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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共享] 武汉大学考博生关于申请博士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延长资助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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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22:17: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汉大学考博生关于申请博士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延长资助期限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支持和鼓励我校博士研究生潜心学术研究,取得创新性成果,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延长资助期限的规定》(武大研字[2012]30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学校从今年起启动“博士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延长资助期限项目”,对有志于学术创新研究、可望取得优异成果并有意适当延长学习年限的优秀博士研究生进行延期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因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需要延长学习期限;
2.博士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依托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属本学科内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或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理论创新;
3.博士学位论文按期开题,论文开题报告与中期报告显示论文研究已取得突破性成果或重大研究进展,可望取得重大创新性成果;
4.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已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资助奖励标准与名额
1、资助延长期限为半年或一年,一旦获批原则上不允许在延长期限结束之前申请毕业离校。
2、对获准资助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在其延长学习期限内,除继续享受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住宿、医疗等待遇外,另按1200元/月的标准享受生活补贴,逐月发放。
3、2012年拟资助名额为0-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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