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2013年国际关系博士点院校招生简章汇总 [打印本页]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5 19:55
标题: 2013年国际关系博士点院校招生简章汇总
北京大学: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9930.htm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http://yz.kaoyan.com/cicir/zhaosheng/29/228505/
清华大学:http://www.51edu.com/bjky/yxzs/2788015.html
中国人民大学:http://pgs.ruc.edu.cn:8080/YJSYZS/web.do?aId=250&cId=26
北京师范大学:http://graduate.bnu.edu.cn/ReadNews.aspx?NewsId=120727112510
复旦大学:http://www.gsao.fudan.edu.cn/s/3/t/17/9d/f9/info40441.htm

南京大学:http://bbs.newslist.com.cn/forum ... %3D22%26typeid%3D22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http://bbs.newslist.com.cn/forum ... %3D22%26typeid%3D22

外交学院:http://www.cfau.edu.cn/yanjiushe ... &contentid=Nzgw
社科院:http://www.gscass.cn/zsxx/bszs/2012-11-08/18520.shtml
吉林大学:http://gim.jlu.edu.cn/yjsy/new/view.jsp?bh=29962
中央党校:http://yjsy.ccps.gov.cn/docs/cat1001/2059.aspx
暨南大学:http://yz.jnu.edu.cn/detail.html?35/W_7104_106270
武汉大学:http://www.gs.whu.edu.cn/ziye/recruit/boshizhsh.htm
山东大学:http://www.yz.sdu.edu.cn/html/zh ... i/20120924/452.html
上海交大:http://yzb.sjtu.edu.cn/admission/manual/doctor_letter.ahtml
上海外国语大学:http://graduate.shisu.edu.cn/s/18/t/15/1b/5c/info7004.htm
辽宁大学:http://bbs.newslist.com.cn/forum ... %3D22%26typeid%3D22

欢迎补充!
作者: 白鹤    时间: 2012-11-18 15:53
把  这些的内容也贴上来吧 合在这个帖子里 每个帖子 算一个主题 辛苦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19:48
北京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13级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已工作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及程序将于10月下旬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发布。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名费200元。
(三)、选拔方式
入学选拔分为申请、初试、复试及录取四个步骤。
1、申请
考生在我校网上报名并在2013年3月1日前,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八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各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
2、初试
(1)考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17日。
(2)考试地点:北京大学
(3)考试科目:有关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
3、复试
(1)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2)复试由招生院系安排,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待确定后通知。
4、录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及格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并公示。

二、部分院系试行考试模式改革
1、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直博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原先申请和接收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直博生”按照博士生的报名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各院系接收“直博生”人数见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本校在读硕士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3、我校部分院系试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考试模式改革方式,接收其他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申请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报名考试的相关条件、办法进行申请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另外强调学生需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经院系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面试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试行的院系有:心理学系、哲学系、光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子医学所。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招生院系。

三、指导教师
请参阅各院系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四、健康检查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生除院系有特别规定外,一般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六、毕业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七、奖助学金
1、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5.1万元/年/人,含生活费和学费(冲抵学费15000元/年),年限为基本学习年限。每位获奖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最高可以获得25.5万元的资助。每个年级的奖学金名额不超过100人。
2、学业奖学金,标准分三等:一等39000元/年,二等33000元/年,三等27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和学费(冲抵学费15000元/年)。各学院系参考此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和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享受奖学金,并须按上述规定标准缴纳学费(15000元/年)。
4、按特别说明的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按其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5、北京大学博士生(除上述3、4条外)的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6、除奖学金外,各院系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7、有关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网站:http://grs.pku.edu.cn/jzgz/wjhb/。

八、学生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博士生教育项目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九、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及学籍等。

十、招生咨询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bs.html);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电子邮件:renzhong@pku.edu.cn和zsyjs@mail.bjmu.edu.cn(医学部)。
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十一、其他事项
1、2013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生,交叉学科情况介绍详见《2013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
2、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奖助学金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3、如在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19:50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
一、招生专业:国际关系

  二、学制:三年

  三、招生人数:20人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有与国际关系有关的两名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日本问题和世界经济方向的考生需具有两年以上同专业研究或教学经验;报考国际政治与外交研究方向的考生硕士专业需为国际政治或国际关系史;
  6、本院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定向委培生,报考者须持有原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函方能报考。

  五、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需凭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本院报名(外地考生可函报),报名时交报名费200元领取表格,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送(寄)如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评议书;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政治审查表;
  本院对报考人员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六、研究方向、导师和考试科目
  1、美国问题与国际战略:崔立如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美国外交。
  2、俄罗斯外交:季志业研究员,考试科目为俄语、战后国际关系史、俄罗斯外交。
  3、国际政治与外交哲学研究:王在邦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近代中国外交史。
  4、中东国际关系:李绍先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当代中东国际关系。
  5、危机管理与国家安全:杨明杰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危机管理与国家安全。
  6、日本问题:陆忠伟研究员,考试科目为日语、战后国际关系史,日本外交(政治、经济)。
  7、世界贸易组织与欧盟法:刘慧教授,考试科目为英语、当代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组织。
  8、欧洲一体化研究:冯仲平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欧洲一体化的理论与实践。
  9、中美关系:傅梦孜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中美关系史。
  10、美国外交:张敏谦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美国外交。
  11、经济安全:陈凤英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当代国际经济关系、经济安全。
  12、国际恐怖主义与反恐问题:李伟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国际恐怖问题。
  13、国际战略及中国国家安全与外交:林利民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当代战争与战略问题研究。
  14、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赵晓春教授,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理论与现状问题。
  15、国际法:吴慧教授,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国际热点问题与国际法。
  16、国际关系理论:刘力平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理论。
  17、美国对外战略研究:袁鹏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美国对外战略与中美关系。
  18、拉美问题:吴洪英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西班牙语或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拉美问题。
  19、西亚北非问题:李荣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战后国际关系史、西亚北非问题。
  20、伊斯兰极端主义与国际安全:方金英研究员,考试科目为:英语或阿拉伯语、战后国际关系史、伊斯兰问题。

  七、报名和考试时间: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考试时间为:2010年3月中旬。

  八、联系方式:
  1、本院地址和邮编: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二号  100081
  2、报名咨询电话:(010)88547457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  颖:(010) 88547543
             张  建: (010) 88547542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19:51

