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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刘强案”尘埃落定:罪因政治大义 免于引渡日本 [打印本页]

作者: scyo    时间: 2013-1-5 16:43
标题: “刘强案”尘埃落定:罪因政治大义 免于引渡日本

  因涉嫌向日本靖国神社投掷火焰瓶而接受引渡审判的中国人刘强(后座)3日晚从韩国京畿道义王市首尔拘留所被释放

  韩国反日团体要求拒绝引渡刘强至日本
  本月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作出裁决,不将涉嫌在日本驻韩大使馆纵火的中国人刘强引渡至日本受审。裁决称,刘强犯罪是出于政治上的大义,且没有造成ren员伤亡。刘强当日立刻获释,并于4日上午回国。
  为大义而犯罪
  据韩国媒体报道,2012年1月,刘强因向日本驻韩大使馆投掷燃烧瓶被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11月6日,刘强在韩国服满刑期,“刘强案”再度引发世人关注。
  刘强现年38岁,这个曾作过英语讲师和心理治疗师的中年人表示,他这样做绝非出于自身利益,而是为了维护曾经历慰安妇痛苦的韩国人和中国人的尊严。刘强称他的外婆就曾被日军强迫为慰安妇,他的外曾祖父则是被日军拷打致死的。“日政府不承认历史,我很愤怒。”刘强在接受审判时说。
  在调查过程中,刘强供述,2011年12月,他还曾因野田政府拒绝在慰安妇问题上道歉,向日本靖国神社大门投掷火焰瓶。而在供奉14名甲级战犯遗骸的靖国神社纵火,是向消极处理历史问题的日本政府表达不满。
  该引渡至哪国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去年5月,日本政府就以刘强犯下罪行为由要求引渡其到日本,中国政府则要求将其遣送回中国。不过,韩日之间签署有“引渡条约”,在刘强刑满后,韩国暂时未能决定将其引渡到哪国,刘强也一直处于被拘留状态。
  11月29日,韩国首尔高级法院举行了罪犯引渡请求首次审判会。刘强的辩护律师团认为,他的纵火罪行与政治目的之间具有直接联系,刘强应当被裁定为政治犯,有理由拒绝日本引渡的请求。检方则表示,刘强纵火可能导致公共危险,从法律上来看引渡条件成立。
  2013年1月3日,首尔高等法院做出最终裁决,宣布不将刘强引渡至日本。法院核准了刘强辩护团队的意见,裁定刘强是政治犯,并表示“将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刘强引渡至日本不符合大韩民国的政治秩序和宪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数文明国家的普遍性价值” 。
  判决结果一出便引起了中日两国的高度关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日称,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日本外务省则通过驻韩使馆向韩国政府表示抗议,认为韩法院的裁决缺乏“合理及正当的理由,不履行日韩间的引渡协议,将使得韩国失去国际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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