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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七部门多措并举保障见义勇为 英雄流血不再流泪 [打印本页]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2-8-1 08:55
标题: 七部门多措并举保障见义勇为 英雄流血不再流泪
  
中广网北京7月31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等七部门今天(31日)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多措并举保障英雄流血不再流泪。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各级人社部门要优先将他们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予以重点扶持和就业援助;地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同时,落实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胡晓义:对符合视同工伤情形的见义勇为人员,人社部门要特事特办,开辟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环节的绿色通道,尽快做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按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及时足额落实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属的工伤保险待遇。
  住房方面,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介绍,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作为政府补助的对象给予优先安排。
郭允冲:采用评分的地方,要把见义勇为作为加分的因素,采用摇号分配的地方,要把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家庭单独排列。在省市廉租房保障中,把无住房和符合当地住房困难标准的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庭,按照廉租房的保障办法规定的特殊困难家庭对待,优先配租。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在资金来源和发放上,突出政府保障主渠道,特别是对没有工作单位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的抚恤补助,明确由民政部门会同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所需资金通过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统筹解决。没有建立见义勇为专项基金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安排,民政部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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