清华大学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毕业(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的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报考论文博士生一般须已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过长期实际工作,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表明申请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清华大学“论文博士生”工作实施办法》;

7.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8.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9.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0.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建筑学院、环境学院、机械工程系、工业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航天航空学院、化学工程系、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发展中国家问题研究方向、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医学院生物学专业2013年博士生招生进行改革,具体请见《清华大学2013年博士生招生改革的说明》。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改革院系参加9月份考核的考生,报名时间:2012年8月31日9:00-9月14日16:00;参加3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上午9:00—11月30日下午16:00(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逾期不予受理。9月报名考生欲再次参加3月考试考生需重新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考试费。

报考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均在3月份考核。

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yz.tsinghua.edu.cn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考生在参加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时(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阶段成绩单、硕士阶段成绩单、推荐信及所需附件交(外校本科直博按要求时间寄)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三、报名考试费

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入学考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考试

3月份考试的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笔试:1.基础外语;

2.一门专业课(部分招生院系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是否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视各院系生源情况、考生笔试成绩等由各院系决定,并通知考生。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人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医学院临床专业的综合考试将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其他院系综合考试在笔试后立即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院系)和自然辩证法。

考试日期:9月份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由报考院系通知;

3月份考试的考生,笔试安排在2013年3月16日(周六)。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准考证于2013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六、录取

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结果可于5月中旬以后向报考院系查询。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统招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我校自2011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设奖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无需提交申请。获奖名单将在招生院系网站及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2.2013年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目录包括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和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两部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表明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委托定向生。

3.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为专业学位博士,录取考生均为委托培养,具体收费标准向教育研究院咨询。

4.我校将在2012年11月网上报名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

5.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

6.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7.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8.录取为非脱产的博士生一般不解决住宿,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2年录取的博士生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3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

9.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考生如有问题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10.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报考院系网页查询。

11.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委托培养博士生,招生名额已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12.2013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

13.2013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计划执行,报考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

14.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大致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15.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期间,地点: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6.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和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和岗位津贴由学校提供;承担助研岗位的研究生,其学费应由学校和导师(院系)分担,岗位津贴由设岗导师(院系)提供。研究生未获得“三助”岗位,可向学校提出减免学费申请,不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者,应交纳学费。此外,学校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每位努力学习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委托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月发放普通奖学金,表现优秀的可以申请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主页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招生查询网址: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3.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19:52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开展的第二轮(2007-2009年)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七个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获得全国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排名第一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一。

截止2012年7月,我校共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下的122个博士学位授予点,201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850人。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我校每名博导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我校《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拟录取直博、硕博连读生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网上公示(http://pgs.ruc.edu.cn))。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3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我校建立了动态、优化、具有激励功能的“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制度和“三助”岗位制度。学校设立特等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的拔尖创新人才报考我校,同时设立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等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奖学金的覆盖面高达95%以上。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3年9月1日);②获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3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时提交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2)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四)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在报名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特别说明:2013年我校允许部分导师不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允许部分导师只招收本专业的硕士毕业生。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导师备注栏目中的要求。

三、报考类别说明

   (一)非定向:  不交学费, 全脱产学习三年, 转户口、  调档案,  毕业后自主就业;

(二)自筹经费: 交纳学费, 全脱产学习三年, 转户口、  调档案,  毕业后自主就业;

(三)定向培养: 不交学费, 全脱产学习三年, 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四)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不提供住宿;

(五)在职定向: 不交学费, 不脱产学习3—5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第一年在校上课)  

(六)在职培养: 交纳学费, 不脱产学习3—5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第一年在校上课)

2013年,在职博士生招生数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0%以内。

注:学费中不含住宿费,住宿费另交。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上午8:00——11月27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网址: http://pgs.ruc.edu.cn

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注册用户;

2、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通过网报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获得报名号;

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二)现场确认信息

1、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2年12月1日

外地考生:2013年3月,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考核程序”中的说明)进行现场审核。

特别说明: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报名工作未完成,不得参加考试。



(三)交报名材料

考生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交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参见各学院网站。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报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同等学力、EMBA报考者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EMBA考生发表的论文必须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交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

8、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考核程序”中的说明);

9、报考在职培养、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包括笔试和与导师见面

初试日期:2013年3月16-17日。

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2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笔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

1、外国语(不含听力):

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导师简介表的备注栏。

报考我校财金学院、统计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化学系、理学院物理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满分9分):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0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1600分):2008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200分及以上;

GRE(满分340分):成绩260分及以上;

(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1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2、业务课:

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日期:2013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3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

复试时须携带的材料: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复试情况,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习年限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其他学院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八、其他

1、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博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

各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 9月


其它链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教育部 |  中国人民大学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19:54
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简章
2012-09-10       研招办

点击查看:2013年专业目录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导师和院系在博士生选拔中的自主权,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校自2013年起对教育学部、物理学系(课程与教学论专业除外)、天文学系和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的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进行改革,试行“申请-考(审)核”制度。以上院系的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了解专项计划招生请点击浏览)。

本科直博生的接收面向全国重点大学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预计在2012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情况,请注意查看。

只有本校在读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除试行“申请-考(审)核”制度的院系和专业外,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工作预计将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2. 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报考人数、生源质量、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专业硕士等),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

2.报名者须于2012年12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为准。

初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3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和定向培养博士生。凡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博士生。

2.所有研究生须缴费上学。普通博士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五年,学费每年1-1.2万元(因专业而异)。

学校为博士生设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博士生(含定向培养生)只要入学成绩合格、每学年考核合格,即可在每学年获得与当年应交纳学费等额的基本奖学金,换言之,可冲抵当年全部学费。

除此之外,非定向培养博士生还可享受博士生基本助学金,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定向培养博士生只能申请基本奖学金,不能申请基本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攻读博士学位,须由考生本人自付学费(自筹经费培养)或由所在工作单位代付学费(委托培养),这两类博士生不能申请学校的博士生基本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除上述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版面费资助金、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七、其他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查询。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北京地区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单位保证其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其他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

4.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研招办信箱:yanzh@bnu.edu.cn,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



备注:如果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19:55
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9-07     阅读次数: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300名左右(含直接攻博生、本校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人数),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如哲学)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具体参见《复旦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院系备注栏。

② 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③ 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ren)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五名)。

