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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四农”的回报应乱而归治为“一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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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03:5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请允许我引入一个新的概念——“四农”,也就是在原有的“三农”——“农业”、“农村”、“农民”的基础上,增加了第四“农”,也就是“农民工”。在部分两会代表和委员们以及广大的密切关爱民生的网友们正在人性化地建议取销“农民工”这个略带歧视性的称谓之时,本网民却要反其到而为之地认为一定要把“农民工”正式纳入成为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以保护广大“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的利益。

由我说起。本网民下岗后,打工而又个体户,而又真正创业,又而后,走南闯北,履经祖国的十几个省,及数十个市,按市来说,所有的城市对本人的“回报”,就只是本网民在为所在的城市光荣纳税后和本网民为他们的城市创造就业后,本网民应得的那部分企业所得。当然企业是我的,企业的钱也是我的,但你细想一下,这些个所有的城市在我对他们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后,他们又对我个人给予了什么呢?最起码他们在计算GDP时,连把我当成是他们城市的人都没有,他们在鼓捣他们的GDP时,增长是他们的,但他们的“全民”里面,没我这个人,所以他们的“社会”和政府就不需要对我有着任何的“社会”责任。当然我是不在意的,因为我赚得的钱已经完全可以忽略这个细节了。那么农民工呢?

“农民工”有多少人?我们不用去理睬那些个代表他们的“组织”来参加两会的官僚代表们报出的一个多亿的数字,其实我们都清楚,实际上真实的数据是要远远高于他们所报的数字的。在这个广大的群体里,我们大体可以分成两种“农民工”:第一种是那些个从小就离父离母走进城市以及走到沿海特区去的尚未成年和刚刚成年的充当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的廉价包身工的“就业农民工”;另一种是为城市GDP增长的最大的支柱性产业——房地产业劳其肋骨的“建筑农民工”。“就业农民工”相对工作城市稳定,“建筑农民工”则是打一枪换个地方,他们都是为“城市利润最大化”付出了血泪的活生生的人啊!可是城市给予他们的是什么?只是少的不能再少的一点血泪工资而已,难道他们在为这个城市工作的时候,这个城市就不应该象对这个城市的“原住居民”一样,给予他们他们应得的社会保障吗?要知道,他在为你的城市工作期间,是在为你的城市创造剩余价值,那么他在为你的城市工作的时候,你能让他户口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去为他们办理社会事务吗?

比如这回在两会上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2007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个钱应该由谁来出?要知道出来干“农民工”的人的户口所在省可都是人多而又穷的省市啊,他们出得起这份钱吗?温总理的报告怎么得到落实?07两会无疑对农民的民生来说是具有划时代历史意义的一次会议,相关内容有:有对“农业”的科技化;有对“农村”的新农村化;有对“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有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当然还有对“农民工”在政治上的权力的给予——首次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中应有农民工代表: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在3月8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受常委会委托,作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盛华仁说,“尤其引人注意的是,我国农民工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全国人大中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盛华还仁说,“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省、直辖市,应有农民工代表。”


这么多的对“四农”的和对“农民工子女”的关爱,都在公元2007年的两会上集中爆发了。怎么简而有效地落到实处?本网民想,我们已经到了该为“农民工”办理一个卡的时候了,这个卡就叫“农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本卡全国联网,由社会保障部统一办理并实施。在今后,凡是“农民工”外出时:第一步,在它本地的车站上车前在由劳动保障部们设立的“农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刷卡处”刷一下卡;第二步,在出站时在到达城市的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农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刷卡处”刷一下卡。这样就好办了,每年365天,分解一下,“农民工”在哪个城市“工作”,哪怕他就是在当地旅游和要饭,他也是要再当地通过消费要为当地政府创造GDP增长不是吗?他们不应该在该城市得到社会保障吗?在两会上,针对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2007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吴木根表示,“搞好农村低保与地方经济实力密切相关,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依靠自身财力,很难做到有效保障。中央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把好事办好。”那么本网民就认为,在本网民的这个真正的“刷卡制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制度下,中央人民政府在做“财政转移”及其它的“返还”时,首先就从“农民工”工作的省份的财政款项中按“农民工”在当地的工作时间扣除掉当地“应得”部分,并且直接打到“农民工”的“农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上,这样行吗?这样的话,“农民工”岂不是实现了“一卡天下行”了吗?并且,参加人代会“农民工”代表也可以凭着“农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合法地参会了。

并且:“农民工”工作的城市,既方便于也有义务为这些个“农民工子女”提供义务教育了吧?

并且:象本网民这样的城市流动人口是不是也应该被办理一个“城市流动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呢?

也许,“和谐”的春天真得来了!

(2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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