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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生哲学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CampusHR    时间: 2010-12-14 05:02
标题: 人生哲学思考
(一)灵魂
我认为人是有灵魂的,不单单是大脑神经系统支配下的会动的肉体,而是充满了灵性的人身。我独自在庭院里散步,感觉着自我,这深深的仅仅的独有的自我的感觉,让我深信我的肉体里还有一个我的灵魂,我和它独立的完成一段对话:“问它:“我到底是谁,又为什么区别于他人,他人又是谁,又为什么区别于我?”它说:“自己就是自己,别人就是别人,自己永远不是别人,别人永远不是自己。””。这对话是多么的真切啊,没有一丝的欺诈,一个人在面对自己的时候,那怕是喝醉了酒,仍然欺骗不了自己的那个人核既灵魂,如果说人只是在和自己的心灵交流,那么支撑心灵的那个更深的东西是什么呢?是意识支配下的人类的良知?为何每个人天生出来就会有良知呢?连天生犯罪人或者一生下来就一直犯罪的人都拥有这美好的良知呢?我想用良知这东西是不可解释这些问题的,那么我就假设人是有灵魂的,支持这心灵的东西,我想也只有灵魂了。我感觉我自己,并且我只能感觉我自己,而不能如电脑一样联网,去感觉或者控制别人的思想与行为,我只能支配我自己并且感知我单一的思维,在对别人说谎时只有我自己知道,在对别人说真话时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为什么要说真话和假话呢?我想并非因为我的大脑有时正常有时不正常吧,而时因为另一个东西在支配着我的大脑的思想,在它的意志下我做出了我的行为,它就是我的灵魂。
  但愿有个上帝他主管着灵魂。灵魂并不是完美的,他是无知并罪恶的,仿若那黑暗的深渊:[1]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而神是善的,他要净化灵魂,仿若:神说:[2]“要有光”,就有了光,光是好的。对于灵魂的改造,上帝比照他自己的形象创造了肉体——这只仅容纳一个灵魂的监狱。所以当一个人出生的时候他的灵就注入了身体直到他死时才离开,一个被绑定的灵魂在他生时是无法离开他的肉体的,另一个灵魂也无法闯入他的身体,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单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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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圣经》简化字现代标点和合本.中国基督教两会.2000年.1页。
    [2] 《圣经》简化字现代标点和合本.中国基督教两会.2000年.1页。
(二)人性
这样的一个人,他要干些什么呢?在他做事的时候他和行为方向又如何呢?这就要看决定他行为方向的人性怎么样了。他的人性又是怎样的呢?
  孟子主张性善论,认为道德天赋:[3]“人之性善,犹水之就下。水无有不下,人无有不善。”,[4]“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仁也;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义也;恭敬之心,人皆有之,礼也;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荀子主张性恶论,化性起伪:[5]“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6]“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也”, [7]“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8]“人之性恶明也,其善者伪也。” [9]“从人之情,顺人之性,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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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孟子(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孟子》.[M]。
        [4] 孟子(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孟子》.[M]。
        [5] 荀况,时人尊称荀卿(汉代避汉宣帝刘询讳,因荀、孙音近,称孙卿),赵人.《荣辱》.[M]。
        [6] 荀况,时人尊称荀卿(汉代避汉宣帝刘询讳,因荀、孙音近,称孙卿),赵人.《性恶》.[M]。
        [7] 荀况,时人尊称荀卿(汉代避汉宣帝刘询讳,因荀、孙音近,称孙卿),赵人.《性恶》.[M]。
        [8] 荀况,时人尊称荀卿(汉代避汉宣帝刘询讳,因荀、孙音近,称孙卿),赵人.《性恶》.[M]。
[9] 荀况,时人尊称荀卿(汉代避汉宣帝刘询讳,因荀、孙音近,称孙卿),赵人.《性恶》.[M]。

    我认为人性是性恶而向善的,我上面的说法正好可论证这个观点:面对万恶的灵,上帝依照自己美善的形象为之做了有神性的肉狱,可见灵的恶是可以通过肉体神性加以改善的,因此人性不是固态的单一,而是动态的向善,我们可以看见人恶的一面也可以看到人善的一面,但向善的一面决定了人的方向,所以这个世界是越来越美好的。
  (三)公正与平等的第一意
单独的一个人是不须要公正与平等的,但当世界上人越来越多,形成了社会后,某些人总是因那恶的灵充满了私欲,去侵占别人的财产,去压迫他人,这就出现了人们所谓的不公正与不平等。抛开不公正与不平待,那么什么才是人们追求的公正与平等呢?它们又是怎样一个状态呢?
