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公墓使用20年需再交费 业内称为法律空白
[打印本页]
作者:
dalilandy
时间:
2011-3-25 14:39
标题:
公墓使用20年需再交费 业内称为法律空白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张雯雯 曹建民 冀强 实习生 刘露 姜雪 山东新闻网 记者 李虎) 昨天,诸多市民通过论坛留言或拨打热线电话的方式,就公墓征收管理费的话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部分网友认为,公墓使用20年后要再交费很不合理,而且现在从国家到地方都不知道这项费用究竟该咋收,这对购买者来说并不公平。但作为陵园经营者,他们是按《山东省殡葬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收费,也不存在违规行为。那究竟是陵园错了,还是法律有漏洞?
欢迎光临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http://bbs.newslist.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