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楼主 |
发表于 2006-8-25 17:55:37
|
只看该作者
布尔与亚当·沃森主编的《国际社会的扩展》一书并没有对“外交文化”的概念进行扩展,甚至没有专门涉及外交方面的内容。这与怀特“偏爱外交”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国际社会的扩展》只是在一些不相联系的介绍性章节(诸如战争、贸易等国际制度方面)中列举了关于外交功能的一些有趣事例。例如,菅波秀正(Hidemi Suganami)指出,佩里将军故意对关键条约进行错误的翻译,以获得美国在日本的永久代表权。[16]在《国际社会的扩展》一书中,布尔认为,外交和国际社会的其他4种制度并不足以构成国际社会,而只是反映了国际社会的存在。构成秩序的内容是国家的基本目标———安全、协议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和领土财产权,国际社会仅仅是特定秩序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样一来,外交和国际社会只是对国际秩序的设想和反映,是国际秩序的派生物。尽管怀特认为外交是一种特定的社会活动,但是布尔并不赞成这种看法,反而通过分类学的方法进行外交研究。这样一来,《国际社会的扩展》一书不仅缺乏外交事务的专门研究,而且布尔关于国际制度的分析不再具有以前的严密性。<br /><br />在英国学派的创始成员中间,沃森对(作为社会活动的)外交进行探索的时间最长。沃森的两部主要作品《外交:国家之间的对话》[17]和《国际社会的演进》[18]突出了外交的社会内涵。与怀特对国际关系进行概念化处理的方式相一致,沃森将外交视为某种形式的对话。在沃森看来,外交并不是以国家主权作为存在前提的,而是承认彼此独立的政治实体之间的一种谈判。这种对话可能取决于相容的要求,也可能取决于不相容的要求;在这两种情况下,外交的功能或者是寻求妥协,或者是有意超越争端并促使双方达成更广泛的协议(后者也可以通过非外交的方式实现)。沃森赞同怀特将外交加以历史化的做法,并且认为外交是一种必然发生的社会活动,即外交实际上是作为国际社会的经常性制度而出现的一种实践活动。受到这种观念的启发,沃森开始把国际关系学者经常作为理论的既定条件来处理的因素加以社会化。<br /><br />在《人权与国际关系》一书中,文森特对沃森关于外交与人权互相妨碍的观点进行了批评。[19]在沃森看来,人权属于个人(不属于国家),如果人权由国家来处理,那么有可能对国际关系产生破坏性影响。与沃森不同,文森特非常重视国际关系中的人权研究,并且认为外交官能够找到处理人权的方式。文森特认为,外交官的成功能够巩固国际社会的存在和稳定发展,也必然会触及外交制度。进一步说,如果外交官能够在维护人权的过程中维护国家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那么外交官的作用势必得到加强(而不是削弱)。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社会的每个人都将是胜利者。国际社会通过新责任的具体化而得以加强,国家由于拥有更多有才华的外交官而得以加强,外交文化由于获得了对共同主题的责任而得以强化。<br /><br />总而言之,布尔、沃森和文森特等人的外交研究思路可以归纳为:通过关注形成某种文化的真实实践,他们指明了外交人员的变化将大大促进历史上的社会活动变化,从而做出这样一个基本假设,即国际社会的确存在某种形式的外交文化。<br /><br />(三)新生代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思想<br /><br />作为新生代英国学派学者的代表,巴瑞·布赞认为,国际体系的基本单元是国家(或独立的政治团体),单元之间的互动包括战争、外交、贸易、移民和观念的运动。在谈到单元之间的互动水平对国际体系稳定性的影响时,布赞曾经专门论述了外交的作用:“既然单元并没有共享的文化,没有正式地互相承认,没有公认的外交沟通的惯例,那么每一个单元在处理与其他单元的利益关系时,其行为都容易呈现出高度以自我为中心的、自以为是的特征。” [20]布赞认为,华尔兹所指的无政府状态产生“相似的单元”的过程从来没有达到完全的同质性,但是它能够很早就达到足以便利交往以及某种程度的外交交流和承认的水平。