4、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7、报考非定向或定向培养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的考生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类别);

8、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9、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2年12月1日至31日,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所需要的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上传材料具体详见《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及《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于复试时或按所报考院系要求将报名表格、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一并寄(送)至所报考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一并予以支付。

3、公开招考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和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按报考条件要求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复试时在所报考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考试

1、初试时间:2013年3月9日至10日。地点:复旦大学(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2、初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和报考材料的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各学科专业差额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 政治(文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工、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加试时间为2013年3月10日下午;② 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院系另行通知。加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其它

(一)体检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021)65643991;传真(021)65644159。        

E-mail: gs_admission@fudan.edu.cn

网址: http://www.gsao.fudan.edu.cn

(三)备注

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导师姓名上带“*”为兼职教授。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费标准请浏览我校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cwc.fudan.edu.cn)。



九、招生改革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体制与机制;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不断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我校于2000年试点两院院士和杰出教授自主招生政策,2007年又率先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制”改革。2013年,我校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改革的单位包括: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化学系、现代物理研究所、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系、高分子科学系、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历史学系、先进材料实验室、上海数学中心、上海医学院(基础与临床、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放射医学研究所、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生物医学研究院、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脑科学研究院)等。              

2013年我校继续在数学科学学院和物理学系并新增脑科学研究院试点开展博士研究生长学制招生、培养改革,主要招收本科起点长学制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选拔办法参见《复旦大学部分院系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热忱欢迎优秀学子报考复旦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19:56

南京大学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公开招考方式的报考条件是: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人员:

  (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

  (2)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提前攻博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另定)。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2010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行一次性招生(秋季入学)。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10日(网上报名)。

  2.考试时间:2010年3月13-14日(复试安排在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和通知为准)。

  入学时间:2010年9月。

  四、报名手续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全部通过网上报名(具体报名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中公布),并交纳报名考试费(外地考生从邮局汇款,在汇款单上务必注明网上报名编号)。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研究生院将于2010年1月中旬左右用挂号信寄出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选拔人才方式,我校继续实行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的办法,考试科目按学科、专业统一设置,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加强复试,择优选拔。

  2.考试科目以《南京大学201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若有选考科目时,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确定选考的考试科目名称,否则由我院指定。

  3.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其中,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必考,政治理论为同等学力人员必考科目(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考。

  所有考生都要进行一次综合性复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由我校各院系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院系指定)。

  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向报考院系提供相关的评价材料: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考试(初试、复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带学士学位证书)“三证”原件进入考场,以便核查。

  5.入学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电话、上网查询。

  六、其它

  1.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为全年计划内(含非定向、定向博士生)招生人数。另可酌情招收部分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博士生。非定向博士生和定向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工作,非定向博士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学校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 或按自筹经费合同就业。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原则上不超过国家生均教育事业费拨款标准。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在录取环节,南京大学将与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非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

  2.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定向培养专向招生计划30名。报考条件为:(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3)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满足我校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该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根据“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拔。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4.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

  5.我校将优化笔试、强化复试,突出科研创新能力的评价,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有能力和条件在规定年限内获得学位的考生报考非定 向 博士生,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

  6.已通过南京大学中期考核的在校硕士生,在报考(含公开招考、提前攻博、硕博连读)我校非定向博士生的同时,可申请“国家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计划(共计75名,其中哲学系4名、商学院6名、法学院2名、公共管理学院3名、社会学院2名、文学院6名、外国语学院2名、历史学系4名、信息管理系1名、工程管理学院1名、数学系1名、物理系6名、电子科学与工程系1名、化学系9名、环境学院3名、天文学系1名、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4名、大气科学学院2名、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3名、生命科学院5名、模式动物研究所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2名、材料科学与工程系1名、医学院4名、建筑学院1名)。获得公派资格并已派出的拟录取考生,不占用导师招生计划;未派出的拟录取考生占用导师招生计划。

  7.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8.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9.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10.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11.有关网上报名及复试等相关事宜请及时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awww.nju.edu.cn)及报考院系网页。

  12.招生专业名称上带“★”为自主设置的专业。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19:59
2013年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进修过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并提供成绩单;
     ③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及两门硕士阶段专业课。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考试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12月1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2013年3月2日—3日
    考试地点:外交学院
    考试方式:初试为笔试,复试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
    1.导师招生人数根据报名和考试情况可适当调整。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学制:全脱产博士生学制为三年,委托培养博士生学制为四年。拟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报考类别只能为委托培养,不调档,不转人事组织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每位导师录取在职委托培养博士生不超过一名,全院录取在职委托培养博士生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30%。全脱产非在职博士生原则上均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生(公费生),除免交学费外,额外享有奖助学金。

五、招生专业目录
    外交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20:0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的规定;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七)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九)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必须在报名前拿到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
        我院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28日,届时请访问我院网站www.gscass.cn中“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栏。具体报名流程见“2013年博士网上报名须知”(“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栏下载或注册时查看)。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期间全天24小时开通报名系统,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方法详见报名须知。
        四、提交材料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应将报名所有材料于2013年1月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达考生报考的系。邮寄地址详见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招生咨询”中各系通讯录。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填报信息并交费成功后自行下载,请考生使用正反面打印);
        (二)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两份(网上填报信息并交费成功后自行下载,请考生使用正反面打印,需专家本人签字及专家单位能够证明专家职称的相关部门盖章);
        (三)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信〈请到我院网站“招生信息—博士招生”中下载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信样表〉,并在入学前补交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学生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印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由考生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提交所学课程情况和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考生在提交给各系的报考材料信封上应注明“2013年博士报考”字样,并在材料上注明本人的姓名及报考系别与报考专业;考生应将所有报考材料同时寄(送)达,切勿单篇邮寄,以免遗失。
        五、准考证的领取
        各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后,2013年3月1日起,考生可登陆博士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准考状况。准考考生在考试前三天到报考的系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
        初试定于2013年3月16日-3月18日;复试时间由各系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详细出行路线见我院网站www.gscass.cn中右下角“联系我们”网页)。
        请考生考前一天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查看考场。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日期

