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再说两句为现实主义正名的“多余的话”。不少人存在一种错觉,以为现实主义就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讲原则,罔顾道德。这一错觉大概源自对马基雅维利的误读。不错,马基雅维利的确说过,君主(国家)在必要时可以不避恶行,但这正是现代国际关系准则中普遍接受的“国家理性”(raison d ētat),即国家与个人的道德准则不同,国家的生存是最高价值,可以压倒其他价值,这是其伦理学基础;而且这句话的前半句说的是君主“在可能时要行善”,表明马氏并非全无道德观念。摩根索也一样,他的现实主义六原则中就有两条是有关道德问题的。现实主义的确强调国家利益和权力,但它强调的是明智的利益(enlightened interest)和慎用的权力(prudent power),就是说,它既承认自己的利益也承认别国的利益,因此在运用权力上就有一个适当的度。这与怀有意识形态狂热、以救世主自居的自由主义形成鲜明对照。历史上最残酷的侵略战争多为打着正义旗号的意识形态征伐,因为“崇高”的目的为野蛮的杀戮提供了合法性。二战后美国屡屡发动的侵略战争,无不以**、民主、解放等为借口,也无不受到号称为原则不为利益而战的自由派的狂热支持和出于本国利益反对过度扩张的现实主义者的坚决DIZHI。一边是为了民主去镇压异己、为了和平去发动战争的道德偏执,另一边是出于利己动机而反对四处招惹是非、决不轻启衅端的道德中立,两种主义孰更可取?
[i] 唐小松:“论现实主义的发展及其命运”,《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7期
[ii] Ole Waever,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Inter-paradigm Debate,” in Steve Smith et al. ed., International Theory: Positivism and Beyond, Cambri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原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4年第7期作者: xujing19890913 时间: 2011-6-10 13:53
长见识了啊作者: adamslu283 时间: 2011-6-12 11:08
谢谢作者: 李普前 时间: 2011-6-19 17:41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作者: 疯丫头 时间: 2011-7-22 16:52
好文章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