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首次以诈骗罪追责小产权房开发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3-14 10:0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2年3月13日上午,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开发商李风景(右一)在北京一中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李风景在北京市房山区常乐寺村擅自建设、销售“青龙湖庄园”别墅,且在政府部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销售,共向近20名购房人销售房屋,获得购房款730余万元。
  据悉,李风景是首个因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被追究合同诈骗罪刑事责任的开发商。犯合同诈骗罪最高可至无期徒刑,而此前被追刑责的开发商,所获罪名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高刑期为7年。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系教授、房地产专家郭馨梅认为,这一变化说明国家在加大力度治理小产权房。曹博远/CFP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26 04:51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