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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南规定骗购骗租保障房5年内不得再申请 [打印本页]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1-5-25 16:13
标题: 湖南规定骗购骗租保障房5年内不得再申请
   4月22日,建设中的长沙市麓谷和馨园保障房小区。“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160万套,力争开工建设180万套。图/实习生辜鹏博 记者陈勇


  本报记者斯茅庚 实习生陈霞
  通讯员苏静芳 尹清源 长沙报道
  湖南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计划到“十二五”末,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省住建厅副厅长高东山在昨日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宣传工作座谈会上介绍,“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160万套,力争开工建设180万套。
  住房用地将大幅向保障性住房倾斜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基本解决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通过公共租赁住房逐步改善新就业职工和城镇未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中央下放煤矿、国有林区、肯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和旧住宅综合治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居住环境。高东山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要在年度土地计划中单列,实行专项考核。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凡未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区,不得向其他住房建设供地。
  骗购骗租,5年内不得再申请
  “十二五”时期,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配建廉租房不小于2%、公共租赁房不小于3%。配建以项目配建为主,对住房保障规划未要求配建或不宜配建的区域,报经当地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可实行异地配建。
  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购置、租赁、继承、受赠其他住房的,按规定退出。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出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提高资金等方式实现退出;对拒不退出的,可依照法律或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出或退还,并取消其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资格。
  “十二五”力争建保障房180万套
  高东山称,到“十二五”末,湖南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0%以上,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房160万套,力争开工建设180万套,总投资约1700亿元,需用地7000公顷。其中今年开工建设44.72万套,比去年增加15.95万套,增长55.44%,总量居全国第五,中部第二,总投资400余亿元,需用地217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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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正在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
  注册资金为45亿元,统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本报长沙讯湖南省住建厅副厅长高东山昨日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宣传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为加大投融资力度,加快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我省将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
  按照省政府部署,我省将以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统一向金融机构及社会融资,以市、县为主体,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筹资、建设、还贷和维护管理。统筹市、县用于抵押的储备土地的变现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入、从土地出让总收入提取的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租售收入等项目综合收益,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异地配建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作为项目建设和还款的资金来源。
  省安居工程投资公司为省政府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由省住建厅与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共同管理,以省住建厅管理为主。公司注册资金为45亿元,均为货币出资,来源为省财政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5年到位。经营范围为统一融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统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公司通过哪些金融机构融资呢?高东山说,融资方式主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作为牵头银行,联合其他金融机构组成银团,统一向省安居工程投资公司提供贷款。
  向银团贷款有没有期限?高东山说,向银团项目贷款为中长期贷款,每笔贷款期限为15年,按季付息,分年还本,鼓励提前还款。记者斯茅庚 实习生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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