时间        3月16日        3月17日        3月18日
上午8:30—11:30        外国语        业务课二        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下午2:00—5:00        业务课一        初试加试(相关要求见“加试要求”第2点)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2、初试加试、复试加试的要求及科目名称,请考生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各系相关要求(无加试要求的系不进行加试),不明之处请向报考系咨询确认。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取笔试方式。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还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在初试后进行,具体安排由各系通知。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院各系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有关我院各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我院201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九、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向报考系提交),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我院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十、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博士生回委托单位,其他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一、我院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13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发挥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作用,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设立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院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院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院实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现为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试点单位,每年10个名额,每人奖励3万元人民币。
        (五)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0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十二、其他
        (一)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所造成的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201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20:01
吉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地处吉林省长春市, 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进行一次,计划招生15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 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六)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九)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需符合我校有关规定。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2012年1月1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所有信息均以报名时填报的为准,不得更改。
        (十一)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的考生,请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十二)根据教育部教学〔2009〕16号文件精神,“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
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考我校2012年博士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在2011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期间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通过吉林大学校园网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按网上报名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之后,再下载有关表格。
        (三)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我校2012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
条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关于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3月3日(周六)—3月4日(周日)。
现场确认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
“军校学员证”) 。
2.应届毕业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需持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持有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
开具“该生为我校应届毕业硕士生,2012年9月1日前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证明。(应届毕业硕士生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还须补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5.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信息表” 。
        6.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博士生登记表”一份(“本人自述”栏之前的内容均由考生本人填写)。
        7.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专家推荐书”两份 (推荐人应为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
        8.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
        9.每人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因现场确认时需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故此项工作不能由他人代替。
        五.关于函报:
    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以通过函报(不需进行现场确认)进行资格审查,并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二)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持研究生证复印件;还需持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该生为我校应届毕业硕士生,2012年9月1日前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证明。(应届毕业硕士生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还须补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持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五)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信息表” 。
        (六)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博士生登记表”一份 (“本人自述”栏之前的内容均由考生本人填写)。
        (七)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专家推荐书”两份 (推荐人应为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
        (八)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字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
        (九)一张2寸免冠近照。
        注:以上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12年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非EMS、逾期邮寄或有缺项的材料恕不受理)。  
        (九)每人交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并请通过邮局汇款(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考生应在汇款单备注栏内注明“×××博士生考试函报费”及网上报名编号。请于2012年1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恕不受理。
        六、准考证的发放:
        (一)在吉林大学进行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自取;
        (二)凡是函报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持研究
生证原件);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持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将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另行通知。
        七、初试:                                                                                                                                    
        (一)考试时间:2012年3月24日 — 3月25日。
        (二)考试地点:吉林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两门专业课。(请详见“吉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        
        八、复试
        (一)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所)确定。时间一般在5月中旬。复试内容为外国语听力、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形式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
        (二)所有被录取考生(含硕博连读生)均需参加复试。
        (三)跨学科、专业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两门硕士生必修课程。若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未注明加试科目,则不需要加试。  
        九、2012年我校将在哲学社会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白求恩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畜牧兽医学院等十五个单位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改革试点。报考上述单位的考生报考程序与其它考生相同,不同于其它考生的是: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之后,考生不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两门专业课考试在学院组织的复试中进行。详细情况可咨询所报考的学院。
       
        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哲学社会学院联系电话:0431—85168215             联系人:李生琦               
        法 学 院联系电话:0431—85166105                 联系人:孟庆红      
        行政学院联系电话:0431—85159032                 联系人:卢贵华   
        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431—85095604                 联系人:周志强
        化学学院联系电话:0431—85168438                 联系人:江宇航   
         郭  晔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31—85095764       联系人:隋忠睿      
        汽车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31—85094027             联系人:陈雪梅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31—85168416       联系人:吕清华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电话:0431—85166495     联系人:武艳茹         
        建设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431—88502353             联系人:王慧娣
        白求恩医学院联系电话:0431—85619495             联系人:陈  野         
        第一临床医学院联系电话:0431—88782411           联系人:张  萍        
        第二临床医学院联系电话:0431—88796362           联系人:崔丽静         
        第三临床医学院联系电话:0431—84995168           联系人:汪  丽         
        畜牧兽医学院联系电话:  0431—87836126           联系人:崔成锐      
         
        十、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名额由教育部单独下达。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生导师,2012年仅限招收一名该计划考生。
        (三)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
        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就业。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自筹经费博士生与招生单位之间在录取前需签订合同。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博士生必须调取人事档案。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吉林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4年。
        十三、其它注意事项:
招生专业目录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姓名前加“*”为兼职导师;加“△”为双聘导师。
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我校南方研究院2012年博士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南方研究院只招收珠三角地区的考
生,且网上报名前需经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
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哪一个阶段被发现,一律取
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
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六)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栏),以获取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
生招生相关信息。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jlu.edu.cn  
        通 讯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政 编 码:130012
        联 系 电 话:0431-85166371   
        传 真 号 码:0431-8516637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行政办公楼420室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20:02
**中央党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党校201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110名。热烈欢迎报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善于创造性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脱产学习三年,需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到学校,毕业时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双向选择”。

2、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保证脱产学习至少一年,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3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已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出版专著或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45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委托培养费2.4万元)。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个人照片及相关材料。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格式和像素上传本人照片,所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学籍档案、出入证和借书证等在校期间所有证件以及毕业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2、一律网上报名,不接受函报。

3、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8:00-2012年12月15日17:00。

4、提前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信息。

5、考生登录我校报名网址:http://ccps.cpge.cn/,浏览报名须知,在网上填报本人真实信息,严格按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个人照片,打印“**中央党校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6、2012年12月30日前邮寄报名费120元,凡未按时汇报名费的考生其网上报名数据无效。汇款单上请注明ID号、本人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收款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党校研招办

收款人:研招办  邮编:100091

7、网上下载“专家推荐书”,请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8、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2年12月30日前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所发表文章的原件、“**中央党校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两份专家推荐书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91。其他考生的材料在复试阶段提供。

9、2013年3月14日-17日凭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注明入学时间及毕业时间的应届生证明(应届双证硕士毕业生,每学期均注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教育部学位认证书(获境外学位考生)到我校南院85号楼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1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3月18日—21日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彩打),并到我校南院85号楼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11、考生身份证、户口本、档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到相关部门更正。

五、初试

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3月23日


3月24日


3月25日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30-4:30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30-4:30


上 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笔试)


业务课二

(笔试)


外 语

(笔试)


