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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烟超1年仅1人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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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1-10-1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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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烟超1年仅1人受罚
新快报讯 记者 吴璇 报道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自去年9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一年。广州市人大今日兵分四路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市长许瑞生昨日向市人大检查组汇报时透露,在控烟执法过程中,一年来广州仅对1名个人进行了处罚,而2010年,新加坡控烟处罚案例则有约7000宗。对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建议,对条例进行修改,加大罚款力度。
控烟处罚要效法新加坡
许瑞生介绍,一年来,市城管12319投诉服务专线共受理控烟举报投诉1211宗,其中,禁止吸烟现象较多,有1023宗,占案件总量84.48%,主要是群众投诉餐饮场所吸烟现象较多,有751宗;区域设置管理类157宗;设施管理类31宗。
许瑞生透露,《条例》实施一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2万多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000多宗,依法对1名个人和5家企业实施处罚,累计罚款26550元。
“只警告,那是资源浪费!”在昨日的讨论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批评广州控烟一年,只对1名个人罚款,几乎全是警告。他建议明年对《条例》进行修改,借鉴新加坡的做法。在新加坡,一经发现违法吸烟行为,即可对违法吸烟者和公共场所进行处罚,执行程序简易有效。
执法检查搞暗访才真实
按照原定计划,今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将分成四组,对越秀区政府、市人保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武中学、火车东站、民航大酒店、叠都网吧、天河城等机关、企业、医院、学校、餐饮机构等进行检查。
张桂芳在昨日的发言中提出,如果按原定计划进行,被检查的单位一定做好了准备,给检查组看到的都是好的一面,因此,他建议结合暗访,“我们沿途经过酒楼等场所时可以突击去看一看”。
对此,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今日的检查将按照张桂芳的建议设部分暗访点。
政府大楼吸烟现象大减
自今年6月开展《广州市公共场所禁烟立法评估调查报告》以来,广州的政府大楼吸烟情况下降16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最大;室内工作场所、餐饮场所、文化场所分别下降10个百分点;商业场所、体育/健身场所、医疗单位室内、住宿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分别下降5-7个百分点;游乐场所、高等院校室内、住宅、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园内、公交场所分别下降1-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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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控烟3难
1.无专门机构经费逐年降首先,是没有专设的人员编制且经费难保障。许瑞生表示,《条例》生效后,由市爱卫办承担统筹协调职责,但没有专门编制人员。另外,许瑞生还透露,控烟经费逐年降低,去年150万元,今年110万元,市卫生局等15个部门也没有配套控烟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实施《条例》的保障需求。
2.程序繁杂办一个案需40天按照规定,控烟执法程序必须经过警告、责令整改环节,拒不改正的,才可以实施处罚。一个完整的控烟区域设置管理类案件,通常没有40天是难以办结的。既花费了执法人员大量时间,削弱了积极性,也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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