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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前世是谁埋的你 [打印本页]

作者: 毛毛小屁孩    时间: 2005-7-16 02:32
标题: 前世是谁埋的你
和一个人牵手的时候,就以为会是一生一世的相守。\r<br>  
<br>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r<br>  
<br>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r<br>
<br>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r<br>  
<br>书生大悟。\r<br>  
<br>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r<br>
<br>金岳霖找到了林徽音。他用一生的孤独来回报林这位前世埋了他的人。\r<br>  
<br>徐志摩找到了谁?“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他在追求陆小曼时说的话。他轻轻地从林徽音的身边走了,正如他轻轻地来,他轻轻地挥手,没有带走林身边的一朵云彩。为了满足陆奢靡的生活,他频繁的往来于南北授课,在碧蓝的天空中,他把他34岁的生命回报给了前世埋他的陆小曼。\r<br>      
<br>人们从奈何桥上匆匆走过。\r<br>  
<br>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口渴的人心急地喝了。于是,那个前世埋他们的人,在他们头脑中渐渐模糊了。他们开始惊惶的四处张望,妄图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今生的爱人。“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你携起他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r<br>  
<br>月光下的大海,泛着粼粼的波。\r<br>
<br>去看看月光下的大海吧,在大海的最深处,也许就藏着你前生的记忆呢。\r<br>  
<br>三生石上的旧精魂,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么?与前世埋过我的爱人,携手在银色的沙滩,那该是今生最完美的一种幸福了吧。\r<br>  
<br>我从奈何桥上走过。\r<br>  
<br>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不,不不,我不喝,我宁愿在忘川河边忍受水淹火炙的磨折,我也一定要记得,前世,是谁埋的我……\r<br>
<br>
作者: 哎呀    时间: 2005-7-16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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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lei00    时间: 2005-7-16 11:22
题目还是比较吓人的
作者: 风之子    时间: 2005-7-20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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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phieqiao    时间: 2005-7-22 20:32
题目真的是优点吓人的。但是文章真的还满不错的
作者: enjoycoke    时间: 2005-7-24 00:27
这个文章我帖过了!汗&hellip;&hellip;还贴
作者: 小白菜大人    时间: 2005-7-24 02:50
顶~~~~~~~~~
作者: 小白菜大人    时间: 2005-7-24 02:51
但是有个问题,那火葬场的工作人员下辈子不是很信服啊?
<br>哈哈
作者: Shaun    时间: 2005-11-10 19:41
。。。题目好震撼 文章不错的
作者: 4EYEBROWS    时间: 2005-11-10 19:59
以为是心理测试……
作者: SeekinSilence    时间: 2005-11-11 10:04
好文~有意思~顶!
作者: enjoycoke    时间: 2005-11-17 23:02
为虾米,我发界个帖子的时候灭有淫看
作者: 毛毛小屁孩    时间: 2005-11-17 23:16
....又被顶上来了
<br>因为有人发过了...蛮监介的
<br>大概以前水的人太少了
作者: xuetian    时间: 2005-11-18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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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ber926    时间: 2005-11-18 20:52
挺不错的,支持一下
作者: amyguan    时间: 2005-11-18 21:27
<!--quote-enjoycoke+2005-11-17 15:02--><div class='quotetop'>引用:(enjoycoke @ 2005-11-17 15:02)</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1-->为虾米,我发界个帖子的时候灭有淫看<!--quote2--></div><!--quote3--><br>呵呵~同情~
作者: 单细胞    时间: 2005-11-20 00:08
顶!~~~~~
作者: 女巫布丁    时间: 2005-11-20 16:41
由此得出一下推论\r<br>B埋了A  B也要人埋呀
<br>C埋了B
<br>于是
<br>A与B结为夫妻
<br>第三者C由此诞生
<br>论证完毕
作者: asdf    时间: 2005-11-20 20:08
呵呵
<br>楼上的\r<br>对.
作者: nothing    时间: 2005-11-21 07:53
主要是发贴的人换了...
作者: 4t^鬼谷子    时间: 2005-11-21 12:44
<p>路过,路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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