[21]后来,在重新塑造英国学派传统理论模式的过程中,布赞基本赞同詹姆斯·梅奥尔(James Mayall)关于外交的连带主义(solidarism)定义,即外交的使命是将利益和价值观这种潜在的或者内在的连带性转变为现实。[22]<br /><br />在某种程度上,詹姆斯·德·代元(James Der Derian,也译做詹姆斯·德尔·德里安)的《论外交》(1987年)可能是英国学派关于外交研究方面最成熟的一部作品,同时也是背离英国学派外交研究传统的一个典型。[23]正如德·代元指出的那样,他的目的是“恢复外交被忽视的(有些人可能会说是非法的)来源,历史学家把外交作为一个弃儿遗留在了外交理论家的台阶上,而外交理论家仅仅考察像雨果·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一样理智的意见何时会被听到”。[24]《论外交》一书具有明显的反传统色彩, [25]主要原因有二:第一,德·代元把外交视为跨越主权国家体系和宗主国体系而出现的一种活动———“我已经论证过,给予外交体系以定义的不是结构本身,而是维持、再生产、有时也改变它的冲突性关系”; [26]第二,德·代元使用了系谱学(genealogy)方法, [27]这种用法与英国学派自怀特开创的松散的思想史方法不同。根据系谱学,德·代元将外交的起源和变化分为6个相互贯穿的范式:神话外交(mytho-diplomacy)方法、古代外交(proto-diplomacy)、外交、反外交(anti-diplomacy)、新外交(neo-diplomacy)和技术外交(techno-diplo macy)。[28]其中,外交范式是指对国家间彼此疏远(或者异化)现象的调解,反外交范式是指对国家内部或者跨国家的不同阶层之间的隔离现象的调解,新外交范式(例如,FaGuo大革命和俄国十月革命)是指以革命、战争的方式实现人类或者阶级在全世界的统一,技术外交范式涉及技术革新(例如,通讯和武器技术的进步)对调解异化现象的影响。<br /><br />按照德·代元的理解,不同范式的外交的特征(它赋予外交现象以连贯性)在于其作为彼此疏远的人类集体之间的中介功能。因此,外交文化是“一种缓和由象征性的权力和社会强制力造成的疏远的因素”。[29]在德·代元看来,与这种外交文化相适应,研究的焦点应该是各种具体活动,研究的方法应该是根据它们的历史性来进行分析。与此同时,外交是一种社会活动,必须把它与外交人员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其他社会活动一起来研究。既然外交根植于整个社会,如果把它与社会定位相分离,那么势必得出片面的结论。实际上,德·代元把外交作为社会活动来研究的方法,使他得出的结论与沃森关于外交革新的观点截然相反。[30]尽管德·代元沿袭了沃森的观点,认为外交是一门艺术(既不能与军事才能相分离,也不能与军事才能完全一致),但是他始终认为,小国在体现总体外交活动的过程中可能与大国一样重要。<br /><br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论外交》一书因为通过系谱学和异化理论分析外交活动而备受争议,但是德·代元超越传统外交研究的学术探索没有停止下来。例如,德·代元于1992年出版《反外交》一书,旨在重新解读当代世界政治所出现的种种危机(例如,国家主权的基础不断弱化,西方社会权威的合法性受到挑战,等等)。在德·代元看来,在当代世界政治危机中,一种全新的反外交范式正在脱颖而出,它之所以与以前的反外交范式不同,是因为当代世界构建、调解彼此隔离现象所需要的权力技术和因此出现的危险事物呈现出了新的特征(涉及监控的技术、速度的政治化以及模拟行为)。[31]受到德·代元的启发,一些颇具“解构”特色的外交研究著述 不断涌现。例如,奥利·韦弗(Ole Wver)从符号学(semiology)的角度重新解读了曼宁在《世间智慧的多样性》中的外交内涵。在韦弗看来,曼宁所指的“外交”是一种具有自身“结构”的具体现实:“在既定的形势下,存在着固有的逻辑。” 为此,国际关系作为“元外交(meta-diplomatics)”的任务是,理解这种游戏的固有逻辑———国际社会的结构。