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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打印本页]

作者: 资料发布小组    时间: 2006-10-7 04:35
标题: 西南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名条件:




(一)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a.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b.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办理)等级四级
          考试;
       c.有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
       d.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研究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三)法律硕士(j.m)联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者;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后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以下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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