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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公民社会:转轨时期的东欧民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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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18:25: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东欧转轨前后,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相伴的公民社会发育是当时社会变革的一个重要表现。各种形式的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的活跃不仅提高了公民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而且直接促进了民主化、市场化改革的展开。在剧变后,各种NGO一方面面临着结社自由突然开启所形成的巨大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却遭到资源约束与转型期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巨大挑战。NGO的生存方式与行为特点发生了极大变化。政治性NGO的衰落与公益性NGO的大发展成为十年来第三部门最明显的走向。这其中有很多值得总结之处。

  一 转轨前体制与政治性NGO的发展

  东欧国家剧变前的社会,除了计划经济国家通常的特点如国家权力无所不在、社会泛政治化、政企不分、政社(会)不分等等外,与亚洲计划经济国家相比,它们还有两个突出的特征:

  一是除阿尔巴尼亚等极小部分地区外,东欧整体上已完成工业化,城市居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经济发展或者早已越过靠剥夺农民进行工业化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如苏联),或者传统上就是工业国(如捷克),根本未经过这一阶段。因此一般地说,计划经济体制已形成了相当完备的“束缚─保护”机制,不仅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高度发达,还在一定程度上覆盖了许多私人物品领域,形成了“无自由而有保障的计划福利国家”。这与那些为进行“原始积累”而实行束缚、汲取功能强大而保护功能孱弱、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而私人物品供给又受压抑的“低福利命令经济”体制有很大区别。在大多数东欧国家,剧变前不仅城市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十分发达,而且基本上是由国家(而不是由“单位”)统一提供的,因此像亚洲“单位制”国家那种各单位福利相差很大、很多“差的”单位缺少社会保障的现像,在多数东欧国家并不存在。

  亚洲“命令经济”中的农业体制是以抽取原始积累而不是以提供社会保障为目标的(处在原始积累阶段的苏联斯大林时代也基本如此),因此束缚功能强、保护功能弱便成为农民面对的突出问题。正如周其仁所说,这类国家的农业是一种“由国家控制但由农民承担控制后果”的体制。它与城市中“国家控制并由国家承担控制后果”的体制之别,并不是甚么“国营”与“集体”的区别,而是有束缚而无(或很少)保护的体制与“束缚─保护”统一的体制之别[1]。由于这些亚洲国家农民人口占绝大多数,这种“有束缚无保护”的低福利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社会的基本面貌。

  在这种状况下,由于社会保障不发达,公益─福利水平低下,公共物品极度短缺而国家又无法提供,社会上存在着大量不得温饱、尚未解决生存问题的贫困人口,因此像许多不发达国家那样,那些以扶贫解困、慈善救济为目的的公益组织就有很大的需求。同时这类国家社会保障虽低但社会束缚程度却高于东欧,非政府的公民政治空间基本不存在,因此“政治性NGO”不可能发展。这两者决定了许多亚洲命令经济国家,转型前期发展起来的主要是慈善型NGO,而且这些组织的“NGO”化(自治性)程度也不高。

  多数东欧国家则完全不同。那里在剧变前并没有所谓扶贫的问题,它们不但城市公益发达,而且为数很少的农业人口也处在工业“反哺”农业的状态下。苏联农业中不仅国营农场比重已超过集体农庄,而且从1966年起全苏集体农庄也统一实行“有保障的工资制”,庄员的社会保障程度基本与城里人相当。比这种“束缚─保护”机制更甚的是一些东欧国家,如波兰、南斯拉夫的“无束缚有保护”(或束缚少保护多)的机制。这两个国家在共产党执政时期都没有推行过农业集体化,农民基本上仍是自主经营的家庭农场主。但国家基于意识形态考虑与工业经济实力的支持,却仍给他们提供了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以“增加社会主义向心力”。例如波兰在60年代就由国家掏钱建立了产前产后服务保障的“农业圈”制度。1972年1月1日起实行全国农民公费医疗制度,1978年1月1日起实行农民退休金制度[2]。这与亚洲那种“有束缚无保护”的状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除了国家之外,剧变前一些东欧国家还有一个重要的公共物品提供者,就是教会。教会在国际知识界一般不被视为第三部门组织,但它可以支持、资助这种组织,剧变后这种情况大为发展,而在剧变前则由于结社自由受限,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但教会提供公益产品却是可以的。在像波兰这样的国家,教会在公益方面的影响甚大,不仅参与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而且与国家争相“支农”。70年代国家给农民(个体农民)提供了社会保障后,教会便在1983年6月设立“个体农户援助基金”,向西方教会与波兰侨民筹款达二十亿美元,用以为农户提供化肥、农药与机械服务。

