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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业高管薪酬总规范将出台 限制高利润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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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2-19 08:42: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行业高管薪酬总规范将出台 限制高利润垄断
  员工拿10万 国企高管最多拿120万?


  人保部正加紧制定全行业国企高管薪酬总规范,“重点照顾”金融业


  要点提示


  ■规范后的国企高管薪酬,与职工薪酬水平之间的差距将控制在10~12倍,增长速度将不能超过企业绩效增速。


  ■金融、烟草、邮政等行业将由财政部和人保部进一步制定细则,金融类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将率先、重点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从一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知情人士处获悉,一部针对所有行业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总规范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


  据透露,此次限薪将不仅针对金融行业的国企高管,“这一规范将成为全国所有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指导性意见,并于两会前上交给国务院审批。”高管与职工薪酬水平之间的差距将考虑控制在10~12倍。


  特点:金融业率先、重点规范


  近日,有关金融类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的文件被广为关注。但人保部的这位人士对记者表示,由人保部牵头制定的高管薪酬管理文件将涉及所有行业的国企。


  “针对不同行业的细则,将由相关企业的出资人或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来制定。”上述人士进一步说明,该意见经国务院审批后,国资委在这一总规范的精神下,将对其直属中央企业高管薪酬制定细则;而金融、烟草、邮政等行业将由财政部和人保部进一步制定细则。


  但他同时指出,金融类国企高管的薪酬管理,将率先规范、重点规范。“一方面是考虑目前的经济形势,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金融类高管薪酬过高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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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08:43:21 | 只看该作者
 相关新闻


  财政部摸底金融国企薪酬 上海限48小时上报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财政局网站获得最新消息:上海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控股企业须在本周五 (2月20日)前将薪酬情况上报到上海市金融办干部处和上海市财政局企业处。


  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上报统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对于是否已发现超过财政部“限薪令”的情况还不清楚。“上报薪酬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统一要求进行的工作,我们目前做的只是一个统计工作,接下来会对数据进行分析。至于是否会公开高管薪酬,我们要看财政部的要求,看这次只是摸底调查,还是会选择在网上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专家观点


  易宪容:百万以内可接受


  就“限薪”一事,记者采访了众多专家。华一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周晓乐表示,国有金融机构获得的国家支持和援助较多,国家从股东的角度,对其薪资进行考量和评价是合理的。她同时表示,外资银行并不列入限薪的范畴,但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也需要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适当调整高管薪资。


  中国社会科学院特邀研究员傅连康认为,政府部门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或与早前国泰君安引发的高管薪酬争议有关,政府出台有关限制措施旨在减少社会收入差距、保证分配公平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易宪容则表示,金融机构高管的年薪动辄上百万,有的甚至高达千万元,实在高得离谱,与其实际工作业绩相脱离。他表示,国有、国有控股以及民营的金融机构负责人的年薪都应该有所降低,100万以内属于公众可接受的范围。


   日前,财政部发布了金融类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的相关文件草案,有机构根据其中细则推论得出金融高管280万元的年薪上限。这一数字引发争议,不少人认为这一上限设置过高。不过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记者透露,在北京或上海这样的地区,部分金融类国企高管年薪远高于这一数字。“这一标准对不少高管已经有较强的约束力了。”郭田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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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08:43:23 | 只看该作者
目的:缩小高管与职工薪酬差距


  各行业国企高管究竟拿多少酬劳合适?该人士表示,目前总规范的研究意见,是大约保持在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0~12倍。


  “在国企范围内,目前高管与职工最高的薪酬差距是12~14倍。”该人士表示,新规范可能将在这一基础上缩小差距空间,但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以及社会平均工资等各方面的情况均是综合考量的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前3季度,我国城镇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报酬为20576元。按此推算,2008年全年,我国城镇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年收入约为27500元。而按地区统计,记者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粗算得到,2008年,北京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年薪大约为52000元左右,上海大约为55000元左右,广东省大约为40000元。