数学四

(笔试加试)


政治理论

(笔试加试)


(1)外语:英、日、俄语任选1门或按报考导师要求;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

(3)报考政治经济学专业的非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数学四(见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数学考试大纲》)。

2、考试地点:中央党校

3、初试成绩可网上查询,查询网址http://yjsy.ccps.gov.cnhttp://ccps.cpge.cn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初试成绩公布三日内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研招办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六、复试

1、获准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办法及日程安排于2013年4月下旬在网上公布。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复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专业为跨门类)考生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获准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初试时的准考证;“**中央党校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两份“专家推荐书”;“**中央党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考生为学士学位论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期间(同等学力考生为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提交材料不齐,影响复试和录取,后果自负。

3、复试时进行身体检查。

七、录取

我校录取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将于录取前调审本人(非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都在内)人事档案,并与非定向培养考生签订双方协议书,与委托培养考生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及审档情况,决定是否录取。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未调档案、档案审查未通过或未签协议书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八、学习年限

我校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和委托培养博士生,学制均为3年。学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方能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

1、考生报名时,不要求出具所在学校或单位同意的公函,考生应妥善处理与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关系;因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不配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被录取,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介入。

2、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录取通知书的寄发;通信地址一律以网报信息为准,网报结束后不予更改;录取通知书将通过邮局挂号寄出,因考生通信地址不详或填写有误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误投或遗失,由考生承担一切后果。

3、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及时访问我校网站查看有关信息及初试成绩;网址: http://yjsy.ccps.gov.cnhttp://ccps.cpge.cn

4、我办备有往年试题汇编,需要者可电话或来信联系;电话:010-62804348;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研招办 邮编100091;来信请注明所报考的专业、语种等信息。

如在201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附:**中央党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考试科目表



**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20:08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主要为我军培养国际战略研究、军事外交、国防外事和外语翻译等方面的干部。2012年我院计划招收军事情报学、国际关系和英语语言文学等三个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共13名(全部公费),具体名额以总政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根据总政有关规定,我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仅限现役军人,地方人员不得报考。
一、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合格,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军队在职干部,或军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全日制研究生,最迟应在2012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位,含军队在职干部考入地方高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重要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有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第一作者或独立)。
4、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师以下作战部队干部考生,必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营、连主官任现职须满2年。报考军事情报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情报系统业务岗位任职满3年以上,其中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指挥教员)任职经历。
6、考生报考前须经本人所在部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批准,持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报名。
     
三、报名考试
        2012年2月底之前在本院训练部研究生处报名(外地考生可函报),3月份安排入学考试和复试,并组织体检,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本人军官证、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者请干部部门出具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或函报),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需另交加试费100元),并领取有关报名表格(函报者需另交特快专递邮寄费30元),按要求填写清楚后,于3月9日之前寄送研究生处,并交验以下材料:
军官证、身份证、任职经历证明(由考生所在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硕士学位申请书、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先交验学生证、成绩单和学术成果,并附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其他材料在入学前补验)
所有交验的材料中,有关证件、证书、证明和学术成果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他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并由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或考生所在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加盖公章。凡手续和材料齐备,经审查合格者,将发给准考证。
     
四、学制及待遇
     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在职攻读四至五年)。学习期间的待遇和毕业后的分配去向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板桥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训练部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210039
联系电话:025-86721701(民) 0501-838152(军)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20:09

暨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学制

我校2012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30人左右。招生专业详见招生目录,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与学位,否则不予入学注册);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在职人员;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若有需要,考生须按教育部与学校要求,到相应部门作学历学位认证。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两名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教授(报考的导师除外)推荐。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第1、3、4、5条件外,还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读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

3、已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为第一作者)或以第一作者出版的学术专著;

4、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聘任证书。

特别提示:同等学力考生须在2011年12月20日前将第(五)点报考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本人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聘任证书)寄至:广州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杨岭生老师收,邮编510632。信封正面右上方请注明“同等学力报考证明材料”字样。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此信息特别重要)。本校2012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境内),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名者请登陆 http://yz.jnu.edu.cn“博士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络注册报名,并按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

2、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12月25日。

(二)报名费:

凡自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网络报名注册后,所有考生须交报名费每人300元,交费后,不再退还。

1、广州本地考生,请于2011年12月24—25日,请于前往暨南大学研招办(南门行政办公楼406室)交报名费;缴费时请持本人博士报名简况表首页1份(网上打印)。

2、广州市外的考生,请于12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通过邮局汇款至:广州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杨岭生老师收,邮编510632;并请在汇款单附言栏注明你报考的专业及考生编号(此附言非常重要)。

3、还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银交付方式,正在试验中,届时另行通知,请关注。

4、除同等学力考生外,其它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于12月26日后集中审核博士报名信息,考生2012年1月4日后可登陆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缴费情况)。

(三)关于报名工作的说明

1、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日期进行网上报名或不交报名费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随时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3、经核查通过并已交纳报名费者,可于考试前在网上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准考证须与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同时使用,无上述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件过期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请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主页通知。

(五)政审表、体检表、专家推荐书、委培合同、研究计划等报名用表请查询 yz.jnu.edu.cn  下载中心-- 内招博士报考用表。

四、招生录取方式

2012年,我校博士生招生实行统一考试、硕博连读与自主招生三种方式,自主招生方式的具体要求请参看《关于做好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另行公布),申请细则请与报考学院及导师联系,自主招生导师名单11月20日左右公布。

统一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硕博连读考生通过审核公示后,可直接进入复试阶段。

(一)初试

初试科目:

1、外国语(不含听力)

2、两门专业课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初试时间:2012年3月10-11日(周六—周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2年4月上旬。由各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安排,并通知考生。考生务必预先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网站或研招办网站查看具体复试安排及要求(或届时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通知)。

2、我校将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基本分数线,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考生可于4月份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复试名单。

3、资格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贴近照,并仔细核对录入的信息是否准确、属实后签名,由此发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单位意见”一栏,如是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处、部)填写“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是报考委托培养或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同意委托培养”或“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政治审查表;

③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④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获得境外硕士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学历教育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非学历教育硕士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

⑤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⑥推荐书2份(空白表从网上下载,须推荐专家亲笔填写、签名,并附推荐人的正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⑦攻读博士学位阶段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⑧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本人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聘任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⑨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含报名表粘贴1张,其余3张请装入信封内并注明姓名)。

