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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违规占资 彩虹精化再遭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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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3:23: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继因“瞒报巨额订单”遭到证jian会处罚之后,彩虹精化昨天公告称,公司再次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
  深交所披露,1月19日,彩虹精化违规向实际控制人陈永弟、沈少玲控制的深圳市集源三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源三星”)提供资金2500万元,构成了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月13日,集源三星将该笔资金2500万元归还至彩虹精化。8月7日,集源三星按年息6%向彩虹精化支付了资金占用费10.4万元。彩虹精化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上述情况。
  深交所表示,彩虹精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鉴于彩虹精化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彩虹精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弟,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沈少玲,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化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今年6月底,彩虹精化曾因瞒报重大事项遭到证jian会警告处分,并处以30万元罚款;包括董事长在内的众高管均被处以警告以及不同数额罚款。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沈少玲还曾因内幕交易,被处以60万元罚款,并被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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