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按]文章最初刊于2005年58号第3期的《政治研究季刊》,全名应该为Raphael Major《剑桥学派与施特劳斯:美国政治科学的文本与语境》,其中“文本与语境”英文为text and context,也有翻译成“正文与上下文”的。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我在翻译过程中省去了诸多繁琐的注释。需要的同志可问我要这篇文章,也可自行去JSTOR检索;总的来说是一篇泛泛而论的文章,但毕竟相关题目也比较少(我孤陋寡闻),对理解施特劳斯也有帮助,就译出来。欢迎指正。
斯金纳《政治的视野》(Vision of Politics)的出版是所谓的剑桥思想史学派的顶点。“这几卷著作标志着其成功,同时也标志着其失败。”(Wootton 2003:10)对此我不想做“验尸”工作,然而一种阐释性“范式”的消亡却引起我们留意它是怎么开始的。为了恰当评价在政治思想史领域已统治四分之一世纪之久的文本阐释模式,我们就必须回到它的起源处——在那里,这一阐释的推动力和目标都很清楚。
我分析了斯金纳的《观念史中的意义与理解》(1969a)一文,以期理解剑桥学派最初的成功,或许更重要的是,理解其自身在美国想要回应并对抗的思想“语境”。我注意到,这样一种分析具有临时性特征,并且,对于单一文本的考察可能助长一种“预期的神话(mythology of prolepsis)”(Skinner 1969a:22ff)的危险。然而,正是由于留意到这样的危险,对文本的阐释可能产生出准确的历史解释——尽管很少有人做到,但“无疑”是可能的。(Skinner 1969a:31)特别是,我希望再次开启显然是被斯金纳所关闭了的介于剑桥学派与1966年以前“政治理论史上的经典文本在传统上被阅读与阐释的那种非历史方式”(Wootton 2003:8)之间的争论。一如斯金纳长篇累牍地说明的,非历史性的文本分析有许多复杂的危险,但令人感到诧异的是,《意义与理解》一文的核心是对列奥•施特劳斯著作和遗产的攻击。尽管轻率的阐释者(在1969年左右)鲁莽地把自己想说的话硬塞给那些伟大著作,生造时代错乱的概念,或搬用牵强的范式,我还是要说,这种批评对于施特劳斯的阐释策略而言并不恰当——虽然他也被认为是“一丘之貉(tarred with the same brush)”(Gunnel 1986:633)。
与斯金纳的套话相反,并非所有“非历史”的阐释者们想的都差不多。《意义》一文的说服力是基于挑战当代美国政治科学学科形成过程中形成的当前文本阐释的前提,但它错误地将施特劳斯当成是此现状的主要拥趸。施特劳斯的阐释策略起码是很复杂的,不管人们想怎么说它,它至少不是一种传统的阐释策略——尤其是在见证“新历史”诞生的年代里。斯金纳论及施特劳斯时,或毋宁说他攻击施特劳斯时,将后者视作在文本分析的幼稚(naive)传统中“非常有影响力的权威”(Skinner 1969a:20),已经造成了混淆视听的历史后果:这种看法不仅助长了对施特劳斯的误解,而且遮蔽了施特劳斯的阐释路径与斯金纳自己的方法在实质上的一致。斯金纳没能理解施特劳斯,反过来导致了两边的严重误解:一边的人将自己看作施特劳斯的敌人,另一边的人则打着“施特劳斯派”的旗号前行。重启斯金纳与施特劳斯的争论,有助于澄清剑桥学派原初的理论吸引力,也有助于更准确地把握一位政治哲人,他的复杂影响仍在继续,尽管他也受到很有原创性也很可怕的攻击者的滋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