⑩硕士学位论文1份。

4、复试内容:

⑴外语:包括专业外语笔试及听说能力水平;

⑵专业:以面试、笔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进行考察。

(3)心理健康测试重在测量考生是否具备适合研究生学习的心里素质,由暨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

5、复试费:500元。

五、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校医室体检(体检费标准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及格考生,根据其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博士生须签定协议,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攻读的考生须调人事档案。

七、学费与奖助金

(一)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食宿费由本人自理。学费标准:

1、校外非教学科研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费3.5万元/年。

2、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减少学费的申请,如获批准其学费最低为1.75万元/年。

3、其它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可向学校提出减少学费的申请,学校视其学术成果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如获批准其学费最低为2.1万元/年。

4、非定向全日制攻读类别免学费。

5、第2、3类考生若获得学费优惠之批准,则在校读书期间须义务完成学校规定的高级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二)学校实行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计划。非定向全日制攻读的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为:入学第一、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根据前两年学业综合表现评出3000元/月、2000元/月、1000元/月3个等级;硕博连读同学全免学费并享有1000元/月的奖助金;获得“优秀博士生攀登计划”资助者,可按层次分别享有5000元/月、8000元/月、10000元/月。

八、特别提示:1、凡通过自主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如有优秀生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再从统考生或硕博连读生中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最多2人。2、每个一级学科招收录取的委托培养学生数不得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的20%,超过比例的从下一年招生计划中扣减。

九、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一)博士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等信息可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招生查询网址:http://yz.jnu.edu.cn

请考生注意经常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获取更多博士招生信息。



(二)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7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2

咨询电话:020—85228526,85220045

E-mail:oyzb@jnu.edu.cn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20:13
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3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43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武汉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3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50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的招生人数在专业目录中有标注,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考“普通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四)报考时,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至2012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五)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13年8月31日止);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WSK60成绩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六)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初试(含各类专项计划)。

(二)直接攻博:指从国内“985工程”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学位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三)硕博连读:我校有“1+4”硕博连读和“2+3”硕博连读两种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1+4”硕博连读指我校在推荐免试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普通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中,由考生提出申请,经过考核择优遴选部分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3”硕博连读指针对我校入学一年后的硕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分流时择优遴选部分普通类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的考生不需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

(四)入学考核:指我校“九类”博士生指导教师可以通过“入学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入学考核”主要由学生提出申请、报考导师审核同意、入学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基础考核和能力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等环节组成,不需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参加此种方式选拔的考生须在2012年10-11月与报考学院(系、所)和导师联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评估。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关于2013年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通知》。

(五)优秀人才单独选拔:指我校针对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内科研成果及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2013年,此招生方式仅在武汉大学北京研究院和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实行。

  六、报名

  武汉大学博士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现场资格认证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参加以上任何一种招生方式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办理现场认证手续(入学考核生可不参加现场确认),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报名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2年11月7日—12月6日。

  2.流程: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数码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400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认证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不得要求退费;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要求修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认证

  1.时间:2013年3月11日—3月14日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武汉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张(专项计划考生同时交资格审查表)→(3)领取准考证。

  现场认证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持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报考;应届硕士生须持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报考。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初试);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三)其他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3.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七、向报考学院(系、所)提交材料

  请考生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至报考学院(系、所)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一)《武汉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上打印)。

  (二)《武汉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表格)。

  (五)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复试阶段提供);

  八、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公共外语(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阶段需考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全天,17日上午(17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考政治理论课)。

  3.初试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告知:考试成绩可由考生本人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如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研究生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3年5月。

  2.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系、所)通知为准。

(三)体检

武汉大学校医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类别:

  武汉大学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后,博士生录取分为普通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三种类别。

  普通培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可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委托培养:为在职研究生,录取时须与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可参加我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不参加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

  定向培养:为参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十、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非医学类专业人民币1600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人民币17000元/学年,校外博士研究生班培养费另行规定。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人每学年800-1500元。

  (三)奖助学金:

  1.基本奖学金:凡正常录取的普通培养类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基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非医学类专业16000元/学年(冲抵全部学费),医学类专业17000元/学年(冲抵全部学费)。

2.普通奖学金:所有普通培养类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奖励标准18000元/学年。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在规定修业年限内的武汉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参评本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如下:

奖励等级    奖励额度    奖励名额
特等奖     5万元      0—5人
一等奖     2.4万元     0—200人
二等奖       1.2万    0—500人
三等奖     0.6万       0—1200人
  
4.优秀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甲等奖学金为每年4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4%;乙等奖学金为每年3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7%;丙等奖学金为每年2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9%。

  5.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42种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高达12000元/人。

  6.助学金:学校每年提供800多个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供研究生申请。

7.学校还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办理助学贷款。

(四)博士生教育培养项目及课程培养项目

    1.博士研究生教育培养项目主要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出国研修项目;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项目;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项目;博士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延长资助项目等。

2.研究生课程培养项目主要有:学科通开课建设项目;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博士研究生跨学科试验区项目;导师论坛和专题讲座资助项目等。

项目的具体内容可查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或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

  十一、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或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7-68754920(传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8办公室

邮编:430072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20:14

山东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2-10-12 13:34来源:未知 作者:研招办 点击:38042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山东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博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2013年9月1日止),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且不得跨学科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1)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发表于国家级学术刊物;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作者)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2)自然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8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4篇被SCI、EI收录;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
  (四)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我校博士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sd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后须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名考试费。
  (二)所有考生均需于2013年3月13日—14日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17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为笔试。
  (二)复试
  1.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划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含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山东大学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申请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加试不少于1门专业课,部分专业对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具体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六、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人文类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30%,社科类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20%,理工医类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考生,以上比例限制均不包括各类专项计划及工程博士计划。
  (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书。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奖(助)学金
  (一)凡录取为我校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培养费。
  (二)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并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应届生只转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的考生均享受每年不低于13000元的“助研”奖学金。
  (三)我校设有20余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每生10000元。
  八、学制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九、出国留学与联合培养
  (一)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单位。学校将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在2013年录取的博士生中择优推荐不少于80名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二)我校设立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优秀博士生可以获得最高6万元的资助,以联合培养方式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或课程学习。
  (三)出国留学与联合培养具体申报及选拔条件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网”(http://grad.sdu.edu.cn/gplx/)。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考生无招生计划限制,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二)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20:14
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致考生

