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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17个城市月内将公布PM2.5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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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09:1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广州3月5日电 (记者 邓圩)记者从5日召开的广东全省环保局长会议上获悉:珠三角17个条件成熟的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将在3月正式按新标准公布监测结果。其余站点在“6·5”世界环境日实现对外公布数据。
  近期,国家发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增加细颗粒物(PM2.5)监测,并要求珠三角须在今年开展监测。广东正加快PM2.5监测网络建设,除了珠三角,其他城市也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提前实施新标准。
  据广东省环保厅介绍,2011年广东加强对“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及珠三角电源项目的环评把关。全年全省共否决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391个,约占总审批项目的5%。在全省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同比有所下降,同时,全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同比下降9.1%,酸雨频率下降9.4%,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地级以上市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标,主要江河及珠三角河网区干流水质进一步改善。
  据测算,实施国家新空气质量标准后,广东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将下降10%—30%。下一步,广东将加强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管理,以污水处理厂和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为试点探索自动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推进环境监测社会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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