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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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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14:5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英国学派
又称英国国际社会学派,是二战后在英国逐渐衍生发展起来的一支独具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流派,它的生长历程基本不受美国国际关系学界的影响。之所以称其为英国学派,是因为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大多在英国的国际关系院系接受教育或担任教学研究职位。之所以称其为国际社会学派,是因为该学派的中心概念是“国际社会”。代表人物有E。H。卡尔、查尔斯。曼宁、马丁。怀特、赫德利。布尔。布尔的《无政府社会》被一致认为是英国学派最杰出的代表作。英国学派共同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概念是:接受“国际社会”的概念和思想,在研究方法上承袭传统的历史、法律、哲学反思法,在世界观上截然区别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研究对象上注重国际关系的秩序问题,在价值取向上赞同国家中心论。英国学派坚持“异质多元主义”,研究的基点是怀特所界定的“3R”传统,基本理论出发点是怀特的理性主义。在方法论和认识论上,其特色在于多元主义;历史演进法是其主要研究方法。英国学派对丰富和发展国际关系理论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对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建设有启示作用;其理论缺陷,以科学观来看, 其难以提出明确的因果关系假设,缺乏理论陈述的清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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