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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环渤海地区将协管流动人口 [打印本页]

作者: dalilandy    时间: 2010-4-29 14:55
标题: 环渤海地区将协管流动人口
今后环渤海地区的10省(区、市)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

    2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和环渤海地区10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主要负责人齐聚北京,共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协议。环渤海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作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黑龙江、吉林、山西、内蒙古、河南共10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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