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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就“自然辩证法研究的主要方向”(载《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0第4期)和“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基本方法”(载《大自然探索》1992年第1期),发表了一些个人的浅见。现在,我想转而谈谈自然辩证法研究者的学风问题。学风即是学术界的风气。学风对于学术的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正常的外部环境下,有好的学风,学术就会呈现“芳林新叶催陈叶”,“长江后浪推前浪”的繁荣景象;没有好的学风,学术就会坠入“无边落木萧萧下”,“万马齐喑究可哀”的可悲局面。
对于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自然辩证法而言,情况也是如此。自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在自然辩证法界,无论是学术研究风气,还是学术批评风气,总的来说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一批有志于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和学术创新的研究者埋头书案,潜心研究,在这块尚未充分开发的处女地默默耕耘和劳作,获取了令人欣慰的成果。例如,在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物理学哲学和方法论、数学哲学和方法论、时空理论、归纳逻辑、认知理论、生态哲学和伦理学、哲人科学家、科学史理论、科学思想史等研究领域,都有一定数量的有独创性的论著问世,其中一些已达到能与国外同行对话的水平,在国际学术界占有了一席之地。我们的学术批评风气基本上也是健康的、正派的,无论是在学术刊物上争鸣、批评,还是在学术讨论会上诘难、论辩,大家大体上也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这对促进学术研究的深入开展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但是,毋庸讳言,我们自然辩证法界的学风也有不尽人意之处。例如,在学术研究方面,有人根本就不想安下心来做艰苦细致的探索工作,仅想凭风借力,扶摇直上;有人懒于下苦功夫占有材料,东凑西抄(而且往往不注明出处),以讹传讹;有人不动脑筋,不想问题,只知鹦鹉学舌,人云亦云,写文章老生常谈,空洞无物,毫无新意;有人长期没有自己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或见风使舵,或亦步亦趋,总爱一窝蜂上,一窝蜂下。在学术批评方面,有人还没有细看别人的文章或领会别人的原意,就虚设目标,横加指责,徒劳地和风车搏斗;有人偷换概念,攻其一点,不计其余,动辄全盘否定;有人受人之托,无视事实,在评论中尽讲恭维话(这在有些书评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更有甚者,有人怀着某种阴暗目的,重演**时期革命大批判的故伎,扣帽子,打棍子,妄图置人于死地(尽管这是极其个别的,但影响十分恶劣)。这一切虽说是支流末节,但其不良后果却不容低估:它十分有害于自然辩证法研究的正常发展,也破坏了自然辩证法共同体的和谐气氛。这种状况亟待改变。
作为自然辩证法研究者,无论如何也要有好学风。要形成好学风,我觉得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要有甘坐冷板凳、十年磨一剑的恒心和韧劲
在我国特定的国情下,自然辩证法也是一种社会事业。作为一种社会事业,它通过自己的组织机构,协调有关部门,集中有关人员,研究城市、交通、棉花、纺织、电价、地区开发等综合性课题,为领导机关出谋划策,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也是十分必要的、有现实意义的。但是,自然辩证法毕竟是一个学科体系,它有自己的基本研究领域(我在“自然辩证法研究的主要方向”一文中对此作了具体说明)和基础研究课题。为了促进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力争形成中国的自然辩证法学派,就要有一批有志于献身自然辩证法的研究者。这些研究者应该既不为政治风向所左右,也不为金钱诱惑而动心,而要有甘坐冷板凳,十年磨一剑的恒心和韧劲,抓住一两个问题,叮在一两个地方默默无闻地埋头干到底,直到搞出成果为止。只有这样扎扎实实地干,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我们的自然辩证法研究才有希望。大轰大嗡地搞“花架子”,一窝蜂般地赶时髦和凑热闹,对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目前,在自然辩证法共同体内,官僚化、功利化、非专业化的色彩过分强烈了一些(这是中国国情,适当有一些倒也不足为怪,也不见得都有害)。