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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鹏:三论科索沃与克里米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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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4-3-25 15:35
标题:
甄鹏:三论科索沃与克里米亚
——与郭济士先生商榷
我已连写了两篇文章,谈论科索沃与克里米亚的联系。今日(3月15日),看到了凤凰网转载的郭济士先生的文章《科索沃与克里米亚能相提并论吗?》。文章不长,却有不少事实性错误,观点也有问题。
关于科索沃独立问题,我已发表了多篇文章。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三篇:《当代世界》2009年第10期的《科索沃独立的法律困境》、2010年第8期的《国际法院科索沃案例的进程和意义》和《山东大学报》2011年2月23日的《国际法院科索沃案例的法律分歧》。科索沃宣布独立的政治进程以及法律争议,我基本都说清了。
郭济士先生的文章说:“科索沃实际上成了西方的‘保护地’。”科索沃由联合国治理。联合国驻科索沃使命团领导人是阿富汗人贾瓦德·扎里夫,他的官方头衔是秘书长特别代表。郭先生莫非认为联合国是西方的,或者扎里夫是西方的?
郭济士先生称:“2008年,科索沃议会更单方面宣布独立,脱离塞尔维亚,获得西方力撑,惟塞俄等国拒绝承认。”目前,按照科索沃政府的说法,承认科索沃独立的有100多个国家,超过联合国成员国的半数略多一点。世界上一些重要的国家,除了俄罗斯之外,还有中国、印度、巴西等未承认。郭先生说“惟塞俄等国拒绝承认”,好像科索沃独立是公认的事实似的。
郭济士称:“塞尔维亚质疑,根据联合国方面就科索沃问题所定下的宪制框架,科索沃临时自治政府单方面宣布独立,超出了宪制框架的授权,因此是不合法的。”这是不准确的。联合国文件是国际法的一个渊源,却不是唯一的渊源。
郭济士称:“到底克里米亚的情况,能否与科索沃的情况相提并论? 国际关系学者艾特曼(Franz-Lothar Altmann)认为不能,因为当年科索沃阿裔遭塞军暴力镇压,但克里米亚俄裔并没面对这种威胁。”美国政府一直说科索沃是特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个。
两个例子可以反驳。其一,镇压行动不能导致民族自决权,例如伊拉克萨达姆对库尔德人进行了残酷的镇压。其二,当年镇压科索沃的是米洛舍维奇政权,科索沃宣布独立时塞尔维亚已是公认的民主国家。拿十年前的镇压行动作为十年后独立的借口,太可笑。
郭济士称:“英国专家基尔林塞(James Ker-Lindsay)认为,国际法庭就科索沃宣布独立的裁决,仅从技术层面承认“可以单方面宣布独立”,但同时也回避了领土完整是否高于自决权的问题,本质上就是把‘科索沃独立是否合法’这问题,踢回给世界各国决定,想承认的就承认、不想承认的就不承认。”短短一篇文章,他旁征博引了多位学者的观点,却不去看看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原文。
我在《国际法院科索沃案例的法律分歧》中写道:“法院认为,国际社会对殖民地之外的自决权及补救性分离存在巨大分歧。在本案中,没有必要讨论自决权和补救性分离权。无论在《联合国宪章》还是《赫尔辛基最后文件》中,‘领土完整原则只适用于国家之间的关系。’因此,科索沃宣布独立不违反领土完整原则。”
郭济士的最后一段貌似公允,实际在为西方推卸责任。领土完整原则是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不能轻易支持行使民族自决权。车臣就是一个例子。恰恰是西方在科索沃问题上首先破坏了这一国际法准则。他们说科索沃不构成先例,但是世界万物都有联系,你说科索沃是特例,克里米亚和俄罗斯自然可以说克里米亚是特例。西方武力干涉科索沃、承认科索沃独立,开启了潘多拉盒子,是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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