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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部门称沉船事故善后费用应由韩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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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8:3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汕尾韩国沉船事件追踪
  本报讯 (记者李妍、陈正新 通讯员陈粤海) 运载了7000吨散装浓硫酸和140吨燃油的韩国籍化学品船“雅典娜”号,如今沉没在广东汕尾海域海底40米的深处,究竟何时实现安全打捞,成为大家心头挥之不去的疑问。
  昨天,广东海事局向记者表示,为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3月20日下午,海事部门召集韩国船东互保协会(简称KSA)、船东代表等,在汕尾召开事故约谈会,就沉船打捞等问题进行了协商。KSA表示,昨天与广州打捞局进行了沟通协调,争取尽快签订打捞合同,并拿出打捞方案。
  由于此次沉船事故是韩国籍船舶航经我国海域时发生自沉,广东海事部门认为,此次事故属韩方船公司相关船舶单方责任事故,其所有的风险和费用应由责任方负责。由于该船船龄较长,且失事水域海况复杂,船体的打捞难度非常大,目前仍然存在浓硫酸和燃油泄漏的极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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