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大半来自外部,但这与我们对自然辩证法学科本身的性质和功能的认识有误也不无关系。从根本上讲,作为一门学科或学术的自然辩证法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其研究对象处于科学与哲学的交汇处,属于理论学科范畴。像其他理论学科一样,它的“实用”功效即便有,也只不过是间接的而已。日本哲学家中江兆民对于哲学功效的论述完全适用于自然辩证法:“哲学不一定有显著的功效可以让人看见或听见,对于贸易的顺差逆差、银根的松紧、工商业的发展与否等等,好像没有什么关系。然而国家没有哲学,恰如客厅没有字画一样,不免降低了这个国家的品格和地位。没有哲学的人民,不论作什么事情,都没有深沉和远大的抱负,而不免流于浅薄。”因此,要求自然辩证法学科在经济建设中收“立竿见影”之效,这是不切实际的,是对自然辩证法的“苛刻”要求。不用说,我们完全可以发挥自然辩证法作为一种社会事业的功能,干一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社会活动。但是,我们时刻也不要忘记,自然辩证法毕竟是一门理论学科,它有自己的学科建设的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切不可掉以轻心。否则,自然辩证法的发展将会受到极大扭曲和严重损害,建设中国的自然辩证法学派更是无从谈起。
凡是真正在自然辩证法领域深入研究过一两个问题的人都知道,这个领域的研究课题的难度较大(涉及科学和哲学两方面的内容,文献多以外文为主,前人的积累不多,有许多尚未开垦的处女地等)。没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决心,没有五载熬油,十年面壁的恒心,是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那些妄图不费一点气力,仅仅把自然辩证法当作“跳板”的人,实在是找错了地方,还是及早“改换门庭”为好。
二、要下苦功夫详尽地搜集和研读材料
任何一个真正的研究者都知道,材料是研究的起点,是立论的根本。但是,在自然辩证法共同体,有一小部分“研究者”就是不明白这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或是明白了但却懒于花力气搞材料,或是另有其他想法根本就未打算这样做。看他们所谓的“研究论文”,既无翔实的材料,也无新颖的观点,有的只是尽人皆知的事例(有时还是歪曲了的)罗列和空洞无物的概念游戏。这种不良状况有时简直达到令人惊讶的程度,现不妨顺手拈来二例。
许多文章和书籍中在谈到开耳芬勋爵的“两朵乌云”时都这样写道:开耳芬勋爵在“元旦献辞”中“忧心忡忡”地提到在物理学的天空中还有两朵“令人不安”的乌云:其一是迈克耳孙—莫雷实验,其二是黑体辐射。果真如此吗?我1980年在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查阅了旧杂志。原来,开耳芬的讲话并非“元旦献辞”,而是1900年4月27日在英国皇家学会发布的,后经他的秘书补充修改后(题为“在热和光动力理论上空的十九世纪的乌云)”公开刊载在1901年7月的《哲学杂志》和《科学杂志》合刊上。重要的是,第二朵乌云并非黑体辐射,而是双原子或多原子气体的定压热容量和定容热容量之比的实验观察值与理论计算值(根据能量均分定理的计算值)不符。虽然开耳芬对第一朵乌云持谨慎态度(“恐怕我们还必须把第一朵乌云看作是很浓厚的”),但他认为第二朵乌云“人们在20世纪初就可以使其消失”。这里哪有“令人不安”和“忧心忡忡”之意。早在1982年的《自然信息》第2期,我就在“几个必须予以澄清的科学史实”中简要地纠正了流行的错误。在1983年11月初版,1984年6月再版的拙作《激动人心的年代》中,我在历史叙述中又提及了这一史实。在1984年第1l期的《物理》中,我以“开耳芬勋爵的‘两朵乌云’”为题,详尽地说明了这—史实的来龙去脉。尽管如此,许多人还是不加鉴别,东抄西剽,使得谬种流传,至今仍绵绵不绝。
再一例子是,人们在批判彭加勒的所谓唯心主义时,总是要从《唯批》中转引列宁引用的彭加勒的一段话:“不是自然界把空间和时间的概念给予(或强加于)我们,而是我们把这些概念给予自然界。”这句话出自彭加勒1905年的著作《科学的价值》。我1980年作硕士毕业论文时曾到北京图书馆查阅了中、法、英、日、俄文献,原来彭加勒的原文是“时间和空间的框架(cadre)”,而不是列宁所译的“空间和时间的概念(понятия)”。在这里,列宁显然把“框架”误译为“概念”了。我在1993年第4期《教学与研究》发表的短文中,指出了这一误译,并在1985年5月27日《光明日报》哲学版中发表了原投给《教学与研究》(该刊编辑作了大量删节)的短文的全文,在1985年第7期《江汉论坛》发表的“关于物理学危机问题的沉思——对《唯物主义租经验批判主义》某些观点的再认识”中,我也提及这一事实。但是,遗憾的是,此后许多人还是依然如故,无视事实。即使在我建议下,《列宁全集》新版本对此加注作了说明,有人还是我行我素,用老引文批判彭加勒的现象并未绝迹。不花气力掌握和研读材料的不良学风由此可见一斑。
