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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首公布工资集体协商指引 合同有效期1至3年 [打印本页]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0-8-10 11:04
标题: 广东首公布工资集体协商指引 合同有效期1至3年
  本报讯 (记者 杨进)一方发出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对方收到后15日内要给予回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首次公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引,对全省工资集体协商的整个流程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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