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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10月底前1/3保障性住房主体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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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lidiyijun
时间:
2011-8-19 14:35
标题:
住建部要求10月底前1/3保障性住房主体完工
本报讯(记者李洪鹏 实习生王婷婷)在今年10月底前,要有1/3的项目做到主体基本完工,1/3的项目进入地上施工阶段,1/3项目进入基础施工阶段。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发表上述讲话。
齐骥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经进入施工旺季,各地巡查联络员要逐步转变工作重点,从初期的全力以赴促开工向对开工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逐步转移。
齐骥在会上表示,鼓励各地在已明确建设目标的基础上,超额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于超额开工的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今年年底向社会公布,进行表彰。
同时,齐骥还指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中,应该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规划选址方面,充分考虑保障对象入住后的工作生活是否便利,并在选址中避开地震断裂带、泄洪区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对于位置相对较偏远的工程项目,要责成当地政府尽快开通公共交通线路,并增设周边配套设施。
对于公众关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户型设计、建筑质量、开工标准等方面问题,齐骥说,保障性安居工程要做到小户型、功能齐,避免户型设计不合理的情况发生。并且还要在施工质量方面,减少建筑质量通病的发生。全面排查完善开工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避免社会对工程质量产生担忧。
齐骥强调,在开工标准方面,杜绝形式主义。在今年10月底前,要有1/3的项目做到主体基本完工,1/3的项目进入地上施工阶段,1/3项目进入基础施工阶段。
副部长郭允冲指出,目前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受控,但质量安全形势仍比较严峻,与中央要求和社会公众的要求仍有差距。
郭允冲还说,下一步将严处违法违规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轨道交通和以桥梁为主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检查质量安全事故较多的地方和项目,尽可能通过检查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切实消除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分享到: 1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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