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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驳回郑民生上诉 维持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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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0 12:11: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日报网快讯:今日(4月20日)上午,福建省南平3?23凶案二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郑民生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郑民生故意非法剥脱夺他人生命,致8人死亡,5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犯罪过程中,上诉人郑民生为泄愤报复,事先携带凶器,侵害对象明确,预定杀人数目,观察作案现场,确定作案时机,犯罪步骤清晰,杀人犯意坚决,并利用其所具有的专业知识,选择人体要害部位行凶,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实属有预谋有计划的故意杀人犯罪。且归案后毫不悔罪表现。上诉人郑民生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不具有任何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其请求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应予以驳回。原判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法律规定,对郑民生的死刑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月8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郑民生故意杀人罪成立,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郑民生当庭表示要上诉。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朱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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