐败。……王铭铭这件事不具有权钱交易的特征,我以为还是称作学术失范为宜。这种过失,承认了错误,以后改正也就可以了。有的媒体小题大做,看似热闹,其实不得要领。……在一边倒的舆论环境下,‘舆论监督’也会变形走样,与人们良好的初衷南辕北辙。”

对于学术剽窃是否属于“学术腐败”,目前有不同看法。如果不是抠字眼而是把“败坏”也可以理解为“腐败”的话,那么,说学术剽窃就是学术腐败之一种,恐怕也未尝不可。网友老石在人民网发表的《这样对王铭铭一点不过——与丁东先生商榷》[3]指出,“抄袭就是做贼,剽窃别人劳动成果,是严重违法行为,是地地道道的学术腐败。如果这不叫腐败,真不知道学术界还有什么叫腐败?”

丁东先生这样讲,可能还与他对抄袭剽窃的严重性及其对学术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关。[4]在他看来,“抓住这种是非比较分明的学术失范行为大做文章”,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可是,学术剽窃真的就如此不足挂齿吗?我的看法与丁兄不同。我认为,这已经成为一大学术公害。《方法》杂志编辑部的文章称之为“学术蝗祸”,称“这场蝗祸近年来正在学界蔓延并严重蚕食着学术界的人格规范和学术规范”,[5]并非虚言。特别是考虑到抄袭剽窃这样的学术丑闻最近被揭露出来的越来越多,从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到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再到西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汕头大学、河北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等等,这个不光彩的名单今后若年内估计还会不断扩大下去。此类学术丑闻不仅不绝如缕,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从地域上看, 遍布大江南北,殃及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济南、广州、长春、 重庆、成都、兰州等文化重镇。从内容上看,除高校教材、辞书暴露出的越来越严重的问题外,不仅包括学术论文、专著,而且还包括博士学位论文。从学科上看, 不仅文科有抄袭剽窃,而且一向崇尚科学精神的理科工科也有。学术界、新闻界对此加以关注和批评,应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非常应该的,不是多了,而是少了。[6]如果连北大教授的学术剽窃行为也被认为是“芝麻”的话,这是不是有点故弄玄虚呢?如同老石网友所说的,“这就像一些狱中贪官狡辨说,有比我贪污更多的,你们为什么不抓?这是典型的阿Q‘和尚摸得,我为何摸不得’理论。‘西瓜芝麻’的区别是大小腐败之分,但都是腐败(我看王也算一个小西瓜),如果连芝麻都不捡,那岂不更糟!严重腐败不敢抓当然不对,但不能据此推理出,处理王铭铭抄袭不对。抄袭就是做贼,当然要受舆论谴责。”[7]

第三,“北大对王铭铭的处理重得多”吗?

按照教育部不久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2月27日):学术界和教育界要“建立学术惩戒处罚制度。对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一经查实要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撤消项目,行政处分,取消资格、学位、称号,甚至解聘等相应的处理和处罚。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学科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学术规范专家界定小组,具体负责对违反学术规范的不道德现象和行为进行界定。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极其恶劣的行为,在充分了解事实真相的基础上,通过媒体进行客观公正的批评。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002年3月15日北京大学第451次校长办公会通过、3月18日印发的《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其主旨即“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教师学术行为”,也曾明确规定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解聘或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承诺“在人事录用、学术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之前,认真调查候选人遵守学术道德的情况。对有较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但是,该《规范》最后一条又表示:“生效日之前发生的违反学术道德问题的审查不适用本规范。”

很可能与此有关,王铭铭教授《想象的异邦》抄袭事件被披露后,尽管北大“有关领导多次找王铭铭教授谈话,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他做出深刻检讨,并通过适当方式向有关方面致歉”,但是,据北京大学文件校发[2002]24号(2002年2月5日)《关于停止王铭铭招收博士生的决定》说,“鉴于王铭铭教授错误行为的性质,为严肃学术纪律,2002年2月4日,学校研究决定,停止王铭铭教授招收博士生。”这一简短的《决定》的主题词是学术、抄袭、处分、决定。可是,谁能说清楚,“停止王铭铭教授招收博士生”,这算是什么样的“处理”或“处分”?事实上,王铭铭先生现在依然是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的教授,也仍旧是该所的博士生导师。“停止王铭铭教授招收博士生”,据说是“停止”两年(也有的说是一年),想想看,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难道不可以随时下文恢复“王铭铭教授招收博士生”吗?从这个意义上讲,北大的做法其实完全符合丁东先生的呼吁,即“应当给王铭铭以继续发挥学术才干的机会”。这难道不是明摆着的吗?
  
