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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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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6-18 23:4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就东海问题与日方达成的原则性文件果然在今天正式公布了,将东海开发成和平之海,合作之海值得关注和期待。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8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一、关于中日在东海的合作

  为使中日之间尚未划界的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中日双方根据2007年4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及2007年12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新共识,经过认真磋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为此,双方迈出了第一步,今后将继续进行磋商。

  二、中日关于东海共同开发的谅解

  作为中日在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双方将推进以下步骤:

  (一)由以下各坐标点顺序连线围成的区域为双方共同开发区块(附示意图):




中日共同开发区块示意图


  1、北纬29°31',东经125°53'30"

  2、北纬29°49',东经125°53'30"

  3、北纬30°04',东经126°03'45"

  4、北纬30°00',东经126°10'23"

  5、北纬30°00',东经126°20'00"

  6、北纬29°55',东经126°26'00"

  7、北纬29°31',东经126°26'00"

  (二)双方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上述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具体事宜双方通过协商确定。

  (三)双方将努力为实施上述开发履行各自的国内手续,尽快达成必要的双边协议。

  (四)双方同意,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它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

  三、关于日本法人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开发的谅解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

http://www.fmprc.gov.cn/chn/xwfw/fyrth/t448568.htm


合意は、(1)白樺を開発する中国企業に日本法人が出資する(2)翌檜(あすなろ)(同・龍井)ガス田の南側の日中中間線をまたぐ海域に共同開発区域を設け、合意した地点で共同開発を行う。東シナ海の排他的経済水域(EEZ)の境界問題は棚上げする。白樺への日本側の出資比率や権益の配分などについては今後詰め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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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6-19 16:05:34 | 只看该作者
唉!!其实是中国让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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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7-3 22:28:22 | 只看该作者

有进步

有进步,但日本不定真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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桫罗双树 该用户已被删除
4#
发表于 2008-7-9 10:34: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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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7-29 00:37: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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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8-21 00:33:1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协商。。。确实是在中国的大陆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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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8-21 00:33:2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确实很难协商。。。确实是在中国的大陆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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桫罗双树 该用户已被删除
8#
发表于 2008-8-21 09:25: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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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8-21 10:42:27 | 只看该作者
撇开政治因素先不谈,先只说地质方面。刚刚好好看了一下,日本其实还是属于我们欧亚板块的范围内的。就是运气不太好,在个边上,被太平洋板块挤出一条冲绳海沟(不过要是不挤一挤,估计还没日本.....),几亿年前(具体懒得查了)是没有这条海沟的。
不过他运气不好也只能认倒霉了。中国正好可以据理力争。
搞地质的说明一下我们的底牌,搞政治的就去出牌吧。。。。在国家利益面前,是没有同情的。

南海好像大家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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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8-26 23:35:56 | 只看该作者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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