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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外交学社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交学社是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团委的指导管理下的学术性学生群众组织。本学社坚持中国***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规校纪,遵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为了规范本学社的内部组织、活动范围、活动组织形式和内容,保障本学社的正常动作,并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壮大,本学社根据学校有关条文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学社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交学社。
第四条 本学社的宗旨:本着改进、创新的原则,关注时政问题,了解历史事件,营造学术氛围,加深同学们对外交领域的认识。
第五条 本学社的口号:修身, 治国,评天下。
第六条 本学社内部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决定本学社内部的重大事务和人事变动。
第二章 学社的组织结构
第七条 本学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社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由常任理事和理事组成;常任理事由社长(1名)和副社长(2至3名)担任;理事由各部门部长担任。理事会是最高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交学社。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策划部、学术部、外联部和网络资讯部。网络资讯部下设网页技术部,宣传制作部,新闻编辑部。
第八条 本学社理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呈报学校审批;任期一年,权利由理事会赋予,任期满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改选;中途接任正副社长人员的任期至原正副社长的任期结束时止,该接任人员有权参加下一届主席的选举。其余人员任期一年,表现突出者经新常务理事会同意后可连任。
第九条 为保持学社发展的延续性和指导性,从第二届开始本学社每届设一名名誉社长,由上一届的社长担任,任期一年。
第十条 本学社日常具体事务由各部门处理,其工作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并决定某一阶段中心议题。
第十一条 本会干部职责:
(一)社长职责: 主持本学社日常工作,召开理事会会议;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出席有关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成员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负责起草经费预算报告,加强对外联系,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总体负责本学社研究课题及其他主要事务;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与学校其他组织团体的关系;与学校团委(社团部)、顾问以及指导老师保持工作联系。
(二)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分管某些部门工作,完成社长交办的其它事宜。
(三)秘书处:协助社长做好总体事务的安排,负责各项活动及学研成果资料的记录整理,协调各部工作,并配合各部完成社内日常运作;整理保存本社会员档案资料等各类档案;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负责本社的财政收支,并向本社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四)外联部:负责各项活动的赞助经费,为本社筹集资金;联系其他各兄弟社团,进行一些联谊活动;作为联系校内外的纽带,将对外弘扬我社特色。
(五)策划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创意、策划;拟订活动计划,专门管理、协调、组织各类活动的运作;组织和协调会员参与活动。
(六)学术部:负责把我社各项学术活动成果等形成文字,对内或对外发表;编辑出版本社报纸和刊物。
(八)网络咨讯部:负责向校内宣传本社以及本社的各项活动;配合学术部对外发表公布学成果;对外树立我社健康的良好形象。负责我社网页管理;建立、管理并完善我社网上资料库;配合宣传部和学术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和活动成果及刊物的发表工作。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的一切工作均应以本社的宗旨为中心,并应充分考虑本社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三条 凡是对时政问题、历史事件、外交知识等外交领域有浓厚兴趣,并承认本外交学社章程并愿意缴纳会费的具有本校学籍的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专科生、进修生及成大生均可加入本学社。
第十四条 会员的入会手续:本学社每学年招收一次新会员。申请者填妥会员档案,交纳一张照片及20元会费可成为本学社会员。
第十五条 会员形式:会员、荣誉会员、VIP会员。办理了入会手续的同学即成为本社会员;专业指导老师为荣誉会员;VIP会员是指根据会员的会龄、积分制等形式,经组织审核后,在会员中选出的若干名会员。VIP会员可优先参与本社活动,享受本社部分只对VIP会员开放的论坛及资料等优惠。
第十六条 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及会内重大事务的表决权;
2)有对本学社工作和领导成员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3)有参加本学社各项活动的权利;
4)经组织审核同意,有退出本学社的自由,如会员本身是学社内部领导成员,则其职位由本学社内部协调。
第十七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社会学校和外交学社的事;
2)按时缴纳会费;
3)遵守外交学社章程,积极参与本学社的活动。
第十八条 会员会籍管理:凡是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违反本学社有关章程,而经指正后不悔改的会员,本学社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十九条 本学社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学社设立一个银行专用账户,反映本学社的收支情况,不得他用。
第二十条 秘书处设会计、出纳各一名,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同时要相互合作、互相监督,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费使用时需经社长批准;出纳需凭经本学社主席签批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发放经费或报销费用,并须做好每项记录。
第二十二条 任何财务记录不得有涂改迹象。由校团委划拨的经费需凭正式发票报销;本会内部的每项支出必须有正规发票或收据,有明确的用途、金额及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的签字;并且每张发票须妥善保管,方便审核帐目。
第二十三条 月末做该月的财务总结,学期末做学期总结,学年末做学年总结,并做相应的收支一览表,在学期末和学年末把所有票据一并上交校团委社团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定期向本会成员公开收支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
第二十五条 本学社每学年向会员收一次会费,会费为每年每人20元。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由社团部向学校(团委)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第五章 活动守则
第二十六条 本学社组织活动时将请指导老师和学校的有关部门进行指导并核准,以此决定具体的创作活动。
第二十条 本学社将始终遵守和贯彻四项基本原则。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具体条文见附录。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交学社。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于2003年11月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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