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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共享] 国政名词解释(个别字打错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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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22:5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1、第二代维和行动
        1995年由原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在日内瓦的一篇演说中提出。他将1948年以来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分为两类。80年代以前的称为第一代维和行动;冷战结束后,世界形式发生巨大变化,多极化趋势加快发展,出现了能真正实现“联合国宪章原则和目标的机会”,但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加利认为这一时期的维和行动可以称为第二代。其特点是超越了传统的职责与范围,不仅仅是维持和平,而且也是建立和平甚至是一种强制和平,比如帮助国家重建,建设基础设施、组织选举、人道主义援助等。但由于在维和行动中一方面渗透着大国争夺的因素,另一方面也受到冲突各方的制约,所以并不能真正实现公正的原则,反而往往遭受挫折,甚至陷入困境。
       
        42、跨大西洋新纲要
        1995年12月,克林顿同欧盟轮值主席西班牙首相冈萨雷斯和欧盟委员会主席桑特在马德里签署。确定了双方今后若干年内调整关系和采取共同行动的目标以及在政治和经贸等领域全面加强合作的准则。主要内容:美欧共同努力促进世界和平、稳定和民主;对付国际犯罪、环境污染等挑战,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发展,加强科学教育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交流;确保实施波黑和平协议,支持中东和平进程设计欧洲安全结构等。这一纲要取代了1990年的《欧共体与美国关系宣言》。
       
        43、南北对话
        20世纪70年代以来,少数发达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矛盾日益尖锐,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使得发展中国家日益贫穷落后,广大发展中国家强烈要求,就建立公正合理的新秩序与发达国家进行对话,即南北对话。发达国家在受到“石油危机”冲击之后,也同样面临诸多难题需要与发展中国家对话。1975—1977年由7个发达国家和19个发展中国家参加的巴黎经济合作会议举行了首次南北对话。1981年10月在墨西哥坎昆召开了有22国参加的最高级南北对话,提出要推出全球谈判。在南北对话中西欧态度较积极,勃兰特委员会在《共同的危机》中提出了在南北合作中发达国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而美国对此冷漠,近年来南北对话进展不大。80年代,联合国极其附属机构仍在不断谋求加强南北之间经济合作和对话的多种途径。1975—1990年12月欧洲经济共同体与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家签定了4个《洛美协定》,旨在促进双方经济发展。
       
        44、中美建交联合公报
        1978年12月,中美两国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公布了两国建交公报,即中美建交联合公报。这是美国面临苏联扩张压力,中国面临苏联北部重兵压力,中美两国战略调整,两国关系发展的产物。公报的主要内容是:1979年1月1日起,两国正式成立外交关系,相互承认。美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关于台湾,美方承诺撤军、断交、废约,并不和台湾保持任何官方关系,在此基础上和台湾保持民间经贸关系。两国重申中美都不在太平洋、亚洲、以至世界范围内谋求霸权,也反对任何国家旨在建立霸权的努力。中美联合公报的发表,实现了两国关系正常化,建立了外交关系,促进了中美两国关系的改善与经贸等领域的合作与发展,同时也有力地反对了霸权主义。但是,此后美国又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违反了中美联合公报的原则,为中美关系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45、七十七国集团
        发展中国家为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反对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而形成的国际经济组织。长期以来,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领域一直处于被剥削的无权地位。1961年第一届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提出,发展中国家应联合行动以DIZHI不平等的国际贸易。在发展中国家的呼吁下,1963年第18届联合国大会决定召开贸易和发展会议。亚非拉75个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提出了《发展中国家联合宣言》,从而形成了“七十五国集团”。1964年4月,在日内瓦召开了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七十五国集团”扩大为七十七个国家和地区并发表了《七十七个发展中国家联合宣言》。“七十七国集团”由此得名。到九十年代初,有成员国128个。该组织没有常设机构和章程,宗旨是使其成员国在国际经济领域内加强接触和协商,协调立场,统一行动,逐步打破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在每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召开之前,该组织都要举行部长级会议。1974年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通过了“七十七国集团”起草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七十七国集团”是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经济组织,在国际经济领域为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46、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91年12月欧共体外长会议在丹麦的马斯特里赫特小城召开,会上提出了建立欧洲联盟的计划。1992年欧共体首脑会议,达成了实行欧洲统一货币联盟的条约,即《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该条约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另一部分是《政治联盟条约》。条约规定在1993年实现欧洲统一大市场后,最晚于1999年1月1日实现欧盟内货币联盟。该条约将欧共体改名为欧洲联盟,简称欧盟。规定了三项主要任务:1、经济上,建成欧盟内统一的货币,要求在2002年1月1日实现欧盟所有成员国实行统一的货币—欧元,2002年7月1日,欧元成为欧盟内唯一的货币,从而最终形成超国家的货币联盟;2、在现有的安全与外交合作的基础上,提升为高层的新外交与安全统一机制,必要时向外交政策与安全一体化发展。3、加强各国内务与司法的合作。《马约》的签订,为欧洲联盟实现统一货币规定了时间表,欧元现已发行,这必将促进欧洲一体化进程,增强欧盟的整体实力,在国际格局中成为强大的一级。
       
