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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市公司突发环境事件 1天内须发临时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virginia_0103    时间: 2010-9-16 09:10
标题: 上市公司突发环境事件 1天内须发临时报告
上市公司漠视环保的行为,今后有望得到改观。9月14日,环保部发布了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指南》要求,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应当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定期披露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守法、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环境信息;对于突发环境事件或受到重大环境处罚的,应当在1天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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