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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规定住宿业客房高度不低于2.6米 [打印本页]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10-19 10:13
标题: 广州规定住宿业客房高度不低于2.6米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 隋紫萱) 广州市地方规范《住宿业服务质量要求》日前发布实施,这是广州市首次规范住宿业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客房高度不低于2.6米,客房内每个床位的平均占有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规范还建议设立无烟区和无烟客房,客房内放置环保提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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