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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1户保障房违规家庭被责令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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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7 10:3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记者 赖伟行 通讯员 穗房宣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又再查出11户保障房违规家庭,其中已获得廉租房保障最长者达到87个月,却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
  在去年下半年拉网检查并处理36户违规家庭的基础上,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从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4月10日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海珠区大塘小区、天河区棠下小区、白云区同德小区和金沙洲新社区等四个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入户检查,全面检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情况。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此次入户调查的情况。
  “这只是今年第一阶段的调查。广州市今后的入户调查将常态化,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避免出现其他城市在保障房领域暴露的一些问题。”广州市住保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黄信敬表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收回这11户家庭的房屋,同时取消住房保障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发现部分家庭
  疑似收入超标
  黄信敬透露,在这次调查中,还发现部分家庭的资产和收入状况疑似超过了相应的保障标准,目前正通过有关渠道进行进一步核查。但证券、银行的个人资产与储蓄信息尚未与房管部门实现共享,申请人家庭实际资产的核查已成为住房保障制度更加公平的制约因素。今年,广州计划筹建居民收入核对中心,希望通过多种途径解决这一障碍。
  此次调查未查出有经济适用房家庭违规,也未发现中介机构违规承租保障房。
  入户调查5505户家庭
  不排除有家庭蒙混过关
  此次入户调查的重点是去年下半年拉网检查未能成功入户家庭、被举报违规家庭的房屋使用情况。重点对象是2007年12月~2009年12月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2009年12月以前安排入住廉租住房的家庭。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房屋是否由原申请家庭居住,是否存在转让、转租、出租、出借和调换等违规行为;二是房屋是否存在空置情况,调查空置时间和空置原因。
  市住保办表示,共入户调查5505户家庭,已入户调查的家庭中,不排除有个别家庭采取各种手段蒙混过关的情形,将进行动态跟踪核查。
  违规行为请您举报
  市住保办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投诉骗购经济适用住房、骗取廉租住房保障及违规转租、出借或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3个月以上等违规行为,对举报属实的市民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市民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进行举报:1.电话举报。举报电话:83192727;2.信件举报。寄信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邮编510030);3.邮件举报。电子邮箱:链接标记jubao@laho.gov.cn[/url];4.直接举报。可直接到市住房保障办办事窗口(广州市豪贤路仁生里36号)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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