  关于国企及央企高管与职工薪酬差距问题,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在2008年8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05年到2006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总体水平与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呈现逐年缩小的态势。此外,国资委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直属于国资委的149户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薪酬为53.1万元。


  资料显示,大中型国有企业目前的薪酬制度于2002年制定,高管与职工收入的目标差距是控制在大约12倍。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也于去年下半年表示,这一比例在当时已经拉大至13.6倍左右。


  上述消息人士还表示,规范后的国企高管的薪酬增长速度将不能超过企业绩效增速。“如果高管依靠自身才智与工作热情,为企业带来很高的绩效,那么他从中提取一小部分后得到的薪酬,即使高些也是合理的。”该人士说,“我们要防范的,就是没有贡献、或贡献不多情况下的薪酬虚高。” (每日经济新闻)


【延伸阅读】


    国企高利润靠垄断 领导高薪酬谁能服?


    在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之际,国泰君安不久前竟曝出人均收入过百万的“薪酬事件”,在全国引起强烈关注和广泛议论。在这一背景下,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中国版“限薪令”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要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近年来,山东虽然对一些国企高管薪酬增长进行了控制,但人均年收入的绝对水平仍然大大高于一线员工。


    据调查,2005年至2007年,省管企业集团领导人员人均年度薪酬分别是一线职工工资的11.96倍、10.75倍和9.92倍;2007年,仍有3.65万名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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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08:43:33 | 只看该作者
  以往限薪执行情况并不乐观


  如今,一家国有大型企业的老板能拿多少年薪?恐怕很少有人能说得清。因为,国企高管年薪从来就没有名正言顺地公开公示过。而从已披露的信息看,部分国企高管年薪仍高达百万元。据记者了解,在山东,有些国有煤矿矿长、书记的年薪高达百万元。有业内人士透露,在一些东部发达省份,国企高管收入大概在七十万元至四五百万元之间,尤其是在煤矿、石油等资源性垄断企业中,百万年薪并不罕见。


  而此前国家发改委规定,国企高级管理层最高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年收入的8倍。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说,显然目前一些高管薪酬要高出职工年收入的10倍。按道理,国企高管薪酬应由国资委分配处来确定,但实际上很多企业高管年薪是自己来定的。


  据山东省国资委相关资料,前两年少数省管企业经营者把自己的年度薪酬定到200多万元。近年来,山东省国资委重点规范了27户省管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年薪,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仍有个别企业不按规定办事,工资总额大大超出了年薪制的范围。


  据业内人士透露,其实,早在2004年6月,国资委就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对于此次财政部有关280万元的限薪规定,业内仍持不同意见。美国总统奥巴马2月4日宣布,得到政府资金救助的美国金融公司高管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国内有专家则主张,中国版“限薪令”应以50万元为宜。


  高管薪酬失控


  “国有企业有不少处于垄断行业,高管薪酬无端高增是不公平的。”山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认为,在西方发达国家,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有着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而中国处于改革开放社会转型时期,一直没有通过法律和机制对此进行合理框定。正因为整个市场体系缺少这一环节,职业经理人没有市场,企业高管的任用多由组织部门说了算。近年来,中央企业和一些地方国企跨行业招聘高管,但涉及的面较窄,只是行政管理体制给公众一部分发言权,还不是市场化,不是靠制度在投票,仍带有浓厚的行政性或半行政性。


  山东大学黄少安教授说:“这要看国企高管是不是通过市场机制真正产生的企业家。如果是,就按市场规律给企业家来定年薪。如果不是,凭什么拿高薪!国企假如有利润,或高利润,是不是高管的能力决定的?我认为绝大多数是垄断利润。凭什么把利润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公司的财务报表,还不是企业报什么国资委看什么!有人说,如果不给这么高的收入,能留住人才吗?问题是,现在留住的一定是人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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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08:43:37 | 只看该作者
  以往限薪执行情况并不乐观


