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续22 [打印本页]

作者: fazhan    时间: 2014-5-15 14:44
标题: 续22
文明冲突论
1993年夏,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塞谬尔。亨廷顿在〈〈外交季刊〉〉发表〈〈文明的冲突?〉〉一文,首次提出了文明冲突论。1996年他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全面阐述了文明冲突论,认为文明之间的冲突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以文明为基础重建国际秩序则是防止战争的最佳安全保障。第一,文明的冲突将是未来世界冲突的主导形式。亨廷顿不仅把文明和文化看作是国际关系中的关键变量和国际事务中国家行为的重要基础,而且看作是国际冲突的首要原因。这是文明冲突论的核心和命脉所在。文明的冲突有两种形式:在地区或微观层次上,不同文明的邻国或一国内不同文明的集团之间的断裂带冲突;在全球层次或宏观层次上,不同文明的主要国家之间的核心国冲突。文明冲突的根源是人们对国家的忠诚随着冷战结束开始让位于对文明的忠诚。第二,冷战后的世界将是一个多极、多文明世界。超级大国之间的竞争正让位于文明之间的冲突,地区政治是种族政治,全球政治是文明政治。亨廷顿认为将有六种现代文明(印度教文明、伊斯兰文明、日本文明、儒教文明、东正教文明、西方文明)和两种可能的文明(拉美文明和非洲文明)。冷战后的世界之所以是多极和对偶文明的,在于:1、随着冷战结束,人们的政治忠诚取向从国家转到了文明;2、冷战后文明之间的冲突大大多于文明内部的冲突。防止文明间战争要遵守三个规则;弃权规则、合作调节规则和求同规则。第三,未来世界秩序的重建必须以文明为基础。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主要错误在于,他认为个人忠诚的对象越来越集中在文明上,而不是集中在民族国家上;对民族主义的忽略是其致命弱点之一。因此,文明冲突论受到了大多数国际学者,特别是中国学者的质疑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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