一、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约1300名。各学院(系)根据预录取各类考生(含推免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的初试情况,确定分学科(专业)导师的实际招生人数。
二、公开招考(考试入学)
(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注:只有硕士学位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程序
1.  考生首先于2012年9月25日~2012年12月15日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在线报名;
2.  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标准:250元/人,具体详见研招网通知);
3.  查询网报信息(含上传照片、用A4纸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准考证及推荐信);
4.  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一种方式;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直接寄送至研招办。
(三)资格审查
复试时,学校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随身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
2.  准考证;
3.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
(四)初试(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
1.  初试科目: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基础课名称为招生简章中考试科目代码以"2"开头的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满分200分;
2.  初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
3.  初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进入考场);
(五)复试(各院系组织进行)
1.  总分满分300分(1门专业课满分100分+综合复试满分200分),采取差额复试形式;
2.  复试内容:1门专业课(专业课名称为招生简章中考试科目代码以"3"开头的考试科目)+综合复试(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
3.  复试提交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复试专家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
(2)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5)两封推荐信(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必须有考生的硕士生导师推荐);【点击下载推荐信模板】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4. 专业课成绩(满分100)及综合复试成绩(满分200分)计入总成绩,择优录取。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5. 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学科门类划分确定,即“理工农医”、“文管经法”学科门类(详情可在我校研招网上查询)。
(六)其他
1.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2013年公开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
2.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请勿来电来函询问。
三、公开招考(申请入学)
(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含C9高校、985高校、研究生院高校)或所在高校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应届或历届硕士毕业生(硕士专业学位生除外);或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2.英语水平成绩六级(国家英语六级新考试体制下CET6成绩≥440分或新TOEFL≥90分
        (老TOEFL≥600分)或IELTS≥6.0)。
            注:“申请入学”招生方式免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考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直接由所报考学院专家组组织综合考核决定是否录取。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
             "法学院"、"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不接收“申请入学”。
(二)申请办法
1.  申请人于2012年9月25日~12月15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路径: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博士生公开招考(入学考试和入学申请)—在线登记及修改),下载打印报名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报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  各院系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以院系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
3.  各院系组织专业基础及专业课考试,以笔试(按一级学科命题)为主;
4.  各院系组织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以及所报导师自主考查、评价(以面试为主);
5.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复试合格的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6.  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于2013年春季或秋季入学(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
1.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3.  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  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6.  两封推荐信(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如系资深专家学者重点推荐的,须提供推荐人亲笔签名的推荐信;【点击下载推荐信模板】
7.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国家英语六级新考试体制下CET6成绩≥440分或新TOEFL≥90分(老TOEFL≥600分)或IELTS≥6.0);
8.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9.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 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
复试考核时,学校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需随身携带验证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校研究生证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认证书)。
3. 英语水平成绩六级原件。
四、本科生直接攻博
(一)招生对象
         1.取得国内重点院校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内重点院校含C9高校、985高校或申请者现所学习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
         2.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2013年我校本科生直博限报考“理工农医”学科。
(二)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
1.  上海交通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招网上用A4纸下载打印一份);
2.  本科成绩单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新考试体制下CET6的成绩须≥440分或新TOEF≥90分(老TOEFL≥600分)或IELTS≥6.0);
5.  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6.  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可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参阅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示的招生专业目录
      (限“理工农医”学科),并于2012年9月中旬之前登录推免生申请系统
     (http://yzb.sjtu.edu.cn/admission ... registerstep1.ahtml
      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申请表,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后,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截止时间以院系网上公告为准)。
           2.各学院(系)组织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前来我校参加差额复试。复试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3. 研究生院向复试合格的推荐免试直博生发出预接受函。
            4. 被预录取的推免直博生还须于11月份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b.sjtu.edu.cn)本科直博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路径: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本科直博—在线登记及修改),并用A4纸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同时, 持我校的预接受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直博生专用)。上述两表一并寄送至所报学院(系)。未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完成在线报名的申请人,不予录取。
五、硕博连读
(一)招生对象
1.  本校在读二年级(第四学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生除外);
2.  医学院“硕博连读”硕士生(须通过相应考核,经所在培养单位科教处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在线报名)。
(二)招生程序
1.  申请人于2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在线报名(起止时间等具体报名事宜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并用A4纸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
2.  可免入学考试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阶段选拔,与公开招考的“考试入学”考生同时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三)复试提交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责任自负)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用A4纸下载打印);
2.硕士生成绩单(原件);
3. 两封推荐信(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具有副高以上职务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必须有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点击下载推荐信模板】;
4.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5. 其它获奖证明以及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六、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 综合复试成绩不合格(满分300分,180分以下为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二)本校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七、奖助学金

1. 2013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的博士生奖助学金新体系,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可获得基本奖学金(含全额学费和助研津贴费)。此外,在学博士生还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工作,获得“三助”岗位助研津贴。

2.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列全国高校前茅,并设立“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100名,奖励标准为1万元/人。该奖学金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奖学金在入学报到后发放。

3. 医学院博士生资助办法另定。

八、交叉学科招生

为鼓励创新平台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在2013年博士生招生中给予倾斜支持,设置了交叉学科报考平台。考生可以按照平台中所列的学科、研究方向等选择报考,招生指标单列,考生录取后的培养方案等均按交叉学科平台中所列的招生学科要求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2013年交大医学院除部分导师仅招硕博连读生或仅招入学申请者以外,其他导师均可公开招收学生(即有考试科目的导师均可报考,具体报考要求,考生可直接与导师联系)。关于入学申请选拔办法,硕博连读招生办法等,请关注医学院网上的信息。医学院各院所的招生人数为各单位招生计划总数,其中包含公开招考、入学申请和硕博连读人数。具体专业招生人数将由各招生院所分配确定。2013年招收直博生:基础医学院(10名)、健康科学研究所(6名),计划单列。医学院招生的具体进程和要求详见交大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报考数学系、物理系、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密歇根联合学院、法学院、交叉学科平台时按研究方向报考,入学后师生互选。



十、联系方式

1.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

电话:(021)34206123

传真:(021)34206841

Email:yzb-bs@sjtu.edu.cn

2.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上海交大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2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shsmu.edu.cn