  如今,一家国有大型企业的老板能拿多少年薪?恐怕很少有人能说得清。因为,国企高管年薪从来就没有名正言顺地公开公示过。而从已披露的信息看,部分国企高管年薪仍高达百万元。据记者了解,在山东,有些国有煤矿矿长、书记的年薪高达百万元。有业内人士透露,在一些东部发达省份,国企高管收入大概在七十万元至四五百万元之间,尤其是在煤矿、石油等资源性垄断企业中,百万年薪并不罕见。


  而此前国家发改委规定,国企高级管理层最高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年收入的8倍。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说,显然目前一些高管薪酬要高出职工年收入的10倍。按道理,国企高管薪酬应由国资委分配处来确定,但实际上很多企业高管年薪是自己来定的。


  据山东省国资委相关资料,前两年少数省管企业经营者把自己的年度薪酬定到200多万元。近年来,山东省国资委重点规范了27户省管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年薪,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仍有个别企业不按规定办事,工资总额大大超出了年薪制的范围。


  据业内人士透露,其实,早在2004年6月,国资委就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但实际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对于此次财政部有关280万元的限薪规定,业内仍持不同意见。美国总统奥巴马2月4日宣布,得到政府资金救助的美国金融公司高管最高年薪不得超过50万美元。国内有专家则主张,中国版“限薪令”应以50万元为宜。


  高管薪酬失控


  “国有企业有不少处于垄断行业,高管薪酬无端高增是不公平的。”山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认为,在西方发达国家,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有着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而中国处于改革开放社会转型时期,一直没有通过法律和机制对此进行合理框定。正因为整个市场体系缺少这一环节,职业经理人没有市场,企业高管的任用多由组织部门说了算。近年来,中央企业和一些地方国企跨行业招聘高管,但涉及的面较窄,只是行政管理体制给公众一部分发言权,还不是市场化,不是靠制度在投票,仍带有浓厚的行政性或半行政性。


  山东大学黄少安教授说:“这要看国企高管是不是通过市场机制真正产生的企业家。如果是,就按市场规律给企业家来定年薪。如果不是,凭什么拿高薪!国企假如有利润,或高利润,是不是高管的能力决定的?我认为绝大多数是垄断利润。凭什么把利润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公司的财务报表,还不是企业报什么国资委看什么!有人说,如果不给这么高的收入,能留住人才吗?问题是,现在留住的一定是人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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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08:43:39 | 只看该作者
 黄少安认为,目前,整个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没有理顺。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三位一体,多是组织部管理干部,本质上是一样的。这是问题的根源。当董事会拿出薪酬方案时,党委书记肯定同意高的,因为大家都是利益共同体。所以,没有人会去阻止、监管薪酬方案,从而造成高管薪酬失控。


  国企高管薪酬失控的后果:一是变相瓜分国有资产。高管没有能力或有能力不经营,照样可以拿到很高的收入。二是加剧收入分配的悬殊,加大社会贫富差距。三是使整个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难以建立。有句话说得好,“坏账是国家的,分红是老总的;企业破产百姓买单,老板薪水分毫不减。”

  张卫国认为,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根本改变,在约束不力、制度缺失时,很多国企高管会存在短期行为。实际上,高管目前的薪酬是否与本届任期内的经营能力有关,很难说得清。当然,也存在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一些国企高管干得很辛苦,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收入。由于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会使这部分高管产生逆反心理,从而想方设法把自己本来不高的薪酬拉高,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不能光裁员不减薪


  对于280万元的最高年薪限定,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认为,国企高管薪酬应当市场化,限定倍数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他建议,应该由政府主管部门、专家、人大代表和企业董事、职工,多方组成一个薪酬评定委员会,来给国企高管确定一个合理的基本年薪,可以略高于相同级别的公务员的工资。这是因为,现在好多国企高管原来都是厅处长等公务员身份。


  然后,再根据企业经营业绩,确定一个合理的奖金提取比例。看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单纯依据企业自身利润情况,还应考虑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在扣除相关因素后,拿出能体现出个人努力程度的业绩部分。比如,因石油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而造成的利润或亏损,就与个人努力没多大关系。总之,要突出国企高管年薪不是由自己来定。在西方发达国家,国企高管年薪多是由财政部门来确定的,这个方案还要受到工会的约束。


