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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全民:俄操弄克里米亚公投实为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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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lidiyijun
时间:
2014-3-25 15:38
标题:
冯全民:俄操弄克里米亚公投实为不智
3月6日,乌克兰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最高议会以78票同意、0票反对、8票弃权通过决议,决定克里米亚以联邦主体的身份加入俄罗斯,并将关于该共和国地位的全民公决从本月30日提前到16日举行。
尽管俄罗斯领导人近期多次声称尊重乌克兰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但地球人都知道,克里米亚议会的这一决定和即将在3月16日就此举行的公投,完全是在俄罗斯操弄下进行的。是在俄罗斯上万大兵压境的情况下,克里米亚亲俄势力所演出的一出好戏。
因为在此之前的2月28日,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席普什科夫就对俄罗斯媒体上公开表示,“如果克里米亚举行全民公投改变共和国地位,并有大多数人投票赞成的话,这将是完全合法的,在法律上拥有坚实基础”。而一些俄罗斯议员,也不失时机地向俄罗斯国家杜马提出了简化新联邦主体并入俄罗斯程序和简化向乌克兰人发放俄护照程序的建议。 俄罗斯也许对自己这一手颇为得意,并已经开始着手接受克里米亚的准备工作。俄罗斯总统普京3月6日当天主持召开了有总理、联邦委员会主席、杜马主席和国防部长等参加的联邦安全委员会会议,商讨克里米亚议会通过入俄决议的应对措施。
但是,依笔者看来,俄罗斯试图通过操弄公投吞并克里米亚实乃一着臭棋。它不但同武力吞并克里米亚一样达不到目的,而且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激化俄罗斯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问题。
其一,俄罗斯操弄克里米亚公投是对民族自决权的曲解和滥用。
克里米亚公投以联邦主体身份加入俄罗斯的法理依据是所谓的民族自决权。
民族自决权是指各民族有根据自己的选择确定本国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自由。其思想源泉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天赋人权说和人民主权说。
早在二战以前,殖民地、附属国人民就以民族自决为武器,开展反对帝国主义统治和压迫的民族自决运动。二战以后,民族解放运动继续蓬勃发展,许多殖民地国家以民族自决为依据进行了全民公决,从而获得了国家独立,并作为主权国家参加联合国。到上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新独立的和以前独立的前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已在联合国中占压倒多数。
在这些国家的影响下,联合国大会第15届会议于1960年12月14日通过了关于《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正式确立民族自决权为一项法律权。此后,民族自决的权利及原则,在联大通过的《国际法原则宣言》、《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和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等一系列国
际文件中多次得到确认和重申,并作为一项重要的集体人权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
按照《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民族自决权的主体只能是处于殖民统治之下、正在争取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的民族,以及处在外国军事侵略和占领下的民族。2000年,在联合国公布的《联合国千年宣言》中再次对民族自决权的主体进行了明确,规定只“给予仍处于殖民统治和外国占领下的人民以自决权”。
对于已经建立独立国家的多民族国家来说,民族自决权的主体是这个国家领土范围内多民族构成的整体。在这样的多民族国家里,少数民族享有与同一国家内其他民族平等的权利,但并非每个民族都是民族自决权的主体,都可以主张民族自决权。