第四,关于王铭铭教授的“无人代替”的地位问题。

丁东先生说,“我不懂社会学、人类学。听熟悉社会学、人类学情况的朋友说,王铭铭在学术上是有贡献、有创见的,像他这样处在该学科前沿的人才,中国没有几个。费孝通先生年纪大了,精力有限,他名下的一些博士生,平时实际上由王铭铭指导。如果让王铭铭靠边站,有些事无人代替。有一家研究所的所长已经表示,如果北大不要王铭铭,我们要。可见,还是有人理解王铭铭的价值的。”

我跟丁兄一样,也不懂社会学、人类学,但笼统地说“费孝通先生年纪大了,精力有限,他名下的一些博士生,平时实际上由王铭铭指导。” 是否实事求是呢?不知道是否也是丁先生“听熟悉社会学、人类学情况的朋友说”的?如果丁先生所说属实的话,那么我倒是建议德高望重的费老不一定非要再挂这个虚名了。因为,假如费老“名下的一些博士生,平时实际上由王铭铭指导”,而又属于费老的“名下”,这本身不就是名不副实吗?以费老学术地位之尊,何苦呢?又何必呢?说句不中听的话,由王教授这样存在严重学术道德问题的学术剽窃者去“实际上”“指导”费老名下的“一些博士生”,那么,这有什么可以值得夸耀的呢?这对于费老和费老名下的“一些博士生”,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据丁东先生讲,“有一家研究所的所长已经表示,如果北大不要王铭铭,我们要。”并据此认为,“还是有人理解王铭铭的价值的”。这“一家研究所的所长”,不知道是哪一家?如果真想要,为什么不趁热打铁、现在就把王教授“要”走呢?用丁兄的话说,在“许多公共媒体把此事当作焦点”之际,把王铭铭教授“要”(挖)走,至少可以有“吸引眼球”的功效罢?这本身不就是这“一家研究所的所长”求贤若渴的范例吗?“现在,真是阴阳颠倒了,一些知识分子总是把自己看成为是特殊阶层,干部腐败是腐败,学术腐败好像就不是腐败了,一些知识分子总是会找理由去开脱自己,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情呢?!这王铭铭的事情还余波未平,一些无耻的人就把他聘为某个刊物的学术评委了,那么,这是不是告诉大家,学术腐败是可以轻描淡写的?!今后,后生们是不是都会去大力仿效王铭铭,因为,这太划得来了!抄袭剽窃可以迅速成为‘博导’,即使被揭发被处分了,很快又会得到社会的谅解,还比以前更出名,这样的好事情,真可谓是低成本高收入,那么,大家都去抄袭剽窃吧!”[8] 华山剑先生的这些话,不知道丁东兄以为然否?

注释:
[1]在《想象的异邦》“前言”中,王铭铭教授说:“本书是一部学术散论集,它收入了我在1987年以来写出的21篇人类学评论作品……在编选和整理过程中,我对原有的文章在内容、结构、篇幅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动”;(第1页)“这本书中包括的论文所依据的知识,主要是我在留学英伦期间获得的,因而我对这些知识的重新解释,大多能够基于对原著的阅读”;(第1-2页)“本书包括的每篇都贯穿我自己的学术分析路径”;(第2页)“为了把分散的论文编成一本像样的书,我对本来体例十分不一致的论文作了较大幅度的整理”;“现在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有一定的体系隐含其中”;(第2页)“最后应说明的是,本书的部分论文是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九五’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中国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下写就的,因而也应属于这两个基金资助课题的部分成果”。(第3页)从王教授自己在“前言”中的这些夫子自道来看,王教授从未把《想象的异邦》视作“一本译介性教材”或“一本一般的介绍性著作、而不是正规的学术著作”。恰恰相反,王教授强调的是,“本书包括的每篇都贯穿我自己的学术分析路径”;本书是由“分散的论文”、“本来体例十分不一致的论文”加以“较大幅度的整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动”后而编成的一本“像样的书”。
[2]详见杨玉圣:《学术剽窃现象:我们应有的关注与反思》,《社会科学论坛》,2002年第4期。
[3]老石:《这样对王铭铭一点不过——与丁东先生商榷》,学术批评网,2002年4月19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865&type=1003。
[4]四川大学教授罗志田先生也持这样的看法:“尽管我们今日学界的抄袭现象已较严重,甚至有人因怕被抄袭而采取引文不作注释和修改档案题目这类‘犯规’层次并不低的做法,我仍不同意中国学术界已‘抄袭成风’的判断。” 罗志田:《学术规范的主要目的是建设而非防弊——呼应王笛先生》,学术批评网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635&type=1000。  
[5]本刊编辑部:《遏制学术蝗祸——剽窃》,《方法》,1997年第5期。
[6]参见田畔:王铭铭抄袭案何以成为“全国性媒体事件”?——评《学术批评的学术规范问题》(一) 学术批评网2002年4月8日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744&type=1001。田畔:《评<不要夸大“学术腐败”>——兼与李浩、冯健亲、蒋树声诸教授商榷》,学术批评网2002年3月14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559&type=1001。  
[7]老石:《这样对王铭铭一点不过——与丁东先生商榷》,学术批评网,2002年4月19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865&type=1003。另请参见华山剑:《士无耻,国之将衰——谈谈一些“知识分子”对“王铭铭”的过分宽容》,学术批评网2002年4月8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748&type=1003。
[8]华山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再谈应该怎么样处理“王铭铭”们》,学术批评网2002年4月9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754&type=1003。

(2002年4月19日)

[全文将由《学术界》2002年第4期发表]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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