  对于280万元的年薪上限,山东省社科院的张卫国认为仍有些高。他说,发改委不得超过8倍的规定是临时性规定,现在应重新对国企高管薪酬上限进行认定,这种动态修正是合理的。目前,高管薪酬与个人贡献并非直接相关,而这是导致社会收入分配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业内人士认为,在确定薪酬后,还要约束高管职务消费。黄少安说,国外国企高管的薪酬很低,前提是有较高的职务消费,承担的风险较低。即使公司破产了,个人也不承担风险。你不能拿美国,或中国私营企业高管能拿多少来比较。现在国企也有股权激励,问题是谁应该获得股权激励,如果企业高管都有股权,就可能造成对国有资产的瓜分。目前,许多国有企业高管实质上是官员,自己给自己定薪、加薪都说不过去。现在,高管职务消费缺少约束,这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上述人士表示,当前确实到了对国企高管薪酬进行制度性约束、规范的时候了。尤其是在当前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经营形势不好时,国企高管首先要讲社会责任。国企高管要努力保持企业正常运转,应相应降低自己的收入水平,而不能光靠裁员来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记者:吕福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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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9 08:43:48 | 只看该作者
【权威解读】


    黄湘源:危机揭穿了金融高管薪酬潜规则


    与其说金融企业高管薪酬的金字塔是金融业的行业特殊性所赋予的得天独厚的生财有道所赐,不如说大多是在利用其行业的特殊性对国有资产或纳税人利益超乎寻常的掠夺和占有的基础之上建筑起来的。公权私用,就是躲藏在其背后的潜规则。从中国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去衡量和限薪,不仅是道德纠偏的需要,也是国有资产夺回话语权的需要。



  金融危机揭露了金融业“高薪门”背后的潜规则。“限薪令”的全球性胜利,不仅是道德话语权的胜利,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纳税人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资产话语权。


  奥巴马的这个说法最直截了当:“我们不诋毁财富;不嫉妒成功之人。然而令人不快的是,高管失败了却还受到奖励,特别是这些奖励还需要纳税人来掏钱的时候。”令华尔街高管在“限薪令”面前败下阵来的,显然主要不是道德觉悟,而是他们在资产话语权上的理屈词穷。


  用反对行政干预的呼声封住政府的嘴,不过是市场化先生一向惯用的实用主义的拿手好戏。自从进入货币交易的商品时代以来,任何一种市场化的所谓进步,都是市场和政府行为互动的结果。资产的私有化程度,也无不是同政府对包括金融资源在内的市场资源的分配和调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此而言,所谓市场化,从来就不是以反对政府干预而是以寻求政府保护为前提的。如果不管以往的财产分配是否公平,也不管今后在此基础上的再分配是否有可能更不公平,政府都只能保护不能干预,这绝不是市场的进步,而是倒退。


  早些时候曝光的国泰君安“高薪门”事件告诉人们,在我国,财富向金融企业集中,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天道酬勤”的结果,而是由处在经济结构顶端的金融业的垄断地位所决定的,在我国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的条件下,更是同行政干预下的不公平的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机制分不开的。并不是资产的私有化成就了金融企业的高效益,而是不同程度的公权私用成全了金融业高管薪酬不同程度的高价化。一方面,国家注资、金融资源的垄断经营以及大量单边输送的政策利差,才使得一些金融机构一个早晨就完成了丑小鸭变金凤凰的演变,甚至未经脱胎换骨就变成了表面上资质似乎最为优良的上市公司;另一方面,随着股份制改造的完成,不仅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摇身一变成了所有制概念非常模糊的“四不像”,就是原来的几大国有银行也有了让公司治理机制快速进入“双轨制”的理由。金融机构的体制改革的对去国有化倾向的盲目追求及其在国有资源配置中的垄断性流连忘返的占有,银行金融机构官员挥之不去的任命制和高管薪酬激励机制的所谓市场化,就这样构成了天生的一对难分难解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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