为了解释这两个词,我把自己置身于一个独屋,叩问自己的灵魂:在你你又认为什么是公正与平等呢?它说:我认为什么是公正的就是公正的,我认为什么是平等的就是平等的。我笑笑在自己做主时,在一个人独*时,在一群人独*时,在一个人依其意志制定规则时,在一群人仅依他们一群人的利益之意志制定法律时,他们做的和我那个灵魂说的无不惊人的相似!但我是读过书的,也经历过世事的人,我并不相信我的灵魂的话,我开始思考,并渐渐形成如下推论:上帝在改造灵魂之前,每一个灵魂都是天生同等的,或者区别并不大,都充满了欲望和私心并罪恶的,然而这人间,由于父母这人的问题使你在出生前或者出生后不同了。在这里只能说上帝对灵魂是平等而公正的即赋予它们同等改造自己的权力和向善的机会,这种权力也是一种自由,当你向别人或社会妥协时,当你放弃你的权力时,你便没有了这种权力,你也就没有自由了;同样这种机会也是平等的而公正的给了每一个人即他可以珍惜机会有所作为或者放弃生命或者放弃向善的神赐走向堕落。仅当此时你为人之时上帝对你是平等而公正的,在人世上帝是只看你的造化,一般不会理会一个个人的个人得失,在你生时上帝因只是看着你,自由的你选择了自己的行为,上帝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既不帮助他更不陷害他,在上帝的眼里他是完全自由的,你生时上帝对你也是平等而公正的。那不平等和不公正是怎样来的呢?
我只能说在人间,一个人因他的父和母和他自己以及形成当时社会的历史群体及制度在动作时便形成了不平等不公正。灵体结合的人是现实的不平等与不公正的,平等与公正也只是灵魂的渴望与再现。因为在上帝的眼里都给每一个灵魂于平等和公平,所以不论贫富贵贱在公正与平等的对等一些事情上还是有足以体现类似统一的标准的。但为什么说灵魂与肉体结合后马上变得不公平起来了呢?不论怎样的社会它都因为一群人的懒惰和一群人的勤劳而分层,有分层就有区别,有区别就有不平等与不公正,我说的不公正与不平等并非是表面意义上的不平等与不公平,而是潜在的隐蔽的实质的不公正与不平等,也并非对多劳多得这一公平方法的否定,而是对历史惯性的一种批判,其实社会上只是在某个小范围内施行多劳多得,在各个小范围之间对比开来显然有明显的差别,比如你在这个公司里用同样的勤劳获得的报酬与在另外一家公司里用同样的勤劳获得的报酬可能就大不相同。但不平等与不公平的起源在那里呢?为什么一个社会在刚刚起步的时候大家的生活水平与意识形态都差不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却形成不同的类人,他们之间有着差异的生活和窘别的意识,也许这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但是在基本的生活问题上也形成了不同的世界观,这是很令人恐惧的事实,特别在中国年轻一代由于幼年时期没有形成统一的基本的社会理念,在他们成ren之后就很难形成相似的人的道德判断理念与社会问题判断思想,由传统思想支撑的民间与英美思想冲击的学间的学生之间就形成了脱节,所以大学生毕业以后往往感觉所学知识一无用处还得在社会这个大学里开始新的课程,所以一个国家要有她的基本精神理念支撑,否则搞什么东西到最后都是一团糟。这是不公正与不平等的社会根基,没有统一的基本的判断标准是很难形成公正与平等的,也许只是表面上演戏给人看看罢了。但不公正与不平等又是怎样形成呢,这个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但终是人的问题和上帝没有关系和灵魂也没有关系,灵魂着附于肉体,由于肉体的耐性与质量不同,这就在走向人生的第一步就没有了平等与公正,为什么说肉体的质量不同呢?这就要从父母那边看问题了,我这里如此说并非在责备父母给我们带来了不平等与不公正的待遇,而是在对比中来观察一种差别,佛家也说“善有善因,恶有恶果”,我这里只是在寻求一种客观的因果关系罢了,并没有指责的意思,父母是在社会上生活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人们,他们在改造自己的灵魂中由于各种原因形成了差别,当一个新生的婴儿出生在一个家庭时,这个新生命就因循着父母的差别而有所差别了,这是客观的现实,人人皆知!比如吸毒的父母往往形成怪胎,等等人为的因素在一个新人的身上就体现出了不公正与不平等。
在上帝那里的公正与平等是这样的:首先是一种权力,一种自由的权力即选择你生时行为的权力;其次是一种机会即做人向善的机会;再次是上帝对一个生存者的不作为即在他生时不会祸福天降!在人间由于历史的原因给我们带来了客观的不公正与不平等,我们又怎样在这人间来构造公正与平等呢?人间的公正与平等又是怎样的呢?