电话:(021)53068810

传真:(021)53068810

Email: yjsy@shsmu.edu.cn

3.各院系招生联系方式见:http://yzb.sjtu.edu.cn/admission/manual/doctor_contact.ahtml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20:15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博士招生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级外语人才为主的多科性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
        上海外国语大学现有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1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其中英语语言文学和俄语语言文学为国家重点学科;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和国际关系为上海市重点学科。
        我校2012年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共52名,2012年拟招收各类博士研究生104名(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我校2012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信息请考生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网址:http://yz.chsi.com.cn/kyzx/zcdh/201110/20111011/238892058.html )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已于2010年(从2010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推行培养机制改革,具体方案请及时关注我部网站。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学制三年,学费1.5万/年,3年共计人民币4.5万元,全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至少符合下列一个条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曾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或者曾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署名前两位);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资格认证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9、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供经所在省市民教处审批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四、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须于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在上外研招网(http://yzb.shisu.edu.cn)上在线报名(请各位考生注意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错过网报时间不予受理)。
        往届考生请准备好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备资格审查。
        应届硕士生请准备好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等)及研究生证以备资格审查。
        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及办法请届时关注上外研究生网。
       
五、考试及录取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于2012年3月中旬在我校同时进行。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初试:笔试三门:专业方向卷;专业综合卷;外国语(第二外语)。(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在初试期间加试政治理论)
        复试:专业口试;外国语(二外)听说测试等
(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在初试与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笔试、外语或二外笔试成绩、专业口试成绩和科研情况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结果(考生各科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专业口试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
        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笔试、专业口试和科研情况综合评定。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其中专业一25%,专业二25%,外语或二外10%)+专业口试成绩(30%)+科研(10%)。
       
六、注意事项1、有关考博信息请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网,http://graduate.shisu.edu.cn。如因未及时了解信息错过报名或考试,责任自负。
2、请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相关资料,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3、我校不举办任何辅导班,不提供往年专业试题,不指定专业考试参考书目。请各位考生博览群书,认真准备。在考生网上报名及递交报名材料后,我办将免费提供2011年二外或外国语试卷。
4、二外或外国语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
英语:
        英语考试题型与英语四、六级相似,包括(1)词汇与语法;(2)完型填空;(3)阅读理解;(4)英语写作四个方面。
       
俄语:
        考查学生对俄语词汇和语法等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读、写、译等技能的运用。题型包括词组翻译(以汉译俄为主)、联词成句、多项选择、完形填空、阅读理解、短文翻译(以俄译汉为主)、短文写作等。 
法语:
        考试内容包括语法、词汇两大部分,题型可分为填空、选择、短文、阅读理解等。主要测试考生基本词汇、基础语法的掌握情况,以及短文阅读理解的能力。
德语:
        德语语言的综合能力,包括语法、词汇,也包括德汉、汉德翻译基本技能、德语写作基本技能等,难度为德语专业四级。
日语:
日语基础:考察考生的日语综合能力。具体如下:
(1)词汇量。
  (1-a)标注假名、写汉字、外来语翻译成中文。
(2)语法知识点考察。
  (2-a)助动词的填空。
  (2-b)语法句型的选用等。
(3)文章的阅读理解。
翻译:
    单句汉译日、短文日译汉。
西班牙语:
        主要通过笔试形式考查考生的西班牙语基本运用能力,包括对西语语言基础知识、如冠词、前置词、动词变位的掌握;对短文的阅读理解和归纳;简单的西汉互译能力,基本书面表达能力等。西班牙语二外笔试的题型包括填空、选择、翻译、阅读等。
阿拉伯语:
语言基础内容(词语变化与选择)
语言阅读理解(短文阅读、判断、回答问题)
语言运用实践(1)短文翻译(中译阿、阿译中)
            (2)写作(200至300字的叙述文)
意大利语:
        考查意大利语言方面的基础能力,语法试题、意译中、短文写作等。
葡萄牙语:
        考查考生葡语语言的基础能力,包括对文化题材短文的阅读理解能力、基础语法的运用能力、基础葡汉互译能力以及简单地运用所学基础知识进行短文写作的能力。
朝鲜语:
        考察学生的朝鲜语基础知识的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基础知识:朝鲜语语音和正字法(语音变化),词汇知识(构词法,如派生法、合成法、汉字词构词法),语法(助词和语尾的使用等)。命题作文:500字左右。难易度:相当于韩国语能力中级水平。
       
5、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在博士报名及招生过程中,若国家有新的规定,以国家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部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11室 上外研招办      邮编:200083电话:021-35373072
传真:021-35373125
作者: 嘎嘣脆    时间: 2012-11-18 20:18

辽宁大学201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经政治审查合格者;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国外学历学位者,报名前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普通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提供的12门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

  时间为2012年12月1~30日,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详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所有报名者必须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现场确认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者。

  3.现场确认:

  时间为2012年12月3~9日和2012年12月20~30日(周六、周日不接受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108室。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凭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获得硕士学位时间证明和介绍信报名。报名时应缴纳报名及考务费,并提交1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3张。

  现场确认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攻读辽宁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辽宁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网报成功后在报名网站下载);

  (3)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和答辩评议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获得硕士学位时间证明和介绍信;

  (5)政治审查表;

  (6)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

  (7)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以上第(1)、(3)、(4)、(5)项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否则无效。考生须用钢笔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要空项。

  4.辽宁省外考生无法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于2013年3月11~13日进行补确认。

  在原工作单位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的考生者按定向(或委托培养)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录取前应与我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准考证打印:2013年3月10~17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时间

  2013年3月16~17日。

  2.初试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3.复试为综合考试,一般在初试后的一周内进行。复试工作由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科学研究作风、创新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口语等。复试时请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和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两篇与硕士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由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制定。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上述考生须在复试通过后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3.我校招收的博士生,学制为脱产(非定向和自筹考生)学习不少于3年,在职(定向和委托培养考生)学习不少于4年。

  五、其它说明

  1.从2013年起,我校博士入学考试中的外语科目将开始采用标准化试卷进行考试。具体要求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2.考生可登录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网址:http://grs.lnu.edu.cn

  3.考生来函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10036),联系电话:024-62202349,传真:024-62202715。

  六、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七、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作者: 白鹤    时间: 2012-11-2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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