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公务员试用管理出新规:试用1年不合格可辞退 [打印本页]

作者: dalilandy    时间: 2011-6-3 11:09
标题: 公务员试用管理出新规:试用1年不合格可辞退
本报北京6月2日电(记者叶紫)为了规范新录用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取消录用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新录用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相关阅读:
2011.06.02
2011.06.02
2010.09.20
2010.09.20


推荐微博: 中央气象台 中国天气网 天气预报网 查天气 鄱阳湖湿地公园全部收听




欢迎光临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http://bbs.newslist.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