        47、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199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一项禁止所有核试验爆炸的全球条约。该条约旨在促进全面防止核武器扩散、促进核裁军进程,从而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条约包括序言、17条正文、两个附件及议定书。主要内容有:1)现有的核国家逐步、渐进的裁减核武器,最后达到彻底的核裁军。2)核国家承诺不再进行任何核试验爆炸或与核试验有关的爆炸,不在其所控制的地区和范围进行核试验爆炸。非核国家承诺不进行谋取核武器的努力,进行相关的核试验爆炸。五个核大国最先在此条约上签字,到目前为止,已有140多个国家签署了这项条约,但由于一些核门槛国家拒绝执行,此条约难以生效。印、巴的核试验公然违反核禁止条约,冲击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但由于印、巴没有签署这个条约,难以对其进行约束,这也是当前核不扩散体系的漏洞。
       
        48、联合国的预防性外交
        亦称预防冲突,由联合国前秘书长哈马舍尔德于1960年提出的一种联合国外交。其定义是:作为联合国的一项政策,联合国应及时干预那些处于东西方阵营以外的争端和危险局势,以填补实力真空,防止东西任何一方插手,缓和紧张局势。该理论曾用于苏伊士、黎巴嫩等地的国际争端,联合国曾向这些地区派遣维和部队等。90年代初,加利多次提出预防性外交设想,他认为一些冲突是可以预见的,应采取行动在发生武装冲突之前解决争端,包括预警、调解、实施调查、建立信任等,作为其一部分的预防性部署是指在国际或国内争端发生时,若双方或某一方认为联合国派出人员在其领土上可以抑制敌对行动,联合国即可进行预防性部署。1992年11月,安理会295号决议,首次在马其顿部署“联合国预防性部署部队”。
       
        49、国际行动理事会
        1983年3月7—9日,应日本前首相福田赳夫和当时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莫尔斯的邀请,六位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在维也纳开会,决定成立非政府性组织国际行动理事会。宗旨是利用一些前国家主要领导人的经验和智慧,以集体形式就当前人类面临的政治和经济等问题向世界主要国家的领导人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促进国际合作与行动。成员均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脑。组织机构有执行委员会,核心机构;政策委员会,理事会的咨询机构;通讯委员会,负责向各国宣传理事会的建议和活动。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无总部,在纽约和维也纳设有办事机构。主席施密特(前联邦德国总理),名誉主席福田赳赳夫。1993年5月,第一届会议在中国上海举行。
       
        50、世界人权宣言
        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一项促进人权的国际保护的文件。它是世界上第一份保护人权的正式多边性文件,它是根据联合国的宗旨而制定的。人权宣言的主要内容为:承认人类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承认人类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护。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为促进人权的保护而共同努力,同时人权宣言具有道义上的力量,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它促使一系列人权保护的条约的建立,并促成了一个人权保护的国际条约体系。世界人权宣言的主要内容是根据西方工业国际标准制定的,同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有差异,这也就造成当今多国国际社会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矛盾与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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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11-21 09:35:20 | 只看该作者
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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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3-16 23:07:32 | 只看该作者
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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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3-31 13:18:43 | 只看该作者
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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