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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户籍制度的起源及社会意义The Origins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of China’s [打印本页]

作者: chrisxsy    时间: 2010-12-10 16:25
标题: 中国户籍制度的起源及社会意义The Origins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of China’s
Cheng, Tiejun and Mark Selden. 1994. "The Origins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of China’s Hukou System." The China Quarterly 139 (Sept.): 644-668
  在中国的户籍制度下,所有公民都要在居住地登记,户口是公民的最基本身份标志,公民被划分为城市和农村人口。农村人无法享受城市人的待遇,而且不能离开农村,这种制度下所形成的社会等级既限制了人口流动也决定了社会关系。
  准备阶段(1949-52)
  建国之初国家延续了自清代以来不对人口流动作限制的传统,但是政府随后发现难以为人口庞大的城市居民提供就业及生活必需。随后,上海市政府首先鼓励在上海的逃难和失业人员及家属迁移到农村,政府认为这些人对生产没有帮助。这个政策随后被其他城市相继效仿。迁移在最初是自愿的,并且迁移人员在重新安置后可得到土地。1951年,公安部和国务院联合制定了划分城市户口的规定,建立了居住地迁移的规定,并限制农村人口流动到城市。除此之外,国家承担起为城市居民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职责,而农村人口(包括那些后来迁移到农村的)则由地方政府来负责。
  启动户籍制度(1953-57)

  尽管国家限制人口流动,但是城市的国有企业仍吸引了部分农村人口来到城市工作,在1949年到1956年城市人口有大幅度地增长。1954年,内务部和劳动部联合下发《继续贯彻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禁止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农村人口从此也不能在城市以任何方式工作。警察也担负着将失业的流动人口遣返农村的责任,派出所开始进行人口登记。1955年,国务院颁布了户籍制度,限制人口迁移,户籍变更变得十分困难。除户籍制度外,房管和粮食配给政策都限制着人口流动,非城市户口的人没有粮票。
  同时,国家规定全国城市、集镇和农村都要加强户籍登记,这样进一步把城乡区别制度化,城市人可以享受粮食配给,而农村人则不能。农民必须生产粮食,即卖给国家也留一部分自用,但是规定的自留粮食的数量比城市人口得到的配给粮少。
  户籍制度的全面实施、失效及重新加强
  尽管国家人口流动严格控制,但是仍有农村人口来到城市在国有工厂工作。国家对这些人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但是仍鼓励他们的家属待在农村以免占用城市资源。在限制农村人口流动到城市的同时,国家要求城市知识青年下乡接受再教育。国家认为所有控制人口流动的政策都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并认为国家政策高于个人自由,包括迁移的自由。
  1958年,即“大跃进”之初,尽管国家实施了更严格的控制措施,但是人口流动却大幅增加,因为国家的精力都投入到大生产上,而把控制人口流动放在了一边。在地方分权的情况下,城市的工厂开始无视人口控制的规定并雇佣农村人口以扩大生产。人口的流动导致了农村劳动力的缺乏以及粮食产量的下降。“大跃进”结束之后国家开始重新抓人口控制并遣返在城市的农村人口。
户籍制度使社会等级制度化,使城市人口享受优惠而农民则必须自给自足。城市人所独享的粮食配给和社会福利制度导致了以居住地的划分为基础的城乡差异和社会分化。1980年以来,户籍制度的控制有所放松,但是城乡差异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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