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为了公民权的争斗:马来人获得政治特权。在巫统的强大政治压力下,英国人放弃了马来亚联盟计划。1948年1月,殖民当局公布马来亚联合邦宪法,并于2月1日建立“马来亚联合邦”(Federation of Malaya)。联合邦宪法规定,要申请获得马来亚联合邦公民权身份的人必须在马来亚出生,且在申请公民权之前的12年间至少有8年在马来半岛居住,必须表现良好、忠诚,会说马来语和英语,遵守马来习俗。如果是移民则必须在申请前的20年间有15年在马来半岛居住。[14] 公民权的规定,意味着大量华人将被排斥在马来亚联合邦之外。1948年6月16日,英国人颁布“紧急状态条令”,宣布马来亚共产党非法,大肆打压马来亚的反动力量,并建议将大约50万华人遣送回中国。
华人建立独大的行动引起马来精英的担忧,马来知识分子强烈要求建立一所只使用马来语为教学媒介语的大学,以捍卫马来语的国语地位。1968年8月25日,民族大学筹备委员会在马来西亚国家语文局成立,负责筹备建立马来西亚民族大学。民族大学的建立得到了包括巫统在内的政党支持,1969年1月14日,政府议员纷纷呼吁教育部长宣布建立民族大学。“5.13事件”后,语言问题更加敏感,政府更加坚定地采取措施巩固马来语的国语地位。1970年5月18日,马来西亚民族大学(Universiti Kebangsaan Malaysia)建立,同年10月23日,全国作家联合会建立,进一步捍卫马来语在文学和教育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