  另一方面,许多东欧国家在“保护”功能发达的同时,束缚功能却弱于亚洲同类国家。前面所说经济上独立小农的存在就是一例,甚至像保加利亚这样以“正统、保守”著称的东欧国家,也在剧变前就实行了住宅私有政策,职工工龄积累到一定时期就可以得到国家转让的住宅产权,可以出售与出租。波兰、匈牙利与南斯拉夫这样的“市场社会主义”国家更不待言。在经济以外领域束缚功能相对明显更弱。由于东欧地缘上靠近西方,受后者的影响更大更早,70-80年代在“缓和”进程与欧洲安全和人权保障的“赫尔辛基机制”影响下,雏形的NGO拥有更多的文化资源。在这种大背景下,这些组织更多的不是慈善型而是政治型、不是公益型而是“成员利益”型的,也就成了十分自然的事。

  同时在东欧剧变前体制下,社会泛政治化色彩使得从西方眼光看完全是非政治性的事物,在这里也会具有或演变为政治性质,其中尤其是东欧的环境保护运动。如前所述,剧变前东欧基本不存在亚洲意义上的扶贫问题,但环境问题则不亚于亚洲。像切尔诺贝利大爆炸这样的生态灾难,自然会刺激起民间的环保运动。然而剧变前体制的政治压制,却往往导致这些运动不得不走向政治化。如前苏联末期乌克兰、白俄罗斯的切尔诺贝利之后的反核环保运动,就成为后来的乌克兰鲁赫(人民争取改革运动)与白俄罗斯人民阵线(“复兴”)的先驱。

  更典型的是保加利亚。70年代保加利亚在多瑙河上工业城市鲁塞建设大型氯碱联合企业,造成灾难性污染。当地市民因而组织了NGO性质的“保护鲁塞生态公民委员会”,发起了一系列示*游*与请愿。日夫科夫(Todor Zhivkov)政权本来是不允许这类民间组织出现的,但因多瑙河下游流经罗马尼亚和苏联,此事成为国际问题,在经互会的关注下氯碱厂终于关闭,“鲁塞生态运动”取得胜利。然而老羞成怒的当局却把参加该运动的积极份子全部开除出党,迫使他们走上了反对派道路。于是一场环保运动被引上了政治轨道。当时舆论认为:“尽管该组织被镇压,但这也许是保加利亚公民第一次在官方机构之外对政策制定产生了影响。”[3]到1989年日夫科夫辞职之前,由“鲁塞运动”发展而来的“生态公开性”独立联合会成了当局无法禁制的最大民间力量,而且其目标愈来愈由生态问题扩及政治经济广泛领域。1989年12月7日,“生态公开性”与其他一些组织一起发起成立了“民主力量联盟”,这个联盟最终成为剧变后的执政力量[4]。

  与“生态运动”政治化类似,剧变前东欧的NGO都出现了泛政治化取向。当时东欧的NGO或类似NGO的组织主要有四类:

  一是以生态运动为主体的公益NGO,前述的鲁塞委员会──“生态公开性”组织堪为代表。

  二是民族文化活动组织,其典型是1986年在基辅成立的“乌克兰文化俱乐部”。它最初是由一批学者与作家组成的研究协会。在80年代后期的改革潮流中,它与渐趋独立的乌克兰作协一起成为最著名的民族文化NGO,并由民族文化活动发展为民族主义政治运动。后来乌克兰作协发起组织“鲁赫”,而乌克兰文化俱乐部则成为90年代风云一时的乌克兰人民民主党的发起人[5]。这类民族文化组织在许多东欧国家都存在,如赫鲁晓夫(Nikita S. Kruschev)时代就出现的波兰“华沙天主教知识份子俱乐部”等等。