进一步说,国际社会具有自我参照的性质,基本上是一个由话语构成的世界。<br /><br />二 英国学派外交思想的总结<br /><br /> 在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几代英国学派学者对外交的各种实践和惯例进行了不懈探索。从外交探索的范围、方式等方面来看,英国学派学者的外交思想非常丰富。下面仅就英国学派在外交的含义、地位和功能方面的思想贡献进行总结。<br /><br />(一)外交的含义<br /><br />在英国学派看来,外交存在的最基本条件是存在一个国家体系。假如世界由完全隔绝的政治行为体构成,各行为体之间彼此没有联系,那么外交关系就不会存在。虽然世界的不同组成部分之间存在一种互动关系,但是如果这种互动关系屈从于某一中央权威,那么它就不能算做外交关系。<br /><br />怀特认为,外交是一种关于国家谈判的机制。“外交是国家间交流的制度和艺术……可以简单地将之分为两个部分:驻外使馆和国际会议。” [32]按照怀特的观点,“diplomacy”这个词出现于17世纪,在18世纪具备了“通过谈判来处理国际关系”这种含义。在独立国家互设常驻使馆是欧洲人的发明,这种做法源自于15世纪的意大利。在联盟关系不断发生变化的年代,建立驻外使馆比危机发生时临时派遣特使的方式更加有效,能够更好地维持各国之间的经常性联系。到了16世纪,建立驻外使馆的制度在西欧地区得到了推广,使团的特殊权利也得到各国的确认。尤其是随着欧洲国际社会在19世纪向全球范围内的强行扩张,建立驻外使馆这一制度在整个世界得到了公认。几乎与此同时,通过召开国际会议协调各国行为的制度也逐渐得以确立。1815年召开的维也纳会议成为国际会议发挥协调作用的重要标志。正如怀特所说的那样:“维也纳会议就4个层面的外交代表达成共识:大使、特命全权公使、常驻公使、代办。” [33]<br /><br />布尔反对第一代英国学派学者对外交概念的模糊定义。布尔列出了“外交”一词的3种解释:(1)国家和其他世界政治实体之间通过官方代表并且以和平的方式进行交往之行为;(2)职业外交官处理国际关系的行为;(3)国家之间以通常所说的“外交”方式———机智、巧妙的方式———处理彼此关系的行为。[34] “外交”一词的第一种解释最为普遍,布尔本人赞同这种定义。按照布尔的观点,外交不仅仅指国家之间的官方关系,而且也指其他世界政治实体之间的官方关系。也就是说,随着现代国际关系的不断发展,传统外交的范围应该有所扩大。例如,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也在从事相应的外交活动。与传统外交相比较,现代外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不同世界政治行为体之间传递信息。一般来说,现代外交具有几个明显的特征: [35]第一,外交既包括一国对外政策的制定,也包括该国对外政策的执行。第二,外交关系既有双边性质,也有多边性质。第三,外交既可能是临时性的,也可能是制度化的。第四,外交关系不同于领事关系,后者涉及两国公民之间的私人关系。<br /><br />英国学派关于“外交”一词的定义尚存争论。一方面,如果外交的定义过于狭窄、专业,容易引发人们对国际关系的片面理解。在《外交探索》一书的序言中,怀特和巴特菲尔德极力探索外交与对外政策之间的重要区别。按照怀特和巴特菲尔德的外交定义,只有具备外交内涵的国际关系才是成熟的,这样容易否定较早时期的国际关系重大实践(例如,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国家关系被排除在国际关系研究之外)。另一方面,布尔关于“外交”一词的宽泛界定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一个明显的问题是,如果外交具有广泛含义,那么人们容易将外交视为国际关系的代名词。至于与北美学派学者的外交定义(例如,基辛格在《大外交》一书中明确提出,外交是各国所处特殊环境的产物[36])究竟存在怎样的差异,英国学派学者没有做出明确解释。<br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