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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伪造停止流通货币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11-4 15:19
标题: 伪造停止流通货币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3日开始施行。这部司法解释规定,以使用为目的,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用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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