在这里,我不想就详尽占有材料的重要意义和具体作法多加议论,因为我在“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基本方法”一文中论述了这个问题。我只想说一句话:要在自然辩证法研究中取得高质量、高水平的成果,首先必须下苦功夫详尽地占有资料(尤其是第一手资料),否则便会一事无成。
三、要动脑筋独立思考和大胆探索
不动脑筋独立思考和大胆探索,人趋我随,人云亦云,得过且过,不敢越雷池一步,这也是一种不良的学风。这种不良学风主要表现在:1选课题时不动脑筋思考和探索。也就是说,在选题时不想对该学科某些领域的研究历史和现状做广泛的调研,更懒于了解国外同行的研究动向和状况,也不考虑其实现的可能性和现实的可行性,更不顾及它是否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只知道赶时髦、随大流、追热点,对所谓的“热门话题”(其实往往是假问题)趋之若鹜。2做研究时不动脑筋思考和探索。也就是说,或者对手头的材料不认真分析,细致消化,只知照搬现成结论,而不问它们是否合乎事实,是否真有道理。或者心中早有先入之见,只不过是找些材料和事例填充一下而已。3或者更有甚者,自己懒于思考,而把别人未发表的观点据为已有,把别人已发表的观点乔装打扮一下贴上自己的标签,这种做法轻者是掠人之美,重者则是剽窃抄袭他人成果了。
我在上面提及的“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基本方法”一文中,已经论述了独立思考以及大胆探索在研究工作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在这里只想强调一句:不独立思考和大胆探索,就不会有理论创新。对此,我觉得我们不必有所顾忌,因为科学领域是一个“三无”(无偶像、无顶峰、无禁区)世界。恩格斯讲得好:“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正由于理论思维是历史的产物,因此我们完全有权利在我们时代作出形式和内容上不同于前人时代的理论思维。前人的理论思维成果只是启发我们的思考,而不是限制我们的思考,更不能取代我们的思考。
要做到独立思考和大胆探索,很需要一种科学精神,其首要者即是实证精神和理性精神。实证精神就是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以事实为准。理性精神的精髓“并非在于它对原则问题毫无异议,而在于从来不是毫无异议,不在于固守驰名天下的公理,而在于不把任何东西视为理所当然”(英国哲学家吉尔伯特.赖尔的名言)。
四、要有科学良心和独立人格
我曾在“科学家的科学良心”(载《百科知识》,1987年第2期)集中论述了科学家的科学良心和独立人格问题,这也适用于自然辩证法研究者。我认为,作为自然辩证法研究者,其科学良心和独立人格应在以下三方面有所体现。
首先,体现在探索动机上。自然辩证法研究归根结底是一种学术活动,而不是政治活动或经济活动,因此研究者应该把追求真理视为最高的和最终的目标,而不应该随政治风向摇摆,受金钱诱惑驱使。看风使舵,见利忘义的思想和行为,都与自然辩证法研究者应有的风范格格不入。
其次,体现在研究活动上。自然辩证法研究者要诚实,不要弄虚作假,哗众取宠;要自立,不要趋炎附势,随波逐流;要谦逊,不要夜郎自大,夸夸其谈;要进取,不要墨守成规,划地为牢。
最后,体现在学术批评上。健康而严肃的学术批评,对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论研究进展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这种批评应该与人为善、于学有益。也就是说,这种批评应该从爱护、关心别人的前提出发,通过批评促进别人进步;应该能启迪人们的思想,开阔人们的视野,使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入下去;而不应该怀着某种个人目的,动辄挥舞“革命大批判”的旗帜,包着自己吓唬别人——这为真正的学者所不齿,也为广大读者深恶痛绝。
我想,我们发议论、写文章,都要本着对读者、对社会、对历史负责的态度,这也是对自己负责。我们不能讲假话,讲违心话,我们写的文章不仅现在要站得住脚,而且十年、二十年后乃至临终之时看起来也不感到脸红、不问心有愧,那才算得上一位真正的学者。当然,尔后发现自己错了而感到脸红的人,也是有科学良心和独立人格的正直学者。至于那些任何时候都有理,都一贯正确,但却丧失科学良心和独立人格的人不在此列,因为他们早就去掉了上帝给他们装上的“脸红”的程序。
原载《自然辩证法研究》,1993年第10期,第57-60页;本文是作者1992年4月在中国自然辨证法研究会三届一次理事(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发言,定稿于同年5月。感谢李醒民先生惠寄)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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