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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宛平城区办事处主任贪污索贿2400余万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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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14:5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正义网北京3月28日电(记者高鑫)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原主任杜平勋,涉嫌贪污2095万余元公款,并向多家企业及个人索要336万余元款物,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杜平勋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上午10时40分,身穿深色夹克衫的杜平勋被带进法庭受审。案发后,杜平勋曾畏罪逃跑,2011年3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今天在法庭上,杜平勋表情平静,明确表示认罪,仅对涉案金额提出异议。
  据检方指控,从2009年12月至2010年11月,杜平勋利用担任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主任、丰台区委宛平城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的职务便利,3次贪污公款共计2095万余元。
  杜平勋被控贪污的事实主要发生在他负责丰台区永合庄村和北天堂村村民搬迁工作中。当时,他任搬迁领导小组组长。“由于是搬迁不是拆迁,因此需要跟村民进行协商,没有任何可以参照的政策,全靠我们自己制定规则。”杜平勋说。
  比如,杜平勋在负责丰台区永合庄村和北天堂村村民搬迁工作中,指使永合庄村村委会主任苏益清(另案处理)等人利用4份虚假拆迁补偿手续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863万余元。所骗款项除部分用于永合庄村民非宅基地补偿外,杜平勋指使苏益清为他购买价值130万元进口车一辆,将另外的437万余元转入其注册成立的河北京南种植有限公司。仅此一笔,他便贪污公款567万余元。
  除了利用贪污的公款为自己公司提供经营资金外,杜平勋还利用受贿的方式“养”自己的公司。
  2007年4月至2010年9月间,杜平勋利用担任丰台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丰台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便利,向北京市一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杨某等6人或单位索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36万余元。其中,索要轿车一辆,价值61万余元;向开发商索要价值90万余元的两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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