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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禁烟场所吸烟者不改正可罚5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影音王    时间: 2010-9-1 09:28
标题: 广州禁烟场所吸烟者不改正可罚50元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慧燕 张玉琴 通讯员 余洋 叶子川 禤慧明) 今日开始,《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向全市发出《控制吸烟倡议书》,呼吁市民不吸烟、少吸烟,努力戒烟。规定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违反并不改正者可罚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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