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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期刊的注释标准——兼谈非学术因素对学术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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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9:0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郭英剑教授谈到注释和引文的规范问题,这的确涉及到中国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不过,中国的学术刊物也不是象郭英剑教授所讲的那样只有《外语教学与研究》等几个外语刊物作的比较好,实际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办的大部分学术刊物,特别是《历史研究》和《美国研究》在这方面就有相当的专业水准,决不比《外语教学与研究》逊色。  
   
郭英剑教授所介绍的美国现代语言学会格式标准(MLA)只是美国文科中最流行的三种格式标准之一,另外两个标准分别是《芝加哥规范手册》(Chicago Manual of  Style)和美国心理学会(APA)的格式标准。APA的标准和MLA的标准大同小异,注明引用出处都是采取在行文中用括号加注的形式,通常只给出作者名(同一作者的不同著作用发表的年代来区分,同一年代的话,再用ABCD来识别)和页码,在文末再给出所有引用文献的全部信息,按作者姓氏的ABCD排列。这两个标准中也有脚注或尾注,主要用来放说明性文字。夹注作法的最大好处是节省篇幅和便于统计引文次数,绝大多数的西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期刊都采取这两种格式标准。但它们用在人文学(文史哲),特别是历史学论文时就非常不便。因为历史学论文常常要注明文献的性质、内容、时间、发表或收藏的地点。比如笔者在最近的一篇论文中引用了美国国家档案馆所收藏的文献,其中的一个注释如下”proposed directives govern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 operation of the U.S. military advisory group to China”, appendix “b”, p.24, RG 319, 091 China TX, National Arch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这样的注释显然只能靠脚注或尾注才能解决。因此,大部分西方的人文学期刊都采取芝加哥手册中所推荐的脚注或尾注标准。需要指出的是《芝加哥规范手册》是美国出版界和学术界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专业写作和编辑规范,它同样也介绍了夹注的方式。  
   
国内目前实际上也存在着规范注释的“国家标准”(?),只不过不是学术界的主动行为,而是新闻出版局的行政命令。这个标准是建立在美国MLA和APA格式基础上的,以夹注为主。完全不顾及人文学科的特点,以历史学为例,这个标准使所有利用第一手文献经行研究的学者根本无从下手(上面给出的美国国家档案馆的引文就是明证),除非你只利用第二、或第三手材料(出版物)进行写作。这种标准推广的结果是客观上鼓励了历史学者和其他人文学者的不去发掘和利用第一手文献,而是去炒冷饭,不断地相互克隆。由于新闻出版局规定,不采用这个标准,期刊就不能参加它所组织的评优活动,不能纳入国家电子期刊系统,结果,教育部便发文下令其属下所有大学的学报都必须改用这一标准。于是,从去年开始,这一标准横扫全国高校,不管是北大还是南大,复旦或是北师大,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乎所有的大学学报一夜之间都改换了门庭。新闻出版局的一个标准,教育部的一个批文,可以改变中国所有大学学报的注释格式,行政命令干预学术还有比这更令人心寒的例子吗?试看今日之世界,还有哪一个国家的新闻出版局有如此大的权力?有哪个国家的大学有如此卑微的地位?一个大学居然不能够决定自己学报的注释格式,还谈什么学术自由,还创什么世界一流和高水平的大学?可恨的行政干预,可悲的中国大学,可怜的中国人文学者!  

   
写到这里,笔者心里充满了难言的悲哀。从理论上讲,新闻出版局作出这一规定的初衷,也是为了提供一种规范和标准,而且这一规范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狭义的)注释的标准化的确很有意义,但问题是你不能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不顾对象地强行推广。而教育部更没有必要下文要求重点高校效法。这一点笔者非常佩服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编辑们,尽管社科院现在比起重点投资的大学来财政拮据人材难留,可能更需要新闻出版局在有关期刊管理上的配合,但他们却有勇气DIZHI这种一刀切的不科学做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做法,维持原来的注释标准,极大地方便广大的人文学者。对此,笔者对他们深表敬意,衷心希望他们能够坚持下去。  
   
据一位作大学学报编辑的朋友讲,新闻出版局的标准之所以受到教育部的积极配合,主要是它非常符合教育部目前各种评审活动中最常见的“量化”考察,因为这一标准可以通过计算机来统计文末的参考文献,从而比较准确地统计出有关文献的引文次数,不会出现在脚注或尾注格式中重复统计的情况。这样作固然可以评估某些社会科学论著的影响力,但用在人文学上就有些本末倒置,显然引文和注释的目的不是为了管理部门评估的方便,其根本目的是方便读者和作者,推动学术的进步和发展。在这里,再次强调一下注释的作用想来不是多余的。它首先是告诉读者作者所依据的材料和引文的出处和性质(书籍、报刊、档案、音像、电子);其次是给读者一个进一步研究、或考察作者研究可信度的线索;再次是放置作者认为可能会影响文气、结构和逻辑连贯性,但又有必要加以评论、说明、解释的文字;最后是用来对他人研究的尊重和致谢。  
   
2001/5/7晚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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