  三是成员利益组织,这主要就是剧变前的各种非官方的独立工会、农会与其他职业团体。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波兰团结工会。1989年以后,这类组织在东欧与前苏联一度极为发展,如1990年在新库兹涅茨克成立的全苏独立工会联盟“全苏劳联”。该劳联由四十七个城市的不同价值取向的工会组织组成,其中既有最早的苏联非官方工人组织“莫斯科工人俱乐部”(1987年8月成立),也有从官方工会分离出来的“苏联社会主义工会联合会”(1989年成立)。既有支持叶利钦(Boris Yeltsin)与民主派、主张多党制与市场经济的库兹巴斯工人委员会理事会,也有主张“无产阶级专政”、反对私有化的极左派独立工会“劳动者联合阵线”,还有作为民族分离主义组织“鲁赫”成员的乌克兰利沃夫─沃伦煤田工人委员会。既有严格强调成员的“体力劳动者──无产者”身份的“列宁格勒独立工会”,也有把白领及公务员也包括在内的乌克兰劳联。把这些组织联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就是其成员的雇员身份与职业利益[6]。

  四是以推进人权、公民权利为宗旨的NGO,在东欧的条件下这几乎就是纯粹的持不同政见者组织。剧变前这类组织在不同时期曾出现过几次小高潮:1968年捷克事件与苏联签署赫尔辛基欧安会文件时,许多东欧国家包括苏联都出现过要求苏联履行赫尔辛基文件人权条款的组织,如大赦国际苏联小组、乌克兰赫尔辛基联盟等。波兰波罗的海工潮后,华沙大学教师库龙(Jacek Kuron哄^与作家安杰耶夫斯基(Wojciech Arkuszewski)等发起成立知识界“保卫工人委员会”,而工人自己的团结工会是在四年后才出现的。戈尔巴乔夫(Mikhail Gorbachev)时代这类组织更活跃,其中有不少,如1987年成立的匈牙利民主论坛等,后来都发展成了政党或政治运动。

  这四类组织中除最后一类明显带有政治性,具有向政党发展的逻辑外,其余三类组织在发达的公民社会中多数是非政治的。但在泛政治化的体制下,即使当事者无此初衷,事态的发展也会使其具有政治性质。

  然而,第三部门组织与成员利益组织本身与国家部门及以取得公共权力为目的的政治组织(政党)具有完全不同的行为方式,尤其上述第三类组织,往往具有庞大的社会基础,不是其他几类主要为少数知识份子组成的组织所能比。剧变后它们的命运便在转轨体制下面临极大的挑战。

  二 变革的悖论:政治化还是第三部门化?

  在西方学界关于非国家(政府)非市场(企业)的第三部门或“公民社会”概念中,志愿─公益性组织或非成员利益组织与成员利益组织是两种基本类型,而70年代以后成为一种“公民结社革命”新潮的主要是前者。然而在东欧,剧变初期正是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急剧调整的时候,成员利益组织在民间组织中具有突出地位是不难理解的。东欧各国在剧变时,基本上都是属于所谓“第二次浪潮”国家,工业化已完成而服务业与信息等新兴产业不发达,工人是社会上组织程度最高、数量也最大的人群,工会自然也就成了成员利益组织中的主要类型。

  东欧各国的独立工会运动对于推动变革均起过一定作用,在波兰它是主要的变革力量,在前苏联与罗马尼亚次之。苏联“八一九”政变时,独立矿工工会是最先起来捍卫叶利钦反击政变、发动政治性同盟罢工的社会力量,罗马尼亚的矿工则早在齐奥塞斯库(Nicolae Ceausescu)统治晚期就曾多次发动过工潮。但在剧变后工业、尤其是作为夕阳产业的煤矿等行业在经济“休克”中又首当其冲,这些国家工会行为方式因而发生极度分化,大体上有三种类型:

  一、逐渐非政治化,退回到企业内为争取职工利益而在私有化中参与讨价还价,因此在社会政治事务中消失。这方面的典型是苏联─俄罗斯“全苏劳联”所属各独立工会。这些工会,尤其是战斗性最强的库兹巴斯、伯朝拉等地的矿工工会在“八一九”时一面倒地支持民主派,而在1993年叶利钦与议会摊牌的“炮打白宫”事件中就严重地分化了,即使在库兹巴斯一地,拥叶利钦与拥议会者的***也使工会的行为发生混乱。1993年后,工人对政治已失去兴趣,全俄性工会组织基本瘫痪,虽然各企业转轨过程中的罢工是家常便饭,但跨企业的政治性罢工已极少见,即使在1997年金融危机造成经济恶化而反对派全力号召抗议的情况下,也没有发生任何稍具规模的政治性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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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7 02:10:4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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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6 06:28: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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