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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疆资源税改革6月1日施行 地方财政收入将大增 [打印本页]

作者: dulidiyijun    时间: 2010-5-27 10:13
标题: 新疆资源税改革6月1日施行 地方财政收入将大增
除原油、天然气外,煤炭资源税也将从价计征。据测算,仅从6月到年底的7个月里,新疆的地方财政收入将因此增加20多亿元。

    新疆资源税费改革将从6月1日起开始施行,记者昨日上午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相关人士处获悉,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与此同时,煤炭资源税也将在新疆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2%-5%。

    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仕主任张斌告诉记者,在新疆实行的这项改革,其财政意义大于税制改革的意义,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所征税款将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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