为了防止一些人将民族自决权解释为国内一个民族对抗中央政府的权利,利用民族自决权破坏一个国家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在宣布“所有的人民都有自决权”的同时又规定, “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一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 。 1993年签署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在强调“考虑到受殖民统治或其他形式外来统治或外国占领的人民的特殊情况,世界人权会议承认各民族有权依照《联合国宪章》采取合法行动,实现他们不可让与的自决权利”的同时,也规定“这不得被解释为授权或鼓励
采取任何行动去全面或局部地解散或侵犯主权和独立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统一”。
对于克里米亚来说,她是被包括俄罗斯在内等国际社会一致确认的乌克兰的一部分,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自治共和国。克里米亚的俄罗斯族既非是处在乌克兰殖民统治之下正在争取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的民族,也非处在乌克兰军事侵略和占领下的民族,完全不具有行使民族自决权的主体资格。反倒是克里米亚境内除俄罗斯族人外的其他民族,受到了以俄军为靠山的俄罗斯人的压制和威胁。 因此,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席普什科夫,关于克里米亚通过举行全民公投改变地位“是完全合法的、在法律上拥有坚实基础”的谈话,完全是对民族自决权的曲解和滥用,是根本违背《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所确立的精神和原则的。
其二,俄操弄克里米亚公投是在反***上坚持双重标准,有损俄罗斯的国家形象。
人所共知,俄罗斯的民族问题十分严重、民族分离势力十分猖獗,俄罗斯对境内***势力的防范和打击也十分严厉。除了发动两次车臣战争对***势力进行剿灭外,俄罗斯还立法制定了一系列对***势力的防范措施。
俄罗斯宪法第五条规定,“俄罗斯联邦由共和国、边疆区、州、联邦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区组成--它们是俄罗斯联邦平等的主体”;
宪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改变俄罗斯联邦诸主体的地位须按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诸主体的相互间协议并依据联邦宪法性法律进行”。
2004年6月由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制定的《俄罗斯联邦全民公决法》明确规定,“有关改变由俄罗斯联邦宪法确定的联邦主体的地位问题,不得提交全民公决”;就国家重大问题举行的全民公决投票,俄罗斯联邦所有年满18岁的俄罗斯联邦公民,不论其性别、种族、民族、语言、出身、财产、职务、居住地、宗教信仰、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情况,均有权参加。但公决倡议必须“由200万以上有参加全民公决权的俄罗斯联邦公民提出,其中属于同一个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公民或居住在俄罗斯联邦境外的公民数量不得超过5万人”。
《俄罗斯联邦全民公决法》还规定,“禁止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国际组织与国际社会运动参与协助或阻止准备和实施全民公决的活动”。
同样,《乌克兰宪法》等法律也对举行全民公决特别是对改变乌克兰领土问题的公决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乌克兰宪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关于改变乌克兰领土的问题,只能采用全乌克兰的全民公决方式解决”;第七十二条规定,“全乌克兰的全民公决,由乌克兰最高苏维埃或乌克兰总统按照本宪法为他们规定的权力加以指定”,“全乌克兰的全民公决,要根据三百万以上的有选举权的乌克兰公民的要求,按人民的倡仪予以宣布。但须具备的条件是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州收集了关于指定全民公决的签名,并且每个州都有十万人以上的人签名”。
现在,俄罗斯公然声称克里米亚通过举行全民公投改变共和国地位“是完全合法的、在法律上拥有坚实基础”。俄罗斯的这一态度,不但是对乌克兰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蔑视,而且违背了本国宪法和法律所确认的关于全民公投和改变联邦主体地位的原则,完全是在反对民族***问题上坚持双重标准。
目前,世界上大约有2000到3000个民族,并非每个民族都具备成立自己国家和自治实体的条件,更难以达到在经济和科学文化发展上完全平等。如果每个民族都要求独立建国,势必严重冲击现存的国际政治格局,引发世界的剧烈动荡。
