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6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严格把好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审和论文答辩关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9-14 19:03: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开大学美国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2005年1月11日在《南开大学严肃查处张爱民博士论文抄袭问题》一文中宣布:“原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2000届世界史专业(研究方向为美国史)博士毕业生张爱民的博士学位论文《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缘起——论美国黑人民权运动产生的原因和历史条件》(以下简称张文)存在严重的抄袭问题。”文章分析了抄袭得逞的原因,认为“张文在抄袭中运用了照搬、摘录、编译、改写、拼接等多种手法,将所抄英文论著转换成中文,中间添加一些过渡性的词句,同时摘抄或改编被抄论著中的原注,穿插性地注出被抄袭的论著,使文章表面上显得注释繁密,材料丰富,文字流畅,造成了一种经独立研究而写成的假相,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如果不经研究同一问题的专家与原著仔细核对,很难发现其抄袭的真相。这就是张文何以能通过通讯评议、并在答辩中过关的缘故。”在分析教训时指出:“随着历史研究的发展,第二手文献与日俱增,数量越来越多,特别是美国史学界每年发表的研究文献十分浩繁,某些领域的文献早已超过了单个学者的阅读能力限度,再加上抄袭外文原著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因而仅靠指导教师个人的知识水平,是难以完全识别学生论文是否存在作弊行为的,采取何种措施来减少和杜绝抄袭剽窃,是一个需要深入探索的问题。”  


博士论文抄袭事件出现在张爱民身上,但它从一个侧面也检验我们在培养博士生工作中的问题,如果仅仅对犯有抄袭行为的博士生处理了事,以示划清界限,恐怕难保往后出现类似问题,我们需要重在自律、自查、自责。的确,对于从事外国史研究的学术工作者来说,在引用外国学术资源中“采取何种措施来减少和杜绝抄袭剽窃,是一个需要深入探索的问题。”这里不仅涉及导师、同行评议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学识、责任,也关系如何准确鉴别抄袭和剽窃行为等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导师、同行专家和答辩委员们对于博士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以“识别”论文的优劣为自己的职责,认真检验博士论文资源及其来源的可信度,如果良莠不分,甚至有个别学校让答辩博士代为起草评审意见甚至修改答辩委员会结论,岂非走走过场、草草了事?  

这里不来详细谈论导师如何识别所指导的极个别博士生涉嫌抄袭问题,只是感到导师的识别力在相当程度上和导师本人对所指导的论文熟悉程度有关。既然“仅靠指导教师个人的知识水平,是难以完全识别学生论文是否存在作弊行为”,那么就应该诚恳欢迎一切识别论文存在抄袭行为的人,如果有魄力,论文授权单位应不妨奖励识别论文抄袭并予以揭露的学者,给以公开表彰,乃至物质奖励,因为正是这种行为为博士学位论文授予单位挽回了声誉。但是,话说回来,如果导师在长期指导的各个环节的过程中没能发现蛛丝蚂迹,人们即使不去质疑导师的指导水准或敬业精神,也会担心现行培养机制一定存在什么漏洞和隐患。依笔者之见,现在的博士生导师的遴选机制和培养模式存在着导师专长的具体研究领域和博士生论文探究领域往往不大协调的矛盾,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难以完全识别”的问题。  

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恐怕需要解决扩大博士生导师遴选面的问题。具有博士点授予权的研究机构不应过分强调是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尚无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还是没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应当把是否真正专业研究领域对口与否放在第一位,就是说导师必须真正懂行,导师要有自知之明,博导不能是什么都可以导,也不是在什么领域都有真正的发言权。  

同行专家评审的关键在于遴选的专家是否是真正的同行,是否是与博士学位论文最为接近的同行,而不是随便找个专家来应付了事,不应考虑专家评审和参加答辩的经费(现在已无太多困难)。遴选好真正的同行专家不是通过教育部的专家库的资料所能解决的,因为在教育部门的那个资料库里难以反映出具体研究课题中的同行和所有同行专家名单。如果同行专家选得不对口,在同样认真的条件下,要真正解决业务把关和抄袭问题恐怕难以想像,笼统的大范围的同行专家仅仅靠浏览论文提要和前言后语,抽样审读,“八股式”的套话和评语,很难发现什么问题。说来有趣,据说某知名大学一位博士生的博士论文是在一位红楼梦研究超级票友、国内一流的红楼梦版本收藏家和研究者帮助和启示下写成的,但这位超级票友只是一位高级工程师并非中文系的教授和副教授,甚至连个讲师也不是,然而这位在版本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同行专家却无缘参与涉及版本问题博士论文的评审和答辩委员会,设想如果真正遴选这样的同行专家来把关而不计他是否博导,是否教授,论文的质量评估情况又会怎样。据说有的学校规定同行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必需本人是“博士生导师”,这个规定不知现在是否有所改变,现实的问题在于即使全部都是博士生导师,如果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同行专家,是否能保证在专业对口上真正严格把关吗?  

和同行专家一样,答辩委员会的成员也应当确保是真正的同行专家,而不是仅仅限于宽泛领域的同行。应当严格防止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导师相互交换角色轮流参加评审和答辩的现象发生。例如A校博士生导师请B校和C校的博士生导师充当A校的答辩委员;B校博士生导师请A校和C校的博士生导师充当B校的答辩委员;C校博士生导师请A校和B校的博士生导师充当C校的答辩委员,形成了一个互相确保通过答辩、吃好“答辩”饭的利益集团。可以设想,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发现论文质量问题,又怎能严肃对待和严肃处理呢?  

要确保质量,就得投入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现在的论文答辩是主管部门限期批量进行的,不是成熟一个答辩一个,这种限期批量的做法本身大有“走过场”的味道。记得钟敬文老在世时多次将答辩高峰称作“农忙季节”而十分无奈,试想要求在几天之内看完好几篇甚至十来篇论文,其中有自己的博士生,还有本单位的和兄弟单位的博士论文,谁有这个精力来确保评审质量呢?可见论文评审的时间同样对于确保质量是重要的。博士生的培养本来十分个案化,不能采取批量雷同评审和答辩的办法,也不宜为了管理上的方面集中规定“农忙”季节,如果一个博士导师同时带十几名甚至二三十名博士生,其培养质量不令人生疑才怪呢!至于那些身居高位的兼职博士生导师,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的投入,其培养质量恐怕更加令人担忧了。  

为了确保博士生质量,也为适应有待建立的博士生培养问题责任追究机制的要求,笔者主张对于那些已经查有实据的博士学位论文抄袭问题,应当公布博士生导师的评语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评语及决议,这有利于导师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们对论文采取严肃认真的高度负责的态度。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5年1月18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3 07:11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