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标题:
外交承认
[打印本页]
作者:
顶天
时间:
2010-7-14 03:55
标题:
外交承认
外交承认
外交承认也叫国际承认。它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一个主权国家承认另一个主权国家(一般指新建立的国家,有时也包括更改政体或国名的国家);二是指承认一个主权国家的新政权(一般是指政权更迭后的新政权)为这一主权国家的合法政府。两国互不承认,或只有单方面的承认,就无从建立外交关系。所以,互相承认是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前提和出发点。
欢迎光临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http://bbs.newslist.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