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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征地收补偿方案半数拆迁户反对需要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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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9 14:3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征收补偿方案如果50%以上的被征收人不同意,则需要听证、修改;强制征收须由各级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长沙市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还有什么具体细则?
  昨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中缝D12、D15、D16、 D19-D22)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相关修改意见、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1年10月14日前反馈至长沙市政府法制办。邮政编码:410013,传真:88665882,电子邮箱:链接标记csfzbfgc@163.com[/url]。
  本报记者赵晶
  实习生杨茜 长沙报道
  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补偿方案应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一份完整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房屋征收范围,实施步骤,补偿方式,补偿、补助和奖励标准,征收签约期限等。各级政府需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同时,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50%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各级政府应当将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房屋征收条件
  方案获批后才能进行房屋征收
  根据征求意见稿,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应具备“区房屋征收部门已将修改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房屋征收部门批准,并已将被征收房屋拆除工程项目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这一条件。
  同时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补偿
  房产价值怎么算
  假如我们的房屋将要被征收,我们的房子值多少钱谁说了算?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市、县(市)房屋征收部门主持,邀请被征收人、社会公信代表等以公开抽签方式产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聘请公证部门对抽签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估确定,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说明。评估结果要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
  有哪几种补偿可供选择
  在补偿方式上,征求意见稿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对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且在本市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不足45平方米的被征收住宅的所有权人,实施最低面积保障,按照45平方米给予补偿。但对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和45平方米之差,不计算装饰装修、搬迁费等其他补偿,不享受奖励等优惠政策。
  补偿方式有哪些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几种费用怎么算
  搬迁费 采取货币补偿或者现房产权调换方式的,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搬迁费;采取过渡安置产权调换方式的,给予被征收人两次搬迁费。拆除仓储、工业生产用房的搬迁费根据拆卸、搬运、安装生产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评估确定;对于无法搬迁或者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可以按有关规定通过评估确定其实际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临时安置费 房屋征收部门采取过渡安置产权调换方式补偿被征收人住宅的,对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被征收人,应当按实际过渡期限支付临时安置费;对已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在约定过渡期限内不支付临时安置费;采取货币补偿或者现房产权调换方式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费。
  装饰装修补偿 被征收房屋的装饰装修等价值的补偿参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执行;
  哪些情况得不到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进行析产的,不享受最低面积保障。
  拆除仓储、工业生产用房时对已废弃的生产设备不予补偿。
  强制执行条件
  什么情况下会被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的,因被征收人原因,无法核实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情况的,补偿决定不包括装饰装修的价值。
  在按补偿决定实施强制执行时,区、县(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做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011年1月21日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按照《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规定》(长政发[2009]21号)文件实施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不得采取断水、断电等强迫手段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等行为都将受到处理。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人都有权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答疑解惑
  一个产权证代表一个被征收人
  关于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问题,长沙市拆迁办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予以解答。
  问:“办法意见稿”是如何出台,征求了哪些方面意见?
  答:征求意见稿是市拆迁办和法制办联合制定起草,按照之前广泛收集的区县征收部门、其他相关部门、评估机构等单位的意见起草,这次就是要公布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
  问: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50%的被征收人不同意征收补偿方案,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这50%的人是按什么计算?组织工作如何进行?
  答:被征收人是以产权证计算,一个房屋产权证代表一个被征收人。旧城区改建征收补偿方案会搜集征收范围内每一个被征收人的意见,如果有50%的人有异议,可重新听证,修改方案。
  问: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这个就近路段怎么理解?多近算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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