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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死刑犯以体重超200公斤为由请求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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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9 08:3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标题:美一死囚以“胖”求免死
  美国俄亥俄州一名死刑犯以体重超过200公斤为由,寻求法庭延缓对他执行死刑。
  罗纳德波斯特现年53岁,因1983年枪杀一名酒店职员由一家法庭判处死刑。狱方准备明年1月6日对他执行死刑。
  美联社17日援引法庭文件报道,代理律师主张波斯特体重超过218公斤,且患有多种病症,执行死刑可能构成大问题,如行刑床难以承载波斯特,注射毒剂时可能找不到血管。法庭文件援引律师诉求说,“任何行刑尝试可能给他造成严重的生理和心理痛苦,成为一个痛苦而漫长的死亡过程。”
  法庭文件显示,医务人员4年前在一次治疗中对波斯特作静脉注射,尝试3次才找对血管;波斯特尝试过减肥,但膝部和背部问题让他难以健身;他在监狱内“使用健身自行车,直到车辆因为他的体重而报废”。
  美国先前不乏死囚以体重为由申请免死的案例。2008年,一名体重121公斤的囚犯声称行刑人员可能找不到他的血管,遭法庭驳回,维持死刑判决;1994年,华盛顿州一名等待接受绞刑的死囚声称自己体重过重,执行绞刑可能出现人首分离场面。经过长时间听证和系列裁决,法庭改判终身监禁,这名囚犯2006年死于狱中。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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