俄罗斯这种唯利是图,在自己国内反***,却在别的国家策动和支持民族***的做派,完全背离了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应有形象,将极大地损害俄罗斯的国际声誉。
事实上,在克里米亚议会决定公投加入俄罗斯后,不但乌克兰代总统图奇诺夫和临时政府总理亚采纽克对克里米亚议会的决定进行了谴责,指斥克里米亚所谓的全民公决根本不具备法律基础、是一项由俄罗斯军方安排的“闹剧”。而且美国和欧盟等国际社会领导人也纷纷发表声明,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抨击。
美国总统奥巴马指出,任何有关乌克兰前途的讨论都必须有乌克兰合法政府的参与。美国以及其盟国坚决反对任何违反国际法的行动;德国总理默克尔和欧洲理事会会主席范龙佩强调,克里米亚议会
提出的公投有违乌克兰宪法,因此属非法;英国首相卡梅伦则表示,他们不能接受俄罗斯在没有谈判的情况下创造新局面的情况。
其三,俄罗斯此举恐将激化俄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问题。
俄罗斯联邦是一个具有100多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联邦主体由21个共和国、6个边疆区、49个州和莫斯科、圣彼得堡2个直辖市组成。
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建立后,在苏联解体过程中迅速泛起的民族独立和分离运动在俄罗斯继续发展和扩大。许多少数民族自治实体利用俄罗斯联邦宪法赋予的民族自决权,试图摆脱俄罗斯中央政府的控制和扩大民族独立自主权。除了联邦境内原有的十多个民族自治共和国自行通过立法升格为主权共和国外,有些共和国,如鞑靼斯坦、车臣、萨哈、巴什科尔托斯坦、图瓦、卡尔梅克、楚瓦什等共和国相继谋求过独立。就连一些过去在苏联卫国战争期间遭受过****的弱小民族,如麦斯赫特土耳其人、日耳曼人,也在民族独立自主运动的影响下多次组织*会、发表声明,要求重返家园,恢复民族自治实体。
据俄罗斯报刊报道,根据俄科学院社会学所进行的抽样调查,从1993到1996年,人们对维护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完整性的认识发生了令人忧虑的变化。认为除去民族共和国领土以外的土地才是俄罗斯联邦领土的人数,在鞑靼斯坦、巴什科尔托斯坦、图瓦、布里亚特共和国从22.5%上升到47%;认为凡是居住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每个民族都有权利建立自己国家的人数从25%上升到48.5%,认为共和国、边
疆区、州应当拥有自由退出俄罗斯联邦权利的人数从17%上升到35%。
在这种形势下,为缓和民族矛盾,防止重蹈苏联解体的复辙,俄罗斯领导人和理论界开始修正苏联时期列宁、斯大林的民族理论,接受西方发达国家关于实现民族平等权利的观点,主张人权和公民权高于民族权利,各民族平等体现为公民权利平。在国家宪法和其他立法上,也注意淡化民族平等和民族权利,以逐步淡化民族自我意识。并由议会于1992年1月通过决议,允许俄罗斯境内16个民族自治共和国和5个民族自治州中的4个自治州升格为共和国。另一方面,俄罗斯还先后发动两次车臣战争,对民族***势力予以打击。
近年来,由于俄联邦政府采取一些缓和民族矛盾的措施,对民族冲突的热点地区作出让步,特别是随着俄联邦中央与鞑靼斯坦、巴什科尔托斯坦、萨哈、北奥塞梯、布里亚特、马里等共和国签订划分权限和互派全权代表协议,随着俄联邦中央与车臣签订和平与相互关系条约,民族矛盾有所缓和。但俄罗斯的民族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按照民族区域自治为特征组建国家这个导致各民族国家内部发生冲突和战争的根源依然存在。由于历史上的恩怨和现实中的发展不平衡,在俄罗斯的100多个民族中,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委曲不满,都在竭力谋求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昨天在车臣发生的民族冲突和战争,明天仍然可能在其他地方发生。
现在,俄罗斯居然置自已国内现实和潜在的民族分离主义问题于不顾,公然策动以俄罗斯人为主体的克里米亚通过公投从乌克兰分
离。这必然会给俄罗斯国内的民族***势力以口实,助长他们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 因为在俄罗斯的车臣、印古什、鞑靼斯坦、图瓦等共和国,同样存着俄罗斯人占少数、其他民族占多数的情况。如在车臣共和国,车臣族占总人口的93.47 %,而俄罗斯族只占3.68 %;在印古什共和国,印古什人占总人口的83%,俄罗斯人只占4%;在鞑靼斯坦共和国,鞑靼人占总人口的52.9%,俄罗斯人只占35.9%;在图瓦共和国(民国以前中国唐努乌梁海地区的主要组成部分),蒙古人后裔的图瓦族占总人口的77%,而俄罗斯族只占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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