(四)公正与平等第二意
什么是公正?一个人因他的父母的勤劳而继承了一笔可观的财富我们难道可以说这是不公正的吗?一个人因他超人的勤奋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我们难道可以说这是不公正的吗?一个人因他的欲望而犯罪并受到刑罚我们难道说这是不公正的吗?这些公正的事实在社会理性下在现有法律制度下都是无须挑战的。但一个人因他犯罪而在审判时没有得到应有的判决,或者判轻或者判重即不论何种原因使这个人罪刑不相适应,我们说这样的事实也是公正的吗?我可以说这是公正的,但是不平等的。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不是和我们所说的不公正的判决有所违背吗?我认为这并不违背我们传统的意思判断,因为大家所认为的不公正是静态的,但公正本身是一个动态的东西,它不是一个静而不变的东西,不公正的静态只是公正发展过程的一个片断,公正是一个事物的从始至终的整个过程。可以这样说,上帝创造的天地万物都是公正的,无论是物竞天择的大自然,还是政治大国形成,都是在公正中发展起来的,世间的一切都是公正的,如果说有可能处于不公正的片断,但终会向着公正发展,向着公正发展的力量我可以称之为公正之趋,这无论是人类自身的力量还是大自然的力量,终会达到那个最终的公正。所以一个人不必埋怨个人一时的所失,也不必庆幸一时的所得,因为最终你得到的都是一个公正,失不会多,得也不会少。如果你不相信,我就来解释下刚才的那个例子吧,一个人得到了一个所谓不公正的判决,那么这是否会达到我们所谓的公正呢?我想是可以的,因为我们还有法律和良知以及恶之灵,如果是法官的错误,那么法官会因他的错误依法得到惩罚;如果你庆幸你被判决的轻了,你可能在那错事上得不到应有的教训,你那恶之灵必会引诱你再犯同样的错误受到惩罚;如果你被判重了,你在接受处罚时,进一步洗涤了你有错的心,激发你善的良知,让你更趋于善并且法官也会引他的错误而受到了处罚,最终还是公正的。所以既便世上有些不公正的片断,我们依然坚信:这个世界现在浑然的一切就是公正本身,它在一方面可能有所急,在另一方面就可能有所缓,但总体是不缓不急的、正中适合的,至少也是在向着中善发展的,也正因为它是公正的,它才是发展的。这个公正的系统由它本身的协调机制,如当我们现在的环境污染破坏它的生态平衡时,它本能的就用一定的自然手段来约束人类,让人类对环境有所改善。在了解了公正后,那么平等是什么呢?在此又和公正有何关系呢?不平等的来源是什么呢?
我们不难发现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公正的片断,那就是不平等的根源,由于这片断的不平衡,让人往往产生不平的心,人们为了得到他们心中所设想的那个平等即那个应该的得失,他们就会行动起来,以表达他们心中的所向,所以在这个社会才产生如此多的矛盾。既然不平等是不公正片断的使然,那么平等就是人们对公正的所趋了。在这里可以说不平等是因不公正的片断而来,平等是对公正的一种希望,达到了公正,也就平息了人们心中的不平,也就达到平等了。在这里平等不是数量上的分配,而是一种理性之趋,一种对公正追求的心中希望,这就是我所谓的平等。
可见平等和公正是密切联系的,没有公正自然就没有平等了,没有打破不平等的勇气和趋于平等的力量公正永远也就达不到了,那样人们就只能停留在不公正的片断中、在不平的怨恨中,世界便没有了发展,而正由于二者的相互作用才推动了社会的良性发展,世界才一天比一天美好!那么这二者怎样才能更有效的发挥作用呢?才能更好的维护现有的公正和走向人们追求的平等呢?早有有思想的学者为我的思想开辟一条路,他就是第四代人权——和谐权的创始人——徐显明教授。下面我来分析下和谐权。
(五)和谐权
徐教授指出:[10]“和谐内含人身与人心的和谐、人心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三个重要素,在此意义上,和谐社会中人们对人权的诉求有着与前三代人权迥然不同的视野与境界。”在此基础上他构建了第四代人权和谐权。我认为他提出的和谐权是造诣极深的。我就他提出的和谐的三要素来分析和谐权提出的意义。首先,我前面指出人——————————————
[10] 徐显明.《人权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                     

是有灵魂的,恶的灵在善的人身光照下寻求改造,如果想更好的塑造灵魂,我们必需在人身与人心两者间寻求和谐,以达到抑制灵魂的恶而走向人身的善,这就要求人们有个良好的信仰,我国法律也明文规定人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在良好的信仰下才能更好的调适这一关系。其次,一个个的人形成了社会,社会中往往由于不公正的片断激发起人们的怒火,这就要求我们明了公正与平等的真谛,寻求人心与人心的和谐,用合理的平合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达到人心的和谐。再次,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往往开发过度,使这个大世界在其生态方面了出现所谓的失衡,为了抑制人心无止的欲望达到开发利用自然方面的公正,我们必需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样才有利于人类的长久发展。为什么和谐又是一种权力呢?和谐权又是新一代的人权呢?我们不难看出不公正的片断和人们对平等的追求是一种矛盾,在解决这些矛盾时有很多方式:暴力复仇式,法律救济式,受压抑不解决式,变相报复式,和解式等等,但那种更有利于解决这些矛盾呢?在法治的中国,当然是用法律解决问题最好了,而这种和谐权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人们有权依和谐的法律用和谐的手段保护自己权力的权力。这就是所谓和谐权在法治中国的意义和它为何成为第四代人权的一个考虑。在此基础上首先要求我们和谐的立和谐之法,其次和谐的执和谐之法,再次和谐的运用和谐之法和谐的解决矛盾以达到最终的公正与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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