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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法律顾问六驳加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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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1 11:2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29日,在广州市新闻中心召开的广州市国资委和广州市检察院领导出席的王老吉凉茶媒体沟通会上。针对加多宝暴力营销,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法律顾问温旭律师在会上从六个方面驳斥了加多宝一贯恶意行为。
  


王老吉以权威公正材料回应加多宝“传人”授权
据悉,此次沟通会,广药集团拿出了10份权威公正材料,证明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拥有王老吉凉茶秘方、王老吉的商标、商誉及红罐王老吉装潢权。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法律顾问温旭,分别从王老吉的传承、品牌归属、商誉归属三方面驳斥了加多宝。
第一,关于王老吉的传承问题,温旭引用广药集团副总倪依东的介绍,证明广药集团王老吉是王老吉在大陆唯一合法的继承人。倪依东副总从王老吉家族谱系传承和公司发展传承两个维度,详细介绍了王老吉的传承和发展。
第二,对于王老吉品牌的归属问题,已经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在中国大陆王老吉的品牌归属于广药集团所有,无论是工艺、配方还是品牌,都属于广药集团所有。
第三,关于商誉的归属问题,温律师以国际惯例来分析商誉在法律上是依附在品牌上的。据悉,商标可以给一家使用,也可以许可给两家使用,或是自己来使用,无论是自己来使用还是许可他人使用的商誉,最后都依附于品牌身上。
加多宝至始至终回避合作, 不断制造虚假宣传转移商誉
早在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的租赁合同到期之前,广药就积极与鸿道集团沟通,希望通过协商重新讨论租赁商标一事。但这一过程中,鸿道集团一面采取回避的态度,一面又以各种手段转移王老吉的商誉。同时,加多宝还扮演弱者形象,博得大众的同情,以达到绑架舆论的目的。对于这些问题,温律师也从三个方面驳斥加多宝一贯悲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第一,广药之所以会收回商标许可,是由于陈鸿道采取了贿赂的收到,以非法的形式签订了协议,该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应。这这一过程中,广药集团仍然在寻求和加多宝合作的方式,但是加多宝一再回避和谈,导致合作机会的丧失。
第二,加多宝以“中国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为广告,误导消费者认为王老吉官网已经改名为加多宝,或者王老吉品牌已经不存在。这一广告的目的就是要转移把本应属于王老吉品牌的商誉转移到加多宝品牌上面,这一虚假不实的广告语,被广州中院2013年1月31日的禁令裁定为虚假不实的广告后,禁止它继续播放。加多宝并未停止商誉的转移,紧接着又推出了 “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这一广告词完全与事实相违背,客观事实是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以上是王老吉,而不是加多宝,因为加多宝引用的数据来源的时间段写的是2012年1月到9月,2012年1月到6月期间,市面上销售的是王老吉,那个时候还没有单纯的加多宝推出。加多宝不仅违背了广告法和工商管理禁止做对比性广告的法律规定,同时这个广告也没有任何国家机关、权威机关公布的数据作为依据,是不可采信的。
第三,近来的加多宝广告——王健仪《传人篇》也是不实宣传:“我是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我在90年代已将祖传凉茶秘方独家授权给加多宝!喝正宗凉茶,请认准正宗配方,怕上火请喝加多宝。”王健仪所在的香港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她也曾经是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她生产的王老世家凉茶,外包装装潢很像中国的王老吉,在中国大陆的销售时多次被原来生产王老吉凉茶加多宝公司在国内投诉。如果按照《传人篇》所说,90年代已经独家许可给加多宝,当时的投诉就不符合正常逻辑